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全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部署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1月10日,我市召开了2010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动员部署会,对我市开展2010年度检查考核进行了动员部署。市纪委副书记王叶林讲话,市纪委常委、副局长方东晓主持,15个被重点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地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纪委领导带队,抽调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并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参加组成15个检查考核组,对下城区等5个区、县(市)和市发改委等10家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其他地区和部门在自评的基础上由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情况进行考核,不再进行实地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组将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台帐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完成2010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整改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完成推进反腐倡廉、打造“廉洁杭州”、完善惩防体系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标准进行量化测评。检查考核将于1月20日前完成,经由市纪委总结2010年度检查考核情况并向市委报告后,再向各被检查考核单位反馈。
会议要求,各被检查单位和检查组全体成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的检查考核,深刻领会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意义。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状况,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严格自律,做好表率。被检查单位要切实提高履职意识,密切联系自身实际,全面如实地向检查组汇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并正确对待评价意见,共同为推进我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顺利实施 “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