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市人大机关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重点,以建设为民、务实、高效、清廉机关为目标,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的五项要求,潜心学习、勤奋工作、老实做人、清正为官、和谐共事,努力推动市人大机关工作科学发展有新进展,促进社会和谐有新气象,服务“三会”和人大代表有新成效,加强党组织建设有新举措,保障为人大常委会履行职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潜心学习,即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及法律、经济、科技等其他知识,学习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正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不断扩大视野,增长才干,为服务“三会”打下扎实的知识基础。
勤奋工作,即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代表大会、为常委会、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具体、深入地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使人大工作更加注重民主、反映民意、贴近民生,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
老实做人,即真正把老实做人、做老实人当作人生信条,贯穿和体现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把重视老实人、起用老实人作为用人导向,在人大机关营造当老实人、讲老实话、做老实事的良好氛围。
清正为官,即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委关于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杭州”实施办法,教育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积极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党纪条规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慎独、慎初、慎思、慎行,在廉政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和谐共事,即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坚持讲民主、讲程序、讲配合、讲协作,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相互信任,共同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使人大机关真正成为一个团结战斗的坚强集体,为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