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干好一 一六、当好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13日)
陈擎苍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我市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1月13日至15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对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1月19日,省纪委召开十四届五次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回顾了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了2020年任务。市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的重要一年。市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清廉杭州建设,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优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职、担当尽责,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
(一)强化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有新成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督促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六大行动”等落地见效。紧盯千岛湖临湖地带综合整治,督促推动如期完成整改。加强对违建“大棚房”和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规范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责任部门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7件,处分32人。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动态评估工作,着力掌握“树木”和“森林”情况。深化主体责任报告评议,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抽查,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全市共对5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处理64人。
(二)狠抓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利益有新作为。根据主题教育工作部署,牵头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会同15家职能部门,确定23个集中整治项目,建立专班,狠抓落实。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起,处理22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64起,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1人、组织处理394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开展违规享受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政策专项治理,全市共核查发现3040人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2638人,合计退缴安置房7800余平方米,退缴或补交各类违规款项2.48亿元。持续深化违规借贷和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全市共纠正违规违纪问题21个、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12人。坚决查处教育、医疗、环保、水利等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共处理党员干部12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7人。
(三)从严纠治“四风”,深化作风建设有新进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抓住重要节点,紧盯隐形变异问题,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4起,问责处理27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88人,市本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7起。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自查自纠,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进一步摸清了底数,督促整改了一批问题。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文山会海等“六大顽疾”,在全市设立8个减负监测点,强化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并查纠问题。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93起,处理26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5人,市本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起。持续深化“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全市共查处“三不”典型问题827起,处理党员干部110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2人。注重建章立制,督促13个职能部门梳理、规范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坚持挺纪在前,履行监督职责有新加强。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出台监督工作操作办法,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检查抽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着力做实日常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966件,同比上升11.7%;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123人次,同比上升20.2%,其中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73.6%、16.8%、4.5%和5.1%。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市纪委市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899人次。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开展“及时澄清问题、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工作,全市共为136名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果。制定村级“三小”监督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小型工程建设、小额资金使用的监管,深化清廉乡村建设。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开展4轮对21家单位的巡察,发现问题562个,提出意见建议92条,移交问题线索51个。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24家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访检查。积极探索巡察方式方法创新,构建上下联动巡察工作格局,市本级对桐庐县公安局、建德市高铁新区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区县(市)共巡察217家所辖单位和726个行政村(社区),发现问题23339个,移交问题线索543个。
(五)统筹推进改革,发挥治理效能有新提升。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第一时间向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落实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的工作要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新一轮市县派驻机构调整和人员调配,分类推进市属企业、高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明确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后,市本级设派驻(出)机构31家,其中市属金融企业派驻机构2家,市监委派出市属企业监察专员11名。扎实推进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家门口的监委”作用。全市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689人次,党纪政务处分270人,提出监察建议244条。深入推进市纪委市监委内设机构改革,增加监督检查力量,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优化运行机制。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问题线索分办和处置会商、留置审批、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等机制,探索实施双人、多人集中留置模式,制定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关工作操作办法等制度,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全市共对139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
(六)突出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有新举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举控告4419件次,立案2616件,党纪政务处分2475人,其中厅局级干部9人、县处级160人、乡科级194人,移送司法机关129人。通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4亿元。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2013年1月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起,处理5人。加强追逃防逃追赃工作,追回外逃人员4人,追回赃款1960万元,成功追回“百名红通人员”莫佩芬,实现“百名红通人员”清零目标。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全面规范留置执行工作和“走读式”谈话,确保办案安全。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开展“三多”信访件“清淤”行动,全市共集中化解重复信访180件。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抓好“审理辅助信息系统”试点运行,规范党纪政务案件分级备案审核管理,出台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工作操作办法,提升审理工作质效。做好申诉复查工作,保障申诉人权利。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和智能应用平台。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协助市委出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落实防控举措。持续推进非公企业清廉建设,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化警示教育,开展“14个一”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全市共组织5.3万余名党员干部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开展399场专题法纪宣讲。受警示教育触动,32名党员干部向纪委监委主动投案。深化清廉文化建设,组织廉戏下乡巡演活动,举办“清气满钱塘”交响音乐会和首届“玉琮杯”清廉微电影大赛,用多种艺术形式传播清廉理念。
(七)聚力锻钢铸魂,干部队伍建设有新气象。坚持走在前、作表率,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查摆和整改落实。扎实推进全员培训,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市共组织各类培训40期,培训5293人次。持续开展“金钉子”夜学,建立导师带徒机制,开展“锻钢铸魂大比武”活动,我市代表队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大比武”第一名。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实施“党建双强双优”工程,成功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建立特约监察员队伍,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出台打听、干预办案和请托违规办事责任追究办法,带头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严防“灯下黑”。全市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3件,谈话函询33人,立案查处3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5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同时,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认识不准,对高质量发展内涵规律理解不深,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三转”不平衡不到位;有的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有的对如何突出强化政治监督把握不准、方法不多,有的不善于从政治上看待分析问题;有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不足,对纪法规定学习不透、尺度适用不当,有的不担当、不作为,不敢于善于斗争,甚至个别人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深化清廉杭州建设,在高水平推进具有杭州特点的大城市治理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落实总体要求,推动全年工作,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既要打牢“稳”的基础,做到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又要强化“进”的举措,努力在破解难点、解决痛点中拿出新举措、取得新突破。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要善用治标利器,又要夯实治本基础,充分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始终以省会城市的担当、“三个一流”的标准,与时俱进、积极主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努力为全省全国改革提供更多杭州实践、杭州素材。必须坚持贯通协同,以系统的思维、统筹的方法,一体推进“三不”,统筹推进“三项改革”,强化“四责协同”,贯通监督力量,提升治理腐败效能和监督体系整体效能,使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必须坚持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精准高效履职尽责,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处理问题,全面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各项工作取得最佳综合效果。
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做好“两个维护”
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作为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重中之重,实行项目化管理,开展常态化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强化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打赢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战全胜”、亚运会筹备、“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1+12”惠企政策、减税降费等各方面重要政策执行情况、重要任务推进情况,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职责使命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始终如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的温差、偏差、落差问题。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探索实施政治生态廉情评估操作办法,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把政治监督嵌入到日常监督之中,推进政治监督细化具体化,提升政治监督能力,增强政治监督效果。
巩固拓展运用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督促全市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上下联动,善始善终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
扎实推进“四责协同”。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坚持和完善责任清单、廉情分析、报告评议、约谈提醒、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为有效抓手,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各牵头部门作用,着力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乡村、清廉学校、清廉医院和清廉企业建设,整体提升清廉杭州建设水平。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的落实,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以及不吃公款吃“大款”、借公务考察之名公款旅游、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巩固“会所中的歪风”整治成果,及时发现、从严查处违规行为,采取坚决措施,严防反弹回潮。继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严肃查纠“三不”问题,深入整饬“六大顽疾”,巩固基层减负成果。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让顶风违纪行为无处藏身。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相关制度漏洞,督促有关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弘扬新风正气,推动化风成俗。
着力护航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围绕争创全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强对中央、省市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深入推进非公企业清廉建设,推动完善政商交往行为规范。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在企业违规持股等违纪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行贿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治理力度,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办好案件、查清问题的同时,切实保障涉案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与对口帮扶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监督,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深入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重点关注涉黑涉恶组织盘踞时间长、群众反映强烈而没有查出“保护伞”或查处不到位等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开展“惩治基层腐败、推动基层治理”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排查调查、坚决及时整治。深化村级“三小”监督体系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出监察办公室、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发挥专责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从严从实强化日常监督。充分认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重大政治意义,更加准确熟练地把握运用好这一有力武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做好工作。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持续推进“三清”行动。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增强工作严肃性和实效性。坚持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免责机制,探索建立备案制度,推动容错免责从“事后认定”到“事前备案”,促进更多干部主动担当、敢于担当。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分清职责、实事求是,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加强对权力配置情况的监督,推动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运行机制。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保廉洁。
完善监督机制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质效的意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协作联动、信息共享监督机制,探索实施日常监督项目化运行机制,努力走出一条协同、贯通、融合的监督工作新路子。推动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四)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三不”一体推进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紧盯重点领域,加大国有企业、金融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申诉复查、信息技术保障等工作。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持续深化“天网行动”,落实防逃主体责任,前移防逃工作关口。
推动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推动把“不敢”的成果转化为“不能”的机制。做实做细“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督促发案部门和单位做好立查立改、举一反三等工作,持续关注整改落实进展和成效。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违规单一来源采购等专项治理,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注重发挥“不敢腐”的威慑和“不能腐”的约束作用,利用好典型案例和忏悔录,配合党委(党组)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既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又广泛开展系统行业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建好用好法纪教育基地,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办好“玉琮杯”清廉微电影、“钱潮杯”清廉微作品大赛等清廉文化活动,建设并运用好清廉文化“四大资源库”,深化党员干部廉洁好家风建设,扩大清廉文化影响力。
(五)深化上下联动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政治巡察向纵深发展
深化政治巡察。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切实把准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紧扣“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按照“三个聚焦”要求,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坚持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着力发现并推动纠正政治偏差。
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做优“上下联动”、做深“左右协同”、做实“内外互动”,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统筹安排常规巡、专项巡、提级巡、交叉巡、机动巡和巡察“回头看”,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加强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协同并进,向村社等基层延伸。
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督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以问责代替负责和新官不理旧账。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的及时约谈、严肃问责。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六)持续推进“三项改革”,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好“两为主一报告”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坚持和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报送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情况。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深入推进“六个一体化”,建立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机制,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履职细则,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落实纪检监察工委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巩固深化高校、国企、金融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健全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机制。加强对区县(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领导和工作指导,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深入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一步完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监察建议等方面制度,规范监察业务运行流程。积极探索加强对监察措施使用情况监管的有效举措,确保依法规范行使。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完善互涉案件查办方面的协作机制。
推动改革向基层深化延伸。深入推进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规程、履职监督考核等制度,完善片区协作机制,强化干部专职专用,让“家门口的监委”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纪检工作。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七)大力弘扬斗争精神,进一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紧紧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维护制度权威、执行制度规定,持续培育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加压争先,强化直面问题、敢于碰硬的斗争精神,注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在反腐败斗争一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
着力打造专业队伍。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增强“主动转”的自觉。进一步深化全员培训,继续用好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金钉子”夜学、导师带徒等载体,统筹运用挂职锻炼、跟案学习、实践轮训等方式,持续加强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作风。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系统内外交流力度,注重发现、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对法律、财政、金融、审计等各类专业人才的引进,全面优化队伍结构。统筹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完善杭州市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智能应用平台,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技水平。
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执行规则、规定,切实做到按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部监督机构和特约监察员的作用,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防治“灯下黑”,维护队伍的纯洁性。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宣传力度,营造安心专注、脚踏实地、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使命引领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战全胜”、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