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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全面启动“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
来源:市纪委执法室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3:08

  为深入开展国土领域资源腐败问题治理工作,近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下发《杭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至2011年底,将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中扎实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

  一、开展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

  (一)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重点解决国有建设用地规避招拍挂、违法违规协议出让土地、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审批、违反规定擅自划拨供地、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公开出让土地中违规成立项目公司、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和土地出让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的问题。一是健全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规定,制定全市统一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范本,落实土地出让备案监管制度,构建并逐步完善杭州市土地交易信息监管平台。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建立市县两级联网的工业用地网上挂牌系统,实行网上公告、网上报名、网上竞买、网上交易。二是加强土地出让批后监管。建立健全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制度,依托杭州市土地交易信息监管平台,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计划、用途、过程、结果信息公开。在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后,对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改变规划用途,提高容积率、建筑高度或密度,或减少规划条件确定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的,不予批准。出让后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的,重新招拍挂出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级联动的建设用地全程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开竣工申报、挂牌施工、用地复核验收等制度,加强开竣工管理,严格把关延期开竣工审核。严厉打击囤地炒作、闲置土地和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行为。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拖欠土地出让金、未按约定期限开竣工以及涉嫌闲置土地的企业名单,督促各类建设依法、规范、及时用地。三是加强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土地评估机构及执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建立业绩清单备案制度,健全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地价评估技术方法,优化地价集体会审制度和确认程序。开展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及执业土地估价师注册初审工作,建立土地评估质量考评机制和考评结果公开通报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行业管理。

  (二)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市场。重点解决矿业权出让公开竞争制度不健全、交易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和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矿业权出让审批等问题。一是强化采矿权出让审批管理。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出让方案审批(审核)管理,重点加强对采矿权竞买人前置条件和矿区补偿政策的审查,建立采矿权出让台账备案制度,组织开展采矿权出让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预防采矿权出让过程中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采矿权出让、暗箱操作、违规设置竞买前置条件、不足额预收治理备用金等违规行为。二是建立健全采矿权交易市场。继续完善采矿权设置联合踏勘、采矿权指标逐级报批和采矿权出让事项集体会审等制度;积极探索采矿权“净矿出让”模式;将采矿权出让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省厅统一部署试行采矿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三是加强地矿中介机构监管。完善地矿中介机构年检年审工作,建立健全市场推荐准入机制,加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指导和教育监管,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探索建立地矿中介机构从业行为日常监管机制和诚信档案,促进和推动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

  二、开展整纪纠风专项整治

  一是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深化活动成果应用,重点围绕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土地整治、征地补偿、执法监察、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建章立制、堵漏补缺。继续组织新设单位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和岗位个性化教案;重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廉政风险评估考核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廉政风险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依据有关政策、条例、标准和各项制度规定,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明确自查自纠的政策和时限,本着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纠正问题的,从宽处理;对存在问题又不主动自纠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严肃处理不廉洁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先行停职或免职,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一是在土地和矿产审批中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的;二是违规操作、插手土地矿业权评估和出让的;三是利用工作之便,在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等方面打招呼、协调动作,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的;四是在国土资源执法中,以案谋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法“放水”的;五是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

  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十类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在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中,非法批准、低价出让、擅自批准改变用地性质等行为;二是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或在招标拍卖挂牌中,量身定做,滥设前置条件等行为;三是擅自修改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等违规违法行为;四是在土地调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勘查、采矿许可证发放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五是利用工作之便插手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资金使用和工程验收谋取私利等行为;六是虚报耕地复垦数量和倒卖补充耕地指标的行为;七是执法监察中,滥用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八是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有偿出让、转让、工程项目的评估与中介机构、委托方互相串通,索贿受贿行为;九是擅自减免或缓缴土地出让金和矿产资源规费的行为;十是套取专项资金、设“账外账”、“小金库”、滥支乱花、贪污挪用的行为。

  五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围绕打造“廉洁国土”总体目标,部署开展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的廉政教育,丰富教育载体、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浓厚全市系统廉政文化氛围。积极构筑组织、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廉政共建模式,实现活动互动、信息互通、合力共管。

  三、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深化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逐步推广审批集中和批、管分离,推动行政审批工作的精细化、标准化。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联网审批制度,切实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和资源配置方式,强化国土资源部门的市场监管和服务职能,着力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建设、行政执法、项目和资金管理、干部选任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制约机制,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认真落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集体会审制度,认真执行《杭州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积极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严格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是严格实行问责制。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问责制度,对本单位、本部门腐败案件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在本地区行风评议中评价较差、排名靠后的,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单位要向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作出说明。对于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中问题较多又不能及时整改纠正的单位或部门,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对该单位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