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力社保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坚持把整改工作摆到首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力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该局党委专门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召开局党委(扩大)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和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明确巡察整改“三张清单”,进行了责任分解和任务交办。整改期间,该局党委强化督导、推进落实,牵头破解整改难题。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全程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区人力社保局各责任科室和下属单位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并采取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等方式,以整改促提升,全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通过坚持边巡察边整改和集中整改相结合,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还不够深入,对中央、省、市出台的一些政策没有结合临安实际进行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0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学习内容,确定人社系统政策学习和研讨安排,每月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每年选读2本以上政治理论书籍,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9次。二是针对人社系统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课题调研和成果转化,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课题调研和专项调研计划,目前共确立17个调研课题,涵盖人才引育、党建引领、就业社保、数字化转型、劳动关系等方面。三是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政策研讨会,并赴桐庐、富阳进行调研,出台《杭州市临安区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衔接实施方案》,8月已部署落实并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逐步完成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费发放等清算工作。
二、关于“融杭一体化工作步子还不够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速融杭一体化并轨。按照区委“三年融杭”计划安排,年底前全面完成社保、就业等民生政策融杭,目前已实现城乡居民养老金、企业退休职工体检和节日慰问费等政策标准与杭州主城区一致,出台就业创业新政《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届时临安区所有就业创业政策标准均与杭州主城区一致。二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8月份已经完成社保就业“省集中”工作。三是加强基层社保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已开展5场针对基层社保专职人员的培训、1场全区规模的大型业务培训会,8月份组织辖区内60多名人力社保站(室)工作人员参加业务测试培训,培训分8班次进行。建立服务QQ群、钉钉群,在线咨询覆盖2000家以上企业,并开设了企业网报体验室。
三、关于“党委会没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大额资金使用和政府采购相关事项未提交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细化和明确。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会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涉及人财物及重大决策等事项全部纳入党委会研究范围,充分听取和交流党委成员意见,认真执行集体分工负责制。
四、关于“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班子成员讨论工作发表意见不充分,有些事项未记载详细研究过程”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党委会议议事决策水平,规范会前议题征集和准备工作,提前向党委成员预告会议议程和内容。对于决策性议题,会前进行充分调研和准备,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二是严格区分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和内容,专门指定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整理等工作。
五、关于“研究干部人事工作没有很好执行回避制度,党外干部(无党派)参与了表决,主要领导没有很好的执行末位表态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党委负责制及有关回避制度,党外班子成员一律不参与、不表决有关研究干部人事事项,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度,已落实执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表态。
六、关于“人社局党委对重点业务工作的推进落实研究比较少,在聚焦聚力落实杭州市‘人才强市’战略上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重点工作,制定2020年人社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任务分解,实施月通报制度督促进度完成情况。二是深入开展青年人才引育、新时代工匠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引育、大学生创业等人才方面的调查研究,为人才工作实践创新发展提供理论和服务,积极做好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人才工作调研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三是参与拟订“人才高地”和“大学生十二条”等全区性人才新政,牵头实施天目英才引育、柔性引才引智、天目春雨、天目工匠、青年人才招引等工程,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和本地人才培养的力度,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提高人才引育质量和成效。四是创新人才政策兑现,通过“亲清在线”平台和高层次人才认定系统,线上兑现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1640万;推进“人才一件事”改革,整合人才事项26件,已设立临安区人才综合服务专窗;在杭州地区首创专技工作室建设,创新专技人才培养方式;组织开展网上创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线上培训,及时拨付兑现培训补贴。
七、关于“对标周边地区,在人才引培成效和体制机制创新上还有短板,人才质量和总量都还欠缺,人才结构分布不均,一些行业的高质量人才缺口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参与制定出台《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等人才新政,有效提升人才吸引力。二是聚力引育高端创新人才。多次会同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对接中介引才。截止目前,引育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10人,D类及以上人才认定33人,确保年底前完成年度人才引育任务。三是注重发挥人才平台作用。签约4家海外引才工作站,与浙江农林大学建立人才合作,2020年省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共13人,省厅待审9人。四是精准培养使用本土人才。结合“三服务”访企活动,加强博士后建站指导服务工作,已建成2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确定并申报两家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拟建站单位。已完成博士后研究成果转化园建园选址工作,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5个项目入驻。已完成9家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认定,2020年底前评比20名“百千万高技能人才”、举办12场区级一类技能大赛、培养15200名技能人才(其中2100名高技能人才)。
八、关于“大学生创业园的管理不够精细,孵化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园区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临安)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入园流程、创业企业管理以及第三方运营机构监管等内容,严格按办法规范管理园区。二是加强园区日常运营监管。申报材料实行纸质和电子版双重存档,建立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审制度,对已成立的企业进行信用、税务情况审核。三是完善监管考核机制。每月对园区进行巡查,根据第三方运营商月报表,绘制园区平面图,一一对应核查,及时掌握了解园区项目情况和运营情况。
九、关于“对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过程、培训效果、补贴经费的使用监管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等文件,对培训对象、培训工种、培训课时、培训方式等进行逐一明确。同时建立了培训质量、培训经费监管机制,采用定期和随机检查方式,确保培训质量逐年提高、培训经费发挥效益。
十、关于“对人才市场挂靠党员缺乏有效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多次专题研究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管理工作,加大对党员的管理力度。二是研究出台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党员分类管理办法,增强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与区委组织部的沟通汇报,及时做好分类处置。该支部共28个党员,除6名出国出境党员、1名待党纪处理党员外,基本属于长期不联系支部、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活动状态。经再次调查和处理,目前已确定3名党员转入阿凡提党支部;3名要求退党的党员已完成除名处置审批程序;3名不合格党员处于除名程序中;4名党员已转接外地;其余8名将进行停止党籍、除名处理或关系转移等分类处置。
十一、关于“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改完善党委成员和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每季度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加强“领头雁”培育。制定下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员春训计划,每月下发固定主题党日方案,不定期检查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抓好党建工作基础。针对技工学校党组织活动不规范问题,党委副书记与技工学校党支部支委进行了专题谈话,进一步提高支委党建工作重视度。技工学校党支部对支部会议记录本进行了整改,并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效果。技工学校已成立退休党支部,强化了在职党员与退休党员的分类规范管理。
十二、关于“干部人事任免文件制发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干部人事任免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已对文件标题表述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任免文件进行更正重印、更换存档。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及式样》以及干部管理有关文件,细化公文印发审核流程,提高公文规范化水平。
十三、关于“干部岗位交流力度不够大,一般干部多岗位锻炼相对较少,部分中层干部在重要岗位任职时间过长”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已对下属7家事业单位重新制定“三定”方案,理清理顺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职能。已于9月底前完成部分中层干部轮岗交流,通过这次调整,有1名中层因为年龄原因卸任,有2名同志提任为中层副职,2名提任为中层正职,同时还对同一岗位任中层正职超过6年及重要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9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十四、关于“干部出入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熟悉掌握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各项约束措施和审批流程,专人管理证件并按规做好证件收、取、返登记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出入境审批报告和证件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梳理核查证件,确保出行合规合理。三是已对未按规定因私出国(境)人员进行一次警示谈话,增强纪律观念。对纳入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干部开展一次书面承诺,进一步明确出入境流程及纪律要求。
十五、关于“‘三服务’工作推进效果不够明显,基层劳动保障工作还存在队伍不稳定、业务不熟练等情况;惠民政策向下普及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的建设。通过钉钉群、QQ群,对镇街人力社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加大宣传落实政策力度。利用“智慧临安”、临安人社微信公众号、镇(街道)公众号等平台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政策咨询。走访服务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帮助解决缺工、社保费返还、社保补贴政策申报等困难。三是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育方式。制定《关于开展杭州市临安区专业技术工作室认定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称中初级初定工作视频直播,实行企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助政策。
十六、关于“部分干部履职不到位,由于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对大学生创业园的管理缺位,对入园企业情况不明、审核不严,造成托管企业占用园区资源谋利问题的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大创园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小组,抽调专人核查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有关问题,局党委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落实主体责任,并对涉事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严格执行《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临安)管理办法》,明确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对大创园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加强园区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加大对第三方运营机构运营的监管力度。三是针对大创园管理缺位的具体问题,局党委组织人员对园区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对4家不符合入园规定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清退出园,第三方运营机构已将期间产生的租金104281.60元全额上缴财政。核查中,另发现有5家企业擅自变更法人,变更后企业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目前已全部清退出园,并及时追缴违规享受政策期间的所有费用,现已全部追回。
十七、关于“对二级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关注不够,日常管理不够精细,监督检查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分管领导对二级单位的指导、管理、监督责任,通过定期走访、听取汇报、开展交叉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二级单位重点工作、主要业务开展动态,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和廉政监督强度。二是针对技工学校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的具体问题,由纪检组、局党委对技工学校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提醒谈话,并通过制定《杭州市临安区技工学校实训、维修材料、办公用品和印刷品管理办法》、实行公开招标、分设仓库、专人保管等方式,加强全程管理。
十八、关于“职业资格评鉴中心管理体制较为混乱”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拟制职业资格评鉴中心“三定”方案草案并得到区委编办批复,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能,并更名为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二是明确职业能力建设指导管理中心、就业培训科等科室(单位)负责人工作职责,并按照人事任免和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有关规定,完成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的法人变更登记。
十九、关于“就业培训科未按照临政函〔2014〕100号文件规定向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拨付经费补贴,2015年6月对餐饮行业协会超标准补助132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领导对就业培训科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并对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补贴是否超标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超标核拨补贴情况。二是在就业培训科内部加强各类培训补贴政策的学习,强调政策刚性和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做到经费开支有章可循、有理可据。三是及时退回超标准补助款,截止4月28日,已协调餐饮协会退回超标准补助的13200元至财政专户。
二十、关于“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多,压力传导逐级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通过每季度开展纪检重点梳理和分析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6月召开党风廉政大会进行专题部署,并进行二级单位主体责任、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签订领导班子、科室(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责任书及一般干部党风廉政承诺书,做到廉政责任层层传递、压力不减。
二十一、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科室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较少,与普通干部职工之间的谈心谈话较少,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真正做到彻底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常态化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分管领域干部和普通职工实行“五必谈”,实现年度内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全覆盖、一般干部廉政谈话再延伸,目前已进行廉政谈话47人次。分析梳理2018年“两个责任”5类问题,明确责任并列入整改。
二十二、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挂账消费、接待审批不规范、提高接待标准等3个具体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抽调专人对局本级以及下属单位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局党委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涉事人员进行警示谈话。二是制定出台《临安区人力社保局公务接待制度》,印制下发《财务制度汇编》,对科室(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加强政策学习,明确公务接待范围、用餐标准以及报销审批流程,明确区外、区内公务活动客餐标准。三是实行公务接待审批事前审批流程,明确需由接待科室(单位)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财务领导三方签字。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填写接待审批单,接待对象、联系人、审批时间无遗漏,附公函、票据和清单。
二十三、关于“财务三级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规范办事流程,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审批执行情况的指导和检查,统一二级单位财务报销制度,发票报销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涉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须事先向局分管领导汇报。
二十四、关于“报销手续不规范,存在着缺少明细清单、未开具发票、以白条报销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已仔细核对财务票据、明细清单等凭证材料,经办人、证明人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层层审核、签字,做好实报实销。针对技工学校“存在着缺少明细清单”问题,已补齐技工学校账2017年1月第72号凭证安装学校大门发票的明细清单。已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要求报销手续及签批齐全,即按要求提供的报销原始凭证、财务票据和明细清单一致统一。针对机关食堂“未开具发票、以白条报销的情况”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全部采用发票、清单等票据报销。
二十五、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通过资产云系统对局本级进行固定资产清查,未发现有其他未入固定资产账情况。二是对“空调”、“档案密集架”、“服务器”等补录到资产云,并已登记到固定资产账目。三是明确专人每半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及时做好资产登记、报废等工作。
二十六、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从政采云系统中规范采购。
二十七、关于“劳务费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止5月21日,已收回24800元劳务费,并已上交国库临安支库。今后将加强各类培训补贴政策的学习,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劳务费的支付等工作,确保各项经费开支有章可循、有理可据。
二十八、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区纪委监委对季某进行了立案调查,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区人力社保局分别按照纪委、监委党纪政务处分有关规定,对季某作出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的政务处分,目前处分已执行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技工学校社会培训工作,制定出台《杭州市临安区技工学校社会培训管理办法》,按照政府定点采购有关规定,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校外培训场地,培训实施由专人监督、核查,场地租赁费以财务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止9月底,30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下一步人力社保局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继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并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抓常抓久,既治标更治本,努力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一是切实增强政治理论武装,全面推进局系统党的建设。深入学习中央最新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政治任务,推进党的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改进考核方法,强化结果运用。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四责协同”机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各个责任主体齐心协力、同向发力,进一步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干部培养、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精准用好问责利器。三是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全面深入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将制度执行力情况纳入日常巡查和年度考核内容。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不断开创人社工作新局面,为推进“美丽幸福新临安”建设贡献人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61067292;邮政信箱: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18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