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析问题根源,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举措。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在统筹推进全面工作的同时,聚焦重点难点,做到亲力亲为,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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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委对中央和临安区党代会精神贯彻执行不够有力,对大文化建设等方面部署落实不够,没有进行系统的谋划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层干部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论述。同时,通过固定主题党日组织学习临安区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二是结合临安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系统谋划文化工作。三是组织召开3次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谋划研究,目前已全面启动文旅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关于“党委研究推进文物保护、品牌打造、文艺精品创作、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还有短板,在挖掘文化内涵、加强文化遗产利用方面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本地非遗企业参加拼多多等电商平台联合举办的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购物节”,并在湍口温泉小镇举办“非遗购物节”,推进非遗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非遗项目红毛狮子、桃花纸制作技艺等元素相关文创产品已推向市场。积极编排抗疫文艺作品,抗疫故事《懒汉阿六》等被学习强国、中国民协、浙江朗诵等平台录用。二是指导杭州大明山风景旅游有限公司申报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龙门秘境攀岩项目申报2020年浙江省运动休闲优秀项目。指导高虹镇龙门秘境举办浙江省第二届水上攀石大赛,做好旅游+体育文章,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三是2020年4月在天目窑主入口增加3套视频监控,实现了对天目窑遗址群重要埋藏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同时实现村级文保员4人每周进行安全巡查的看护要求,组建了专业安保队伍开展每天2次安全巡查。目前,天目窑考古已正式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计划2022年完成并向国家文物局报批。四是改造功臣塔的安防监控,实现了省保以上文保单位监控全覆盖。
三、关于“文旅局深化改革进度不快,文旅融合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杭州市《关于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每位班子成员以文旅融合为重点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深入推进“两进两回”,实施村落景区品牌化、市场化经营模式改革被列入2020年临安区重点改革项目。二是以吴越国王陵考古遗址公园、示范型村落景区等重大文旅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三是根据区委编办下发的“三定方案”,组建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区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全面推进机构融合。
四、关于“文旅局领导班子统筹意识还有欠缺,互相沟通交流、配合协作还不够,在集体议事制度执行上存在偏差,议事决策边界不够清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局党委制定的《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特别是大额资金上会标准进行明确和统一。
五、关于“大额资金认定和上会标准、审核程序上,文件规定不够明确和细致,导致文体线和旅游线在执行过程中还未完全统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明确统一大额资金认定标准为五万元,所有项目合同上会前必须通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定期向派驻纪检组进行报备。
六、关于“临安文旅局作为体育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对临安体育协会领导管理不够有力,贯彻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对体育协会加强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对体育类社会组织党员进行双重管理的通知》,对全区26个体育协会派驻党建联络员,指导协会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对体育类社会组织党员的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对向协会购买服务的经费管理和监督,将委托会计事务所对2020全民健身活动经费进行专项审计。
七、关于“体育总会与文旅局关系不够协调,存在文旅局与体育总会“两张皮”的现象,导致有时出现沟通不畅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于历史原因,我区部分体育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初始登记为体育总会。通过与区民政局沟通,明确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政府行政部门,目前已完成体育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变更工作。变更工作完成后,将进一步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职能,规范体育协会开展活动。
八、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5月份制定《杭州市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意识形态领域舆情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在系统内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二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半年度工作,并向宣传部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九、关于“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6月制定了《2019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学习;二是排定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专题安排方案》,截至7月底已完成9次学习。
十、关于“主题教育与巡察整改结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原旅游局巡察反馈整改已基本结束,但仍有个别问题还在进一步整改中。目前原旅游局巡察反馈整改遗留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十一、关于“文化宣传形式缺乏吸引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图书馆、文化馆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文化惠民服务。利用数字文化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出“云课堂”“云评选”“云培训”等服务,2020年已推出“网络大舞台 排舞跳起来”临安区排舞线上评选活动、宅家也能猜灯谜、“书香临安 云享阅读”世界读书日线上直播等线上文化服务(活动)共134次(场),累计39093人次参与,推动全民阅读和群众文化宣传。
十二、关于“文化市场监管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网络文化市场的研究,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对辖区内网络文化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采取线上线下同时排查的形式,对网络表演企业的网站、手机APP等进行一次排查梳理。重点排查含有淫秽色情低俗、宣扬赌博、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网络表演。二是采取措施积极加强技术防范。目前全区33家网吧,2家酒吧类歌舞场所已安装人脸识别设备。通过技术措施对消费者的身份进行有效识别,从技术上有效遏制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三是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今年以来,以护校安园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护苗”、校园周边整治等专项行动,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截至8月底,开展日常执法巡查1256次,检查场所2026家,在未增加人员的情况下检查频率较同期提高21.3%。
十三、关于“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订计划。党委中心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讨论谋划2020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注重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制订下发《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积极开展“天目锋行·我先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强化“筑堡垒强服务、文旅精彩我增辉”党建品牌建设和“党建引领村落景区品牌建设,打造乡村振兴样板”等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用好固定主题党日。各支部充分利用“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七一重温入党誓词”和“传承红色基因”的教育培训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民族日报”旧址和石门村“新四军纪念馆”等地参观学习。四是疫情期间注重发挥党组织作用。成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综合协调组、场所管控组、农家乐管控组”,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党员干部作为各小组骨干力量,从年初三开始全员上岗,全力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五是积极推进共建社区活动。组织文化馆、机关干部参与共建社区的志愿服务及其他活动。
十四、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规范,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时间不固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修改完善的《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下发给局属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及各下属事业单位,要求各支部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二是每月固定主题日及时关注西湖先锋平台的学习录入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要求开展,并在7月份组织了系统内自查。三是各支部按照规范开展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截至7月底,共有3个支部各调整1次,均发组织部审批备案。
十五、关于“干部管理体制不顺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10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杭州市临安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临委组〔2017〕79号)文件精神,开展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订下发《杭州市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中层干部选拔,区委组织部审核后予以任命,并向宣传部报备。二是2020年4月,按规定程序对符合公务员职级晋升的人员进行选拔晋升。
十六、关于“人员混岗情况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在全系统开展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调整。下一步,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和机关中层干部调整中理顺关系,在干部任免和岗位安排工作中避免混岗人员的出现。
十七、关于“临聘人员超编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巡察组指出问题后,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图书馆、文化馆等下属事业单位对临编人员进行清理,共清退9人,结合事业单位设置调整,严格按照编办批复的临编人员用编计划用人。
十八、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选人用人时,班子成员认真对相关规定和制度文件进行学习,并在用人上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在选拔干部时按照事前报备、事后备案的程序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在开展选拔工作前,集体动员,宣讲政策和有关制度。选拔中坚持公正、公开,拟选拔人员按照程序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
十九、关于“用人导向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加强有关选人用人制度的学习。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就选人用人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统一思想。在选拔中层干部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以德为先。在干部选拔动员会议中,对全体人员进行选人用人制度的宣传和学习。
二十、关于“队伍培养和引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利用西湖先锋、学习强国、干部新干线等平台加强对干部学习的督导。二是通过岗位交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干部的业务能力,注重人才梯队培养。目前,1980年1月后的中层正职共有9人,中层副职8人。三是积极鼓励在职人员申报A-F类人才,完成旅游类人才摸排工作。2020月1月招录6名事业单位人员,其中两名为研究生学历。
二十一、关于“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截至7月底局机关党委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二是机关工会积极组织活动,6月组织干部职工参观龙门秘境村落景区建设。三是在职职工生日期间购买蛋糕慰问,给予安排体检等。四是关心关爱退休干部职工,年底召开退休干部座谈会,将年度工作情况做一汇报,并注重关心退休干部的情况,及时开展慰问,分两批次对退休干部职工进行体检。
二十二、关于“文旅局在工作中自加压力、推动创新发展不够,近几年多项考核结果不理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局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做好各项考评工作,2019年综合考评结果有较大提升。二是组织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2019年综合考评结果进行全面回顾分析,查找失分项和工作短板,对照2020年考核细则,提前谋划,寻找突破点,强化工作创新,提炼工作亮点,增强争先创优意识,不断提升综合考评成绩。三是积极与区委考评办沟通对接,文化惠民、文艺创作、文物保护、城市书房建设等工作纳入2020年度文化兴盛考核体系,同时村落景区建设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纳入2020年度单项考核。
二十三、关于“主动服务不到位,宗旨意识不够强,对下属单位交办任务多,具体指导少,与基层联系沟通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今年4月、6月和8月,已经3次对镇街农村历史建筑修缮项目进行现场指导。二是2020年起,农村历史建筑修缮设计单位已交由镇街道自行组织招标,文旅局做好指导工作。三是截至7月底已完成18个镇街的文化站长座谈交流1次,文保员走访2次,8月13日组织召开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培训会,18个镇街分管领导、文化站长和157名基层文保员全部参加。继续优化“你点我送”机制,在送戏、送书过程中,更加注重满足群众需求。四是现已完成对全区1880处“三普”登录点的现场复查工作,并发各镇街进行确认,确认工作完成后报区政府重新公布,同时落实属地管理职能,加强日常巡查。五是完成二次村级文保员现场培训,疫情期间共推出线上展览12期,积极做好文物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二十四、关于“文旅局及部分下属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在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交通费使用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交通费使用。差旅费报销必须如实填写“临安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出差审批报销表”,未按规定执行的一律不予报销,超标准的一律自理。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制度,超标准接待一律不予报销,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对体育指导中心、文物保护管理所一季度财务凭证,文化馆、图书馆二季度财务凭证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二是针对“原临安区体育彩票站报销车改范围内交通费时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出车单与过路费发票、燃料费无法相对应”这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报销的费用进行了清退处理,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二十五、关于“有的工作推进比较简单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全区图书分馆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听取各镇街文体站长和图书管理员的意见建议,优化图书分馆考核办法,避免某项考核指标占比过高。二是进一步加强图书分馆建设,图书资源和主题阅读活动向各分馆倾斜,今年以来新建部队图书分馆1个,提升城市书房1个,完成2个新建城市书房选址工作,送书下乡1万余册。
二十六、关于“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还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减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工作、明确职责,强化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小组工作职责。
二十七、关于“部分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对自身要求不高,文旅局监督执纪偏于宽松软,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有力,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违规违纪现象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七一重温入党誓词”和“传承红色基因”的教育培训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民族日报”旧址和石门村“新四军纪念馆”等地参观学习,宣读入党誓词,激发大家的“初心”和“使命”,使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廉洁守法意识得到加强。二是按照每年每人接受谈话不少于1次的要求,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截至6月底,谈话已超过20人次。三是组织召开中层以上廉政工作会议,再次强调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学习《杭州市临安区领导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处理意见》等各项文件。
二十八、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以收据代替正式发票入账、支付费用附件不齐等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除财政补助资金外,均使用正式发票入账,附件均按要求做到规范和齐全。
二十九、关于“国有资产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该营业房租赁协议由区财政局国资科签订。同时全面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不发生类似情况。
三十、关于“预算制定不够科学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8月,完成2020年浙江省青少年摔跤锦标赛政府采购工作。采购前期,与省体育局、区财政局充分沟通,对赛事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赛事任务和规模,对赛事承办地食宿情况进行摸底,科学制定赛事预算。优化中标公告条件设置,选择确定具有丰富大型赛事能力的运营商来运营赛事。在全局范围内举一反三,提升科学制定预算编制水平,同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
三十一、关于“业务发生期早于合同签订期”问题的整改情况
8月底前完成镇街器材更新需求,9月底之前完成2020年的器材更新采购和器材维修政府采购工作,确定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和维修合同期限,12月底前完成器材维修验收工作。在全局范围内举一反三,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强合同审查和执行监督。
三十二、关于“区文化馆业务用房(临安剧院)改造项目招投标,不符合临安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办法相关规定,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由局主要领导对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话,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确保经费使用科学合理。
三十三、关于“文化馆市政绿化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只约定了发包方违约责任,未约定承包方逾期竣工责任,建设单位风险责任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由局主要领导对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话,今后工作中类似重大项目在合同签订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实施意见,规范审核程序,合同签订前需经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十四、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合原文广新局和原旅游局内控制度,制定《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统一执行标准。
三十五、关于“财务监督指导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指导力度,今年已对体育指导中心、文物保护管理所一季度财务凭证;对文化馆、图书馆二季度财务凭证进行了检查。同时,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钱王陵管理所2019年各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临安区印社特殊人才引进项目”“全民健身器材购置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接下来,还将对体育指导中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专项审计。
三十六、关于“旅游市场发展研究部署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文旅项目建设。清凉峰山地休闲度假试点方案通过省厅评审,列为省市文旅金名片培育工程。继续推进吴越国王陵考古遗址公园、大明山景区综合提升、文体会展中心、於潜耕织园、众安汇尊温泉度假村、浙西户外大本营、河桥国漫数字小镇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二是加速乡村旅游发展。牵头制定《2020年度临安区示范型村落景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强化村落景区市场化运营,完成“新四景”运营商招引,进一步提升“老六景”市场化运营水平。三是加大旅游市场推广。研究出台《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支持旅游行业抗击疫情复兴市场实施意见》,精准扶持文旅企业。推出临安十大健康游产品和“天目村落”一日游精品线路。开通了“遇见吴越国”“活力浙西行”和“天目村落行”3大系列数字文旅专线。举办“天目村落”“陌上花开”系列直播推广活动。
三十七、关于“对旅游类执法案件未深入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分析会,针对当前临安旅游市场执法面临的难题和瓶颈进行商讨。邀请专家开展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培训。7月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某旅行社涉嫌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案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十八、关于“应收款追讨工作进展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1992年至1998年间原青山湖开发办外借款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因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处理难度较大,相关的往来账目已完成全面清理并委托律师进行发函催讨。目前律师已给出法律意见,我局已根据法律意见书面请示区政府进行决策。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处理区委巡察组移交的信访1件,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5项。
下一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整改见效。对照尚未完成的问题整改,将进一步细化举措,加强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强化建章立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操作规程,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形成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常态化、长效化运行机制。三是强化工作推进。坚持一手抓巡察整改、一手抓工作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上来,加强督查,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实现文广旅体工作全域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23615901;邮政信箱: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28号;电子邮箱:laswtj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