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 2019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锦北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锦北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锦北街道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工委领导班子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党工委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在整改的全过程中,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一、关于“挖掘中小型成长企业增量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培育国高企业3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目标,截止目前完成国高企业5家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7家申报工作。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马工业平台)6月已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对编制环保、水保、防洪等评估工作的招标资料,9月完成招投标工作。二是疫情期间,帮助辖区959家服务业企业复工,尤其宝龙广场符合疫情防控的商铺全部开业,带动三产服务业发展,实现1-8月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完成1.64亿元;限上批发2.42亿元;限上零售销售额1.67亿元。绿地城市一期已结顶,二期部分结顶,三期正在场地平整中。铂盛汇(信鑫)综合体3号楼已结顶,1一1预计年底结顶,其他的预计2020年11月结顶。三是“消薄化债”工作方面,按照辖区15个村(社)完成方案,化债任务全部完成,10个村社提前完成消薄任务。
关于“‘三改一拆’工作未一抓到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龙马村徐某一户多宅已于20205月8日拆除到位。二是巡查队员每日下村巡查,在无违建示范创建中同步推进违建拆除工作,截至目前已拆除存量违建37处;会同城管部门巡查住宅小区,发现新增的违建20处,已全部拆除。
三、关于“‘五水共治’工作有所放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调整街道“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责。二是临天路以西,武肃街以北,农林大路以东主城区范围内(封闭式住宅小区除外)的“污水零直排区”污水零直排,目前该项目已进场施工(西墅区块、竹林区块、东湖区块),完成总工程量40%;碧桂苑老旧小区改造三个区块均已全面启动,目前完成总工程量的30%;金马、龙马、上东、大罗、泥川等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提升,已完成工程量的50%。三是完成辖区八小行业排摸320家;目前135家已取得排水证;还有160家已整改到位,正在办理排水证。
四、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5月份编制完成《锦北街道内控管理制度汇编》,形成《锦北工作制度汇编》初稿。二是严格按照“提出议题,逐个发言,末位表态,再次征求意见,最后形成决议”的程序召开班子会议。三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重大工程项目前期一律上班子会研究讨论。
五、关于“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4月9日,班子成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提出的问题根源进行深刻剖析。会上,全体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认识深刻、态度诚恳,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二是班子成员针对自己提出的问题和其他同志提出的批评意见正在逐步整改和落实。三是明确今后民主生活会纪律和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查找自身不足,并就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六、关于“党工委对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强化规矩意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班子廉政谈话工作手册,明确日常谈话和警示谈话要求。二是4月中旬就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召开班子会议,党工委书记重申了有关纪律要求。三是根据纪工委日常监督检查,已向7名班子成员下达“党风廉政责任制抄告单”,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四是经常性与班子成员家属开展谈心谈话,传达交流班子成员在街道的一些工作生活情况,并希望家属共同支持配合好班子成员的相关工作,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上予以更多的监督。
七、关于“村级政治生态不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班子驻村联社工作进行优化调整,增加重点村、复杂村的驻村力量。二是部署并开展班子走访村社工作,班子成员逐村传达近期有关纪律要求。三是积极谋划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党工委对5个行政村进行形势分析。截止目前,由党工委副书记牵头,已对5个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了解现任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对村级组织换届的一些看法。以驻村联社工作组为单位,对5个村的全体后备干部进行了走访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四是开展信访“打擂比武”活动,一个重点信访件已化解,另一个重点件今年以来未再越级访。五是完成24个监察联络站建立工作,明确监察工作清单,纪工委对涉及村社主职干部信访件深入调查,为换届纪律提供保障。
八、关于“学习缺乏计划,形式单一、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4月21日召开机关党委成员碰头会,讨论制定机关干部全年学习计划,明确自学和集中学要求,丰富学习内容,增加学习研讨、心得交流、实践案例分享等内容。二是结合固定主题党日、植树节、“五四”青年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义务植树、AR定向毅行、班子轮流上党课、外出红色教育、微党课演讲比赛、《民法典》学习等活动。
九、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宣传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锦北街道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锦北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锦北街道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制度》。
十、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固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和机关党建工作重点,对两个党员活动室上墙内容进行更新,在机关大楼前专门开辟大党建宣传公开栏。二是制定班子成员上党课计划,要求党工委书记每年上党课不少于2次,其他班子成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党课内容不得全是业务知识。目前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3位领导已分别给全体机关党员上过党课。同时,全体班子成员在七一前后分别到所联系村社上了党课。三是制定出台组织工作数字化“争先抢位”大比拼,每月对固定主题党日党员参与情况进行检查和排名通报。
十一、关于“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少,记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4月中下旬,街道党建办到各村、社区和经合社党组织进行走访检查。重点检查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查阅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情况,指出记录不规范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30日,专门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全体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建联络员参会,会上对各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时间、内容、流程,以及会议记录等情况进行再次指导和明确。5-7月期间,结合村社组织换届排查走访工作,对相关村社的党务公开和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检查,并对做好党建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十二、关于“入党材料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4月15日,对入党申请书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党建分管领导对党员所在的支部书记及街道党务工作者进行了约谈。30日,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党员发展材料审核工作再进行明确和指导,明确党支部书记和党建联络员为第一道审核关,街道党建办履行第二道审核关,确保上交的材料立意深刻、真实有效。5月9日,部署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区委组织部党员发展“四季工作法”,按照发展流程,规范党员发展及党员发展材料把关。
十三、关于“党建干部配备不足,指导服务‘两新’、村社党组织党建工作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6月起,抽调骨干力量到党群服务中心,协助负责党群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二是明确所有社区党务工作者为两新党建指导员,对辖区范围内的两新企业党建工作进行联系和指导。三是所有村社均配备1名45周岁以下的党建联络员或党务干事,协助党组织书记共同开展党建工作。
十四、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意识不够强,存在阵地建设不到位、党员活动参与率较低、刷卡走形式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4月30日,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党工委副书记对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进行再明确。二是4月中下旬,党工委副书记对部分不重视党建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强化抓党建的意识和责任。三是明确待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好之后,将党建活动阵地和制度进驻中心,实现资源共享,营造良好的党建氛围;在上东、大罗、金马等村文化礼堂装修设计中融入党建文化,突出党建引领。四是制定出台《锦北街道关于开展组织工作数字化“争先抢位”的通知》,从4月份开始,每月月底对各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和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对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及时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
十五、关于“班子内部沟通不够,分工交叉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4月下旬,对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目前班子分工基本不存在交叉现象,对个别有交叉的分工,也明确了牵头人和配合人。二是4月初,结合部分机关干部科室调整,将部分科室职责进行了优化和调整,目前科室职责更加明确,职能交叉、混岗现象减少。三是通过开展党性锻炼活动、工会疗休养、AR定向毅行等,进一步凝聚机关干部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十六、关于“编外人员存在超编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解聘2名编外人员,2名编外人员辞职,目前已不存在编外人员超编现象。
十七、关于“村、经合社干部队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3月下旬至4月中旬,对各村社后备干部进行两轮排摸,建立各村社后备干部名册。二是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牵头,对各村两委成员进行两轮集中谈话,一方面传达上级换届相关会议精神,另一方面了解掌握现两委成员的思想动态。三是对排摸出来的优秀年轻干部,以驻村联社工作组为单位,进行走访谈话。四是已为部分干部进行设岗定责,要求各村社主要负责人对其加强培训和培养。五是部分年轻有为的后备干部已被列入村社换届意向人选名单,后续将通过加强培养以在换届中能顺利吸收到村社两委成员中。
十八、关于“对大罗村一户多宅、‘半边路’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对生活困难的低保户帮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与区“三改一拆”办进行对接,鉴于大罗村一户多宅户的实际情况,建议暂缓拆除。二是1月9日完成半幅路面沥青浇筑。三是1月由村出资为低保户王某房屋安装门窗,后续街道将继续对王某生活情况进行时事跟踪了解,确保帮扶到位。
十九、关于“大罗村高凉亭、鸡笼山基本农田和林地被侵占填方、修建围墙,用于停放建筑设备及工程车辆”问题的整改情况
高凉亭地块上堆放物已清理完毕;鸡笼山地块上的集装箱已搬离,1间管理用房已拆除,另一间管理用房作为农林大学的实验用房,因签了协议,暂缓到年底前拆除。
二十、关于“领导干部主动深入基层调研不多,存在畏难情绪,不敢直面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走亲连心三服务”,班子成员每周一次以上到联系村社走访村干部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建立涉村问题包保解决机制,如民主经合社的配套设置完善问题、金马村的道路修复问题等都由联村领导包保协调解决。三是建立驻村工作“五必制”和社区网格“五个一”,驻村联社工作组经常性到村社参加联席会议,走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和协调处置。
二十一、关于“信访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1—9月份来访件共计22件,其中19件已按要求答复,3件处理中。二是街道突出问题矛盾化解件8件,已化解6件,剩余2件已提请区委区政府调处。三是今年以来,对临安范围内的答复件以当面送达方式为主,临安范围外的经电话联系后以邮寄方式送达。四是制定街道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方案,目前分管领导正在审阅梳理中。
二十二、关于“环境保护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偷倒垃圾问题,已与华数公司签订12个偷倒点的监控设备安装和运维合同,另外13个监控探头的运维和迁建,也与华数公司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30个硬隔离已全部安装到位。二是关于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会同环保、市场监管赴实地查看,责令相关人员对26处违法设施进行整改,4月与相关部门到现场核查已全部整改完成。后期要求浙皖农贸市场做到雨污分流统一截污纳管,由商务局申报立项整治。三是黑臭水体问题,结合“碧水亮剑”行动,要求各村、经合社、社区对辖区黑臭水体进行彻底排查,截止目前共排查黑臭水体问题24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十三、关于“安置小区环境‘脏乱差’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新联安置小区自来水、弱电工程已完成,强电正在穿电缆,计划10月初完成一户一表工作,新联会所已完成装修工程,正在进行扫尾工作,计划10月初进行竣工验收;潘山已完成强、弱电项目,供水正在进行冲洗及调试,计划9月底完成一户一表;室外消防已进场施工,计划10月底完成;大罗安置小区正在进行强电土建施工,供水工程正在进行冲洗及调试,计划9月底完成一户一表;集贤安置小区已完成强电土建施工,供水工程已完成一户一表安装,弱电工程已进场施工;金马安置小区已完成供水工程、临时道路硬化工程。二是待小区建成后,移交相关村(经合社),由其负责小区物业管理,街道将督促村(经合社)做好垃圾分类和小区保洁工作。
二十四、关于“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请假条后补现象时有发生,存在护照归还不及时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请销假制度,经6月10日班子会讨论通过,目前已在执行中。二是纪工委牵头对2019年以来存在的事后请假、护照证件归还不及时人员5人进行警示谈话。三是纪工委将出国出境相关要求对全体机关干部和监察对象再次进行明确。
二十五、关于“党员干部受处分及其他典型问题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曝光较少,警示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警示教育年度计划,启动警示教育月活动,杭州市廉洁好家庭吴建丰开展了家门口的廉洁课。二是4月21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对就密切接触者泄密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后续对1名社区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整岗位。三是结合固定主题党日着重对党纪、党规进行宣传学习。
二十六、关于“对村社党员干部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层分类签订廉洁承诺书,督促班子成员和科室长履行“一岗双责”,4月13日-17日班子成员逐科室逐村逐社区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启动机关、上东村、五柳社区清廉示范点建设。
二十七、关于“工资奖金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013年三改一拆奖金、安全生产奖、食品安全奖已清退完毕。
二十八、关于“列支街道层面先进奖金”问题的整改
2015年度先进奖金已清退完毕。
二十九、关于“人社保缴费基数的2%计算,仍按102元/人定额标准扣除,由单位承担了部分医保费”问题的整改
经与区医保局对接后,明确扣除政策,已于2019年12月整改到位。
三十、关于“财务入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会计法》及其他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对记账凭证编制逐步进行规范,2020年1月已整改到位。
三十一、关于“现金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范围和额度使用现金,规范现金管理,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同时,小额现金的使用提现做账,真实反映账务实际情况。
三十二、关于“工会经费提取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浙总工发(2018)11号《浙江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二是工会经费足额提取,相关福利费不在行政帐中列支,发放方式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并附所有人员的签收清单。
三十三、关于“村级财务白条未入账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仍存在现金白条抵库现象的3个村,5月上旬发放整改通知,目前3个村均已销号清零。二是每月结报都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要求,杜绝不规范票据入账。
三十四、关于“2017年在报销人均1500元体检费之外另行开支体检产生的住宿费、餐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另行开支的费用已于8月底全部清退完毕。
三十五、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6月初启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7月下旬完成固定资产全面盘点和清查,补贴固定资产管理条码。修改完善街道资产管理制度,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配给个人使用的资产,建立领用、交还登记制。
三十六、关于“街道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责任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4月9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二是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分解清单及主体责任管理体系正在拟制中。三是梳理各机关干部、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点。四是近期以来,对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进行了警示和约谈,结合各节日契机,纪工委向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干部发送《清风相伴 廉路同行》廉政提醒。五是建立新提拔、新进人员抄告谈话制度,对新进的2名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六十建立机关科室、村社负面清单。
三十七、关于“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必须招标的项目全部进行公开招标,今后将严格执行临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临政函[2017]78号)文件精神,坚决杜绝不规范招投标行为。
三十八、关于“部分设计项目招投标过程存在报价雷同、投标价格紧贴最高限价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今后将严格执行《临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临政函[2017]78号)的文件精神,严把招投标程序,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二是制定出台《锦北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锦北街道小额工程和服务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小额工程和服务单位遴选制度》等相关管理办法,强化对中介服务单位监督与管理,进一步规范街道招投标工作。
三十九、关于“个别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没有监理单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对以上项目进行调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的工程项目全部委托监理单位,同时严格按照《临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临政函[2018]8号)文件的要求,规范项目管理。
四十、关于“工程合同管理和结算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于2019年4月完善财务方面的内控制度,制定出台《锦北街道财务管理制度》《锦北街道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建立 “谁负责、谁管理”的合同监管机制,强化对合同内容的审核把关,严格“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存档”三个阶段的管理,责任到人、全程跟踪,确保合同管理到位。
四十一、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无开工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核查,已找到项目的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进一步加强项目资料档案管理,确保资料齐全真实。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2020年4月以来,给予组织处理19人。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16项。
下一步,锦北街道党工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时限,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街道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三是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61096023;邮政信箱: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马溪路95-8;电子邮箱:lajbj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