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4月10日至6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1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这次巡察当成一次政治体检,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坚定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整改态度,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统筹推进,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统计事业发展。
一、关于“统计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上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工作,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利用好统计数据,形成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有帮助的统计产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统计信息分析审批和资料发放的通知》,建立统计产品三级复核审批流程,明确统计产品发送工作职责。优化《统计快报》《统计卡片》《月度小册子》《统计年鉴》《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决策参考》《两会画册》等统计产品,明确各类统计产品分送层面,及时送到相关领导的手中。二是在及时提供常规统计产品的基础上,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开展统计调研,围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对居民收入的影响、地铁16号线开通效应、后疫情期间居民生活、疫情对出口型企业的影响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企业和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形成了48篇高质量的专题报告和约稿信息。多次获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为区委、区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统计支撑。三是结合社会发展热点,及时利用统计数据为社会公众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在《今日临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及时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数据分析解读,满足社会各界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需求,有效服务引导社会舆论。
二、关于“统计执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统计“执法核查季”活动,通过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区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等重点统计领域进行全面核查,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在开展统计执法过程中,主动加强与纪检部门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合作机制,组织不少于两次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目前在工业企业领域已经开展了联合执法,接下来将继续开展投资和三产领域的联合检查,加强对统计领域违法行为震慑力。三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统计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利用统计微信公众号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违法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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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加强对局执法人员统计执法业务学习,编订《统计法治工作手册》,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针对办案程序、调查取证、文书规范、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全面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及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实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运作及公示,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行政处罚裁量管理系统,确保统计执法全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三是深化“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的运用。严格实行统计执法“双随机”以及“掌上执法”系统运用要求,实现平台使用常态化,将数字化监管向末端延伸。
四、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签发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案卷全面自查自纠。对近5年所有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梳理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形成统计案卷自查整改报告。二是建立案卷复核机制。统计行政执法案件实行复核检查机制,要从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裁量标准、文书签名、案卷整理归档等方面开展案卷复核检查,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五、关于“督促镇街和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基层统计数据管控制度。健全和完善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制作数据质量审核查询登记本,加强日常对镇街和企业的数据审核查询记录,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工作留痕可查。二是开展数据质量月度通报。结合统计“执法核查季”活动,及时汇总镇街依法统计开展情况,并按月度开展对镇街统计数据质量及统计工作情况通报,加强对镇街统计管理的监督。三是全面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和配合镇街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在10月底前实现各镇街统计培训至少1场次,面向企业发放《统计典型违法案件解读》,积极落实统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实现培训教育全覆盖。四是营造依法统计氛围。重点加强基层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提升,实现镇街走访全覆盖,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要求。
六、关于“民主生活会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一作个人检视剖析,并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组织建设等事项作出说明,局领导班子成员共检视出30个问题,制定检视问题整改措施33条。在此基础上,班子成员开展了严肃认真的相互批评,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做到开门见山、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共提出批评意见12条,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全局上下再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和具体步骤,要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要以查摆问题、解决问题为目标导向,从主观上端正态度,切实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
七、 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迅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局党组、党支部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强化落实,抓好理论讲解和辅导,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了14项专题学习内容及学习形式。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0次,每期均有发言人重点发言和领学,各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体会进行发言和研讨。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等纳入党组学习,指定专人做好党组学习记录。截至目前,在局党组会上共开展10次相关学习。三是不断丰富学习形式,通过班子成员上党课、组织参观主题教育展览、开展红色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的理解,截至目前,共开展班子成员上党课2次、组织参观主题教育展览1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次。
八、关于“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够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督促检查指导,督促指导局党支部制定《区统计局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 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各支部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政治学习。截至目前,局机关党支部共开展了10余次集中学习,党支部学习记录均做到完整准确。二是制定出台“1135”党建工程,并以模范机关创建为契机,督促指导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主题教育工作要求,由党组织书记带头、支部内年轻党员为主力,倒排时间针对专题内容上党课,不断规范各党支部政治生活。
九、关于 “深入基层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城市党建日”“服务企业大比拼”等活动,促进真走访、真服务、真实干,目前收集解决三服务问题522条。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迈开步子,走出院子,深入田间地头,深入车间码头,现场指导企业和样本户的统计业务,制定好领导分片带队走访计划,9月底前完成18个镇街全覆盖走访。三是深化成果转化,善于发现问题、提炼问题,厘清工作思路,转化调研成果,形成有实效性、指向性的重点调研文章15篇。
十、关于“统计数据现场核实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核查工作,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区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进行全面核查,核查采用实地核查、集中核查,以及镇街核查等方式开展。截至目前完成上述企业核查全覆盖,共核查企业数1287家。二是每月核查结束后,及时对企业核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将核查情况于每月底前向区委区政府,区纪检部门、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进行通报。目前已经将7月、8月、9月的核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三是制定《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工作,加强统计数据核查的主动性、经常性和警示性,保障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建立健全统计数据核查工作长效机制。
十一、 关于“缺乏务实奉献的责任意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责任意识,积极参与责任路段执勤和“礼让斑马线”的劝导服务中。做好值班安排表,积极参与每周二上午责任路段(城中东街—望湖路段)的执勤工作,每月安排16名机关干部参加衣锦街-农林大路口文明出行劝导志愿服务。二是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开展三项比拼,提升党员素质。坚持战疫情、促发展并重,通过开展学习大比拼、业务大比拼、服务大比拼三大活动,树立“人人争做急先锋,先锋服务为人人”的干事理念,切实提升党员综合素质,切实增强党员服务水平,切实提高风险应对能力,高标准、严要求,锻造一支“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的统计铁军队伍。
十二、关于“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无公函一律不接待,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接待违规用烟酒,严禁同一批人员重复接待,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
十三、关于“讲课费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培训讲课费标准: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3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二是组织各科室就会议(培训)管理制度进行集中学习,明确会议(培训)实施程序,严格按照审批、申报采购、操办、结算的相关要求,提供完整详实的凭证资料。
十四、关于“向提供数据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发放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经办人员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在全局机关会议上再明确强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规定,不得向其发放任何形式的补贴。二是全额追回向其他部门两名工作人员发放的消费价格调查补贴。三是建立调查补贴三级审核制度,要求发放过程中仔细核实人员身份信息和发放金额,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十五、 关于“现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开始,我局所有统计调查劳务补贴和差旅费报销均采用打入收款人的银行卡、转账支付方式,不再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十六、关于“科目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规范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归类核算相关支出。
十七、关于“餐费结算不及时、挂账时间较长”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学习会议(培训)管理制度,从2020年5月起,严格按照“一次任务一结算”的要求,超过报销时限的不予报销。
十八、关于“附件不齐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重点岗位人员进一步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明确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出行租车、差旅费报销等各类财务结算的附件要求和表格式样,规范机关财务行为。
十九、针对“未按合同支付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对各类合同、协议实行会签。经办科室、分管领导、法律顾问、统计执法监督科、财务人员和主要领导对合同进行逐级审查会签。二是经办科室要严格对照合同约定条款在发票上审核签字,并请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交由财务岗进行费用支付。
二十、关于“调查用品存在管理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和《小额采购管理办法》,按照5000元以下分管领导审批、5000元(含)-20000元分管领导和财务领导审批、20000元(含)-200000元(含)报小额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并提交“三重一大”决策的采购程序要求。二是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台账,明确采购申请单、小额采购计划申报表、验收表等采购相关的表式,做好出入库登记手续和台账。三是严格执行发放登记程序,主办科室对调查用品的发放负责,做好验收、清点和登记工作,办公室对调查用品发放清单和存量清单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十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操作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强化工作部署,制定了《区统计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区统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于2020年5月26日组织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就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党风廉政建设20项任务的分解和领导班子量化计划。二是以问题为导向,主动作为、抓早抓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从严要求,严格监管,结合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深入开展有关工作。整改以来,围绕岗位廉政风险开展谈话提醒18人次。三是切实抓好廉政教育。整改期间,抓好日常提醒教育,通过短信、微信、钉钉等进行提醒教育,共发送廉政短信10余条。
二十二、关于“班子成员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谈心谈话记录本,明确要求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廉政谈话全年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对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全年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二是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主动监管。每位班子成员树立担当意识,自觉做好廉洁自律表率,紧盯容易出事的重要岗位,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三是提高监管有效性。抓好日常干部作风效能建设监管,完善干部外出登记制度,明确干部半天不在岗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一天不在岗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的要求,开展常态化督查,确保干部监管到位。
二十三、关于“出入境管理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全体局机关干部的出国(境)证件进行统一管理,按照应备尽备、应查尽查、应交尽交的要求,建立局机关证照使用管理登记表,详细记录证照类别、证件号、领用时间、归还时间等。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杭州市临安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工作管理办法》。
二十四、关于“未按规定配备中层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临委办发〔2019〕55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杭州市临安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临编〔2020〕24号)的通知对局(队)科室名称及中层干部任职职务进行变更,使其与三定方案相统一。
二十五、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9月14日局党组会议上对《杭州市临安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学习,明确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作程序规范严谨,材料手续齐全完整,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二十六、关于“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将“三会一课”列入党组议事日程,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组织活动。二是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如实记录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党员干部按要求做好个人学习笔记。截至目前,开展“三会一课”10次。三是规范党组会议制度,严格遵守议事纪律,会议记录采用专门的记录本,指定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党组会议的记录。
二十七、关于“组织活动记录不完整、不详实、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支部会议,明确固定主题党日、 “三会一课”和重要活动记录工作要求。二是对照党建工作计划安排,以党建交叉检查为契机,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和党员的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做好整改工作。
二十八、关于“党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排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对公开栏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党务公开栏进行更新,建立长效机制,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4项,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制度学习会1次,收集解决三服务问题522条,核查企业数1287家。
下一步,区统计局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长效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要继续跟进,长期坚持,不断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彻底改、改到位,坚决防止反弹;对尚在整改的,紧盯不放,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步步紧跟,确保整改实效。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统计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用巡察整改工作推动统计事业取得新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722058;电子邮箱latjj0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