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日至6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1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住建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2020年7月15日收到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领导班子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集体研究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落实整改举措。经局党委专题讨论研究,制定了整改步骤和具体事项,并在7月26日向区委巡察办报送了《中共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临住建委〔2020〕11号),对反馈的5个方面46个问题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区住建局分别在7月16日、7月25日、8月7日、8月26日、9月15日专题召开党委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逐条逐项抓落实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截止2020年9月14日,已落实整改到位44个,仍有2个问题因客观原因正积极创造条件推进解决。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8月26日局党委会上制定并通过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总结了上半年的学习成果,制定了下一阶段的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并按既定计划展开学习。二是局班子成员集中学习的频次和学习深度显著提高,8月7日局党委会上,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并作为系列学习长期研讨交流;8月12日,区住建局邀请专家授课,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以及民法典相关内容。三是每月党委会上定期开展集中研讨学习活动。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并按已计划执行。三是抽调精兵强将,建立局网评员队伍,目前已成立由朱周链、方海菁为主的网评员,网评任务排名在区里已靠前。
三、关于“党委民主议事程序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二是7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栋强调了会议记录的规范要求,需能真实反映会议情况,为会后进一步研究问题、总结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原始依据和凭证材料。三是强化了会议监督,提高会议执行力。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栋定期对“三重一大”和决策性会议进行后续跟踪监管,确保了会议实效。
四、关于“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发挥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与发改、规资、林业和文保部门主动对接,在各项交叉工作上,尤其是在“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中,在路网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方面积极发声、主动靠前服务,以专业的眼光参与城市整体规划,打造宜居临安。二是借助省、市推广力度,加快推进临安区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通透性、缓解热岛效应。其中滨湖新城区块作为临安示范先行区块,获得省级表彰。三是主动为滨湖新城各项规划建设和项目推进建言献策,滨湖区块内部路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区块内部断头路基本打通,望湖路下穿隧道即将全面通车,湖底隧道和城市客厅有序推进,区块风貌和交通流畅度有显著提升。
五、关于“‘城市国际化’建设的政治自觉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业务科室积极参与省厅及市建委各项培训,吸收先进城市的建设理念,打造人才梯队,为临安的城市国际化建设贡献力量。二是副局长陈国春主动与文广旅体局沟通,商讨在城市标识和重要公共建筑中,积极引导建设单位植入钱王文化特色,彰显临安特色。三是对于临安公共停车场建设比例低的问题,住建和规资局已经联合城投集团,着手编制临安区永久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为永久性停车场的建设奠定基础。
六、关于“城市建设产业结构不够合理,过渡‘房地产化’,对产业的辐射带动力较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临安在撤市设区、推进融杭发展进程中,城市建设所需大量资金主要由土地出让经费保障,土地出让多、出让快,适当向房地产倾斜符合当前需要;同时,区委、区政府又高度重视产业均衡发展,多次牵头召集产业发展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以把青山湖科技和滨湖新城建成长三角国际旅游新高地、浙江未来社区体验地、杭州西部科教文创示范地的战略定位,重点做好导入城市服务业壮大生态旅游业、繁荣科教文创业工作。二是住建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对滨湖新城的推荐和“双引”工作,发挥了住建优势;完善滨湖新城基础设施,以“36830”工程为主线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持续打造环湖发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三是滨湖新城和青山湖科技城涉房企业在建的综合体、酒店等商业配套,住建在做好优质跟踪服务的同时,做好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督促工作。
七、关于“征迁工作协调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与杭州对接、与部门镇街协商,梳理、完善了相关政策文件,为今后的征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二是完成了尚未结案案件情况的梳理,协同司法局、法院、法律顾问、镇街等部门进行逐一归类分析,全力化解矛盾。三是召开了对镇街的政策培训会议,强化镇街依法征收、依法补偿的意识,尤其是补偿方案的法定程序要到位。四是进一步梳理了败诉案件情况,协同司法局、法院、法律顾问、镇街等部门进行逐一分析,吸取败诉案件教训,改进政策指导方式,化解矛盾,避免不必要的诉争。
八、关于“管网改造协调服务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精神,碰到涉及多个管线单位交叉施工且推进难度较大的项目时,住建局主动牵头协调(例如银城国际配套项目建设)。二是加强了对管线单位的综合考评力度,对配合不力或者拒不配合的管线单位,在考评中加大扣分。三是积极谋划筹备建设临安区智慧型地下综合管线信息平台,将强弱电、自来水、燃气等基础信息在一套智慧平台中显示,减少建设单位前期摸排工作量,缩短前期时间。
九、关于“项目流程监管信息化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筑工程招投标涉及的事项已经可以在“浙江政府服务网”进行在线办理,杭州市建委招管中心已经将“杭州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系统”与“浙江政府服务网”进行关联,招标人可以在网上申报,网上审核。二是招投标活动评标时资格核验已经完成从“杭州市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自动关联,不需要投标单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通知施工和监理项目已经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和评标专家无需来临安交易中心投标和评标,实现了投标人无纸化投标。三是推广使用工地可视化监管平台,通过施工现场不同角度的摄像头,随时掌握施工现状基本状态,并实施相应监管工作。
十、关于“工程监管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到了审批和管理工作提前服务,特别是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合理提出建设计划的建议,规范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程序,指导和服务企业办理好施工许可证。二是对于不属于施工许可证办理范畴的项目,在实施单位做好日常管理的情况下主动加强技术服务指导。三是已开展工程监管技术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开工条件准备工作,在规范施工的同时,提前做好服务工作。大力监管工地扬尘,对落实不力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目前已累计处罚42起,罚金142.52万元,同时已多次与环保、城管部门联动,加强工地及周边扬尘管控。
十一、关于“施工现场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推广使用工地可视化监管平台、LBS考勤系统、第三方测评管理等手段,一定程度上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2020年已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择优选取专业起重机械检测单位对重大机械隐患进行排查。目前已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查各类机械732台,并督促责任主体闭合问题和隐患。三是通过第三方测评单位辅助工地监管,目前正开展全区工地环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通过强化检查和惩处的措施督促规范施工。四是待机构改革完成后,逐步吸收新成员,有计划、有梯队地培养专业的建设工程监管人员,建立一支建设系统监管铁军。
十二、关于“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缺乏有效的对策和手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今年已经向住建局执法大队移交涉嫌串通投标案件4起,涉及8家企业,同时这4起涉嫌串通投标的案件正在移交给扫黑办。开展合同履约检查。2019年6月对全区10个在建工程进行抽查,履约情况良好。二是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杭州市建委招管中心已经在拟定招标代理的评价标准和考核制度,初稿已经形成,预计今年年底出台,届时结合《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几份标准》,对招标代理进行统一管理。2020年8月11日,召开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座谈会。就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在清单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开评标组织、质疑处理、信用记分开展等情况予以布置。三是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杭州市建委于2020年8月11日发布了《关于启用杭州评标专家考核管理系统的通知》,参照该通知精神对评标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四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学习,实时动态掌握最新信息,提高监管能力。
十三、关于“公租房管理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杭州市临安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受理模式、审核程序、日常抽查机制、清退机制等均予以优化,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二是完成公租房审核全网办测试,目前已全面实施。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公证全程介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租户,实施信用管理和媒体曝光。
十四、关于“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研究和出台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形成政策文件,以区政府名义下发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补贴发放有关政策。二是印发公积金补贴办事指南,建立住建、编办、规资三部门联合审查机制,目前各部门已基本完成报审工作。三是与编办沟通,将公积金补贴纳入新入职职工“一件事”管理。
十五、关于“监管履职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排水许可证书发放情况,2017年核发185本,2018年核发1040本,2019年核发964本,2020年截至目前(7月17日),核发584本,总计已核发2773本。二是加强培训指导。2015年以来,会同区五水办、城管局、环保局等部门多次召开城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会议,并邀请专家对排水许可证相关事宜进行业务培训,详细讲解有关排水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向相关排水户传达排水许可手续办理相关流程,要求做好三级沉淀池、隔油池和化粪池等预处理设施。三是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积极配合区五水办、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等部门到各镇街开展餐饮行业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八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地排水专项督查行动,并联合出台了《临安区建设工地排水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四是强化批后监管,开展第三方水质监测。经财政预算审核同意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全区重点排水户开展出水水质检测。并与五水办、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排水户现场巡查力度,确保排水户规范排水。
十六、关于“房改一次性补贴发放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全面完成房改一次性补贴现状摸底调查,对房改一次性补贴政策开展了全区范围内宣传。二是对教育系统、卫健系统等重点单位实施点对点对接,共享补贴库名单。三是完善补贴领取办事机制,所有补贴审批均半小时办结。四是配合各单位做好房改享受等违规情况处置,如:水利局、昌化镇等。
十七、关于“部分干部业务能力不足,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各条线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养,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履职考核,下发局属科室和下级单位任务责任清单,强化局属科室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彻底摒弃“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之风,让干好者有荣誉、中间者受鼓励、后进者有压力。三是对工作中有消极怠工,不主动、不作为,履职不力者将启动问责。
十八、关于“对物业管理的指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全区范围内的物业项目考核制度。落实街道社区、业委会、党建联盟和部门分块考核打分机制。考核结果以星级形式在各小区挂牌,在区级媒体公布,作为项目企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二是完成全区物业服务水平“质价相符”专业测算。在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需选聘物业企业时,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提前介入提供精准服务,提供一小区一价格一标准的个性化专业测算数据,解决目前业主普遍反响较强的服务不透明、价格不透明等问题。三是创新人民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按照分级调处的原则,落实物业纠纷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回访制度等,让物业纠纷调解深入到小区一线,在萌芽状态提前化解。
十九、关于“涉企政策落实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民工工资保证金。对近三年缴纳的民工工资逐一梳理、核对,对符合退还政策的企业逐一进行电话告知予以退还,同时对以现金方式缴纳的企业建议其用保函形式来代替,进一步释放资金,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关于人防项目保证金。与财政局联合核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预缴结存清单,对已完成建设的项目及时办理退款手续,对未完成建设的项目待项目完工后予以结算。三是关于存量新型墙体材料基金预收款。不定期通过临安日报、局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告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算返退工作,确保应退尽退,同时做好建设项目施工进度的跟踪,对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及时进行退还。
二十、关于“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化缺少主动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所有审批事项梳理,将事项分为“一窗办理”“窗口受理、内部流程、窗口出件”“全程网办”等三种办理模式,政务服务网申报端口全部为审批科,事项全部由窗口受理。二是建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一件事”办理机制,施工许可八个事项一窗受理,竣工验收五个事项实现一窗受理,所有材料均只收一次。三是加快“全网办”,目前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二十一、关于“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施工许可办理审批办理一次性告知清单中,已采取承诺书办理。二是开展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专项检查。2020年8月19日发出检查通知,通过对资格条件、人员配置、业务能力、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检查,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和人员的档案,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三是实施中介机构信用扣分管理。已于8月中旬开始对中介机构执业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参照《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实施信用扣分。
二十二、关于“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编办已完成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出台了下属单位三定方案,撤销质监站和执法队,合并成城市建设执法队。二是完成内部责任清单和全力清单的梳理,明确了科室职责。
二十二、关于“公务接待无公函、超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一次全局公务接待专题培训,明确公务接待规范流程和要求。二是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内部审批制度。三是开展公务接待定期检查,做到“违规接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0年未发现一起违规接待。
二十三、关于“超范围多提公积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5年至2019年3月区住建为个人实际多缴住房公积金共186.90万元,其中吴沁甜在2016年8月16日和8月19日已退缴两次,合计1200元,剩余需追缴清退186.78万元。截至7月30日,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1178099元,从奖金中扣除469917.29元,个人汇入单元账户计219783.71元,合计已退缴金额186.78万元,全部清退完成。
二十四、关于“档案管理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竣工备案审理流程,认真做好审查,确保工作严谨,流程到位。并在8月份集中开展内部人员相关业务学习和向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交流学习。二是主动联系各平台公司和社会企业,主动沟通,做好服务宣传,对有需要的企业开展上门服务,主动告知相关业务和工作要求。三是主动联系区数据资源局,做到信息及时沟通汇报,对有条件的资源完成数据共享。四是2019年我局作为临安区燃气主管部门,全区共有液化气瓶装储配站6家,二级经营点7个,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4家,加气站3家。根据管理职责,经核查后向各企业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且每年进行许可证年检。按照市建委要求燃气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工作,由我局重新核查办理,在办理期间,因我局职能变更划转,燃气管理职责交由城管局,该项工作后续开展便转交城管局开展。下一步我局将主动联系区城管局,认真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好工作,确保换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十五、关于“资产家底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房地产交易市场虽为企业,但当时是与房管处属于一套班子,由于机制体制问题,存在混岗使用,资产混用。二是由于住建局经历多次机构改革,包括规划与逐渐分家,城改办与住建合并,下属企业划分等一系列职能机构调整,一些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未统一标识,资产分散到规资局,同时部分固定资产由于损毁未及时办理报废流程,目前该动作已规范。三是临水路88号当时为住建局直管公房,目前房产产权已无偿划转至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实行市场化管理。
二十六、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自巡察开始,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职工之家新建港湾公交站项目属于限额以下项目,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投标。对于我局物业科主管的临安区前期物业的招投标,也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评标办法、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招标公告进行征求意见后进行公开招投标。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小额招投标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局属各类招投标行为。
二十七、关于“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组织自查与帐户清理工作,截止目前,住房服务中心原公房租金收入已全额上缴财政,公房资产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无偿划转区直管公房的通知》(临财发[2019]17号)已划转区城投公司,2019年4月之后无公房租金收入。二是全局对有非税收入的项目统一按照实收实缴制,对银行账户可停用的完成清理。三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收入及时足额、按级次上缴国库。杜绝截留、占用、挪用或拖欠上缴的现象发生。
二十八、关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政策。2017年我区出台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实施意见(2017年—2020年)的通知》(临政办函〔2017〕68号),对相关补助标准予以明确,严格按政策标准核实农户补助标准、金额。2020年省住建厅还将进一步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策予以明确规范。二是精准审查。2017年,我区出台《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临安市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申请资格联合审查机制的通知》(临政办函〔2017〕66号),分别由住建、民政、残联、公安、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成员实施联合审查,审查结果作为救助资格的依据。2018年12月,浙江省住建厅、财政厅、民政厅、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即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建村发〔2018〕347号),明确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边缘户、困难残疾户等4类困难家庭列为救助对象,更加明确救助对象范围。三是操作规范。严格规范资金拨付,为防止救助款中间环节被截流、发放环节再分配等不规范情况发生,要求救助对象提供个人银行账号,救助款直接拨付给救助对象户主。严格验收制度,补助资金核发前,对补助对象进行抽查,要求镇(街)做好“一户一档”台账资料,确定精准到位。对认定的困难户进行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给予答复。全面接受区人大、政协、审计、纪委部门的监督,使管理更规范,资金使用更安全。
二十九、关于“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8月7日局党委会上,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杭州市临安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临委组〔2017〕79号),并总结了干部提拔标准“六步法”,即“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用-报备”标准6项流程,对每一步的注意事项作了重点说明:民主推荐、讨论决定及任命等三个环节必须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考察程序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情鉴定证明等。陈栋同志要求,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要讲政治、讲规范,要严格按照流程,树立公平公正、阳光廉洁的政治生态。二是会上要求任用人选的资格条件做到严格把关,坚持事先审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考核、任前公示等落实到位,积极开展内部检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深入基层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在干部考察环节增强对人员的政治立场、党性落实、工作作风、德能廉绩、学习修养等情况进行认真的梳理和排查,形成科学合理的考察材料,扩大谈话范围,提高谈话水平,深入了解情况,避免语言的程式化和概念化,确保考察材料深入真实。
三十、关于“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8月7日局党委会上,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杭州市临安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临委组〔2017〕79号),并总结了干部提拔标准“六步法”,即“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用-报备”标准6项流程,对每一步的注意事项作了重点说明:民主推荐、讨论决定及任命等三个环节必须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考察程序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情鉴定证明等。陈栋同志要求,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要讲政治、讲规范,要严格按照流程,树立公平公正、阳光廉洁的政治生态。
三十一、关于“局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从2019年开始,局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的频次明显加强。二是强化了党委会专题研究会议记录。
三十二、关于“阵地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一机关党委六支部”建设。根据区直机关工委批复,成立住建局机关党委,下设6个支部,目前,机关党委、各支部完成重组和选举工作,确保党员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完成“一会三廊”党建阵地建设。一方面,按照要求,建设好党员活动室。另一方面,结合住建发展历史、工作特点、住建精神,利用走廊,打造具有住建特色的“住建党建文化长廊”。三是完成“一支部一品牌”建设。一方面,继续深化打响物业党建、脚手架上党旗扬等现有党建品牌,提升影响力。另一方面,结合行业特点,谋划制定其余支部党建品牌,确保做到一支部一品牌。
三十三、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一机关党委六支部”建设,机关党委、各支部完成重组和选举工作,确保党员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十四、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主动与组织部对接,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发展党员。二是强化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各支部业务水平。三是完成“一机关党委六支部”建设,机关党委、各支部完成重组和选举工作,确保党员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四是加强对入党申请人谈话制度,以及预备党员吸收公示制度。
三十五、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结合固定主题党日活动,邀请农林大学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授课。二是规范党费收缴,每月按时收缴。三是召开支部大会研究,对质监站支部党员陈浩作开除党籍处理,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三十六、关于“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配强配优党务工作者,完成了机关党委组建和下属支部换届选举。二是强化党务工作者业务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三十七、关于“党建台账存在不实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配强配优党务工作者,完成机关党委组建和下属支部换届选举,强调党建工作纪律。二是强化党务工作者业务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强化党建台账管理,机关党委不定期开展台账抽查工作。
三十八、关于“党委对巡察整改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到位、内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进行针对性完善。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党建引领一切”,党建工作贯彻在住建各项重要工作中。班子领导一岗双责的意识逐步加强,廉政教育、作风建设在巡察后力度显著提高。二是内部管理上,局班子成员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点对点成立各项机制,完善内部管理,例如成立局小额招投标领导小组、规范中层干部选拔流程等。
三十九、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班子领导已开展定期同分管科室进行党风廉政谈话,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二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廉政风险防控。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主要论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宣传片。
四十、关于“政企职能不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临规建〔2014〕233号文件精神,对开展较好的临安葱坑东魁杨梅专业合作社白蚁防治补助劳务费3万元。符合政策规定,相关情况与纪委做好了解释对接。二是明确各项收费的收缴政策,根据2017年3月15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房屋转让手续费被列为“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三是根据2020年1月13日《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同意剥离划转原规划建设局下属6家企业至城投公司事宜的批复》(临财发〔2020〕6号),临安市房产交易市场的资产管理工作已移交至临安区城投公司, 实现政企分离。
四十一、关于“政企资金不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1月起,药物购买实行公开招投标方式开展,药物使用(消杀药物及监控装置)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按日出库对应工地施工使用,并建立出入库台账备查。二是2020年6月,白蚁防治劳务费已严格按照财政规范程序实施,与杭州临安普惠害虫消杀服务部明确政企职能分工。三是政企分离工作已完成。
四十二、关于“企业绩效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杭州临安益民档案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3140465.82元;2018年营业收入5457597.67元。2019年益民档案收入2.51万元,亏损170.77万元。2018年9月24日起,按照局党委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的目标,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先服务后收费的工作部署,公司将原事先收费方式,改为工程档案竣工验收后再行收取,既所有竣工备案项目的档案整理费用均在该工程建设全部完成后一并收取,收费时间调整后置。因此,账面显示收益降低,实则是因为收费时间调整。
四十三、关于“个别企业业务违规外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置远测绘公司接受了国有非确权房产测绘的工作任务。然而,受置远测绘公司的人员、规模所限以及需完成的已有工作任务较多等原因影响,在该任务涉及18个乡镇、230余万㎡、限期1个月完成的情况下,难以独立完成该任务。故将该任务以173.9万元的合同价格委托3家单位合作实施,由2家负责外业、1家负责内业,质检工作仍由置远测绘公司开展并负责。紧跟政策部署,明确政企职能分工,原房管处下属3家企业(包括临安市房产交易市场)的资产管理等工作已被移交至临安区城投公司;清查已有外包、转包合同,严格履行合同外包、转包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杜绝违规操作。二是2015年,共签订新房白蚁预防合同书141份,面积约235.8万平方米,同时对指南山红叶小镇、钱王陵园、青山水库(大中型)、240座山塘(小一、二型)、27座山塘开展综合治理、除险加固等,在确保及时完成工作的情况下,经主管单位同意按招投标流程,由利安环境公司(中标单位)承担钱王陵园、青山水库施工任务。2020年1月临财发[2020]6号文件批复,杭州临安普惠害虫消杀服务部完全划到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紧跟政策部署,明确政企职能分工。
四十四、关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主动联系城投和新锦公司、沟通民太线连接线项目设计对接事宜,并积极与发改和财政联系,确保民太线纳入今年的增补项目、顺利推进。二是住建在安排城建项目年度任务时,牵头抓总,注重项目的统筹与时序衔接。同时,对于建设单位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推进慢,从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三是我区共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7家,主要分布在锦城、青山、於潜三个主要镇街。今年4月,考虑到两昌地区发展建设,我局已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报请同意在昌化区域内增加1个国有投资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站点。目前由临安城投投资建设的混凝土站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明年可投产使用。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是:民太线延伸道路的建设需要完成计划增补、可研批复、概算审核及初设批复等一系列前期流程,需要一定时间。下一步做好服务工作,确保民太线外延道路顺利推进,力争在10月份启动招投标工作,年底前进场施工,明年3月前完工。
四十五、关于“部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履行尚未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工作,查摆遗留项目竣工决算存在症结和问题。二是针对平台公司存在的困难问题,分类制定了整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专题协调、分类解决。三是由于2016年“靓城行动”百日大会战属于应急工程,有当时市府办会议纪要为依据,很多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有新增,实际费用超出最初财政预算,因此在建成后财政局不同意竣工决算。目前我局在积极协调发改和财政部门,重新对项目批复进行调整,尤其是概算进行调整,发改已开始研究。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是:项目工程量及概算梳理完成后,财政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发改调整批复也需要走相应流程。下一步将主动召集四家平台公司与财政和发改对接,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工程竣工决算。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区委巡察组移交的信访7件、问题线索8条,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4起,给予组织处理4人,纪律处分4人。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6项,挽回经济损失186.78万元。
下一步,区住建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从严管党治党任落到实处。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继续整改,做到不拖延、不敷衍,改彻底、改到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解決好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个案问题与普遍问题;又要探索“长久立”的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更加自觉地接受区委巡察组、派驻纪检组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63967707;邮政信箱:杭州市临安区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610室;电子邮箱:20879376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