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0日—9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市场监管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督查组,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紧紧围绕巡查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形成《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三张清单”,分解任务到人,细化整改措施。党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责任认领问题,深化“四责协同”,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抓整改落实,严格实施“销号”管理,并以巡察工作为契机,将整改工作的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标本兼治,改出实效。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精神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目前临安区食品安全案件查处仍然 ‘打而不绝’”的问题。一是结合“蓝剑扫霾”等一系列食品专项行动,严格整治,狠抓示范,有效净化食品市场。10月起组织开展全区坚果炒货行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三月余共计立案食品案件111起,结案72起,罚没105.3万元。二是11月起,全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着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共计查处案件72起,罚没44.87万元。三是坚持对各类食品等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发现涉刑案件及时移交。今年我局查处的一起猪肉干冒充牛肉干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系列案被省市场监管局收录为典型案例。
(2)针对“民营医疗机构药品“进、销、存”管理上监管手段单一”的问题。一是2020年联合卫健部门启动开发民营医疗机构“智慧药械”监管系统,通过建设统一验收、登记信息记录系统,实现在线监测预警功能,提高民营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进销存”等质量管理水平,降低使用与监管的安全风险。目前已有90余家民营医疗机构在“智慧药械”监管平台建立药械库存。二是2020年11月27日,组织全区200余家民营医疗机构召开药械安全风险防控培训会议,对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进行再培训,同时邀请软件开发工程师对“智慧药械”监管平台具体操作进行深入指导和培训。三是计划将对“有药械智能监管系统预警事项”的民营医疗机构进行靶向性检查列入今后医疗机构巡查检查工作要点,结合日常全覆盖检查,多维度加强民营医疗机构药品“进、销、存”监管。
(3)针对“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问题。一是2020年11月15日—25日,通过全局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基层药械日常监管重点,违法线索挖掘等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组织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级检查员积极参加各类省市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全年不少于二次,参与各类交叉检查和飞行检查,增强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实战能力。今年全局共17人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并被聘为市局药械化检查员,另有6人为省级检查员,参加省级药械化检查11家次。三是每年选择一到两个专项,做好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实战,一带一练”专题培训,扎实推进基层执法人员食品及药械化监管能力建设工作。今年重点就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和药品监督抽样进行“培训+实战”带练,指导基层所药械化监管人员对药店“飞行检查”20余家次。③根据食品安全监管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开展食品安全全链条智慧监管系统运用,依托基层监管体系、人工智能运用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成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并不断深化运用。
二、关于“对推进临安质量强区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11月15日—25日,通过全局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对新时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确定15家制造业企业列入“浙江制造”重点培育名单,进行重点服务,分类指导,截至12月底已新增“品字标”品牌产品16个。通过“一把手”入企指导,助力万马高分子、天杰实业、西子电梯3家企业申报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目前,西子电梯成功入选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候选奖企业名单。三是以电线电缆列入省十大产业质量提升项目为契机,先后开展电线电缆标准与质量比对工作,撰写《临安电线电缆产业质量发展状况、标准比对及对策建议报告》《临安区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比对监督抽查质量分析报告》,引导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规范》,已助力电线电缆企业创建“品字标”品牌认证产品5个。
三、关于“维护临安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科所联动开展地产食品生产环节检查整治。开展坚果炒货及其籽类、农村特色作坊食品专项整治,重点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非法添加、标识标签等方面进行检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同时,加大对地产食品的经营单位的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01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18家次,食品作坊209家次,食品经营单位409家次,发现食品标签不规范、净含量不足、电子秤未按要求定期送检等问题84个,均按规定进行整改和调查处理。二是以地产食品为重点,加强监督抽检。开展了110批次竹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主要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合格率100%。开展了21批次笋类制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合格率100%。开展了100批次山核桃原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合格率100%。开展了生产领域山核桃坚果炒货专项监督抽检294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97.28%。针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进行追溯及行政处罚的闭环处置,处置率100%。三是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宣贯会,以食品安全云平台为载体,宣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技术法规,开展坚果炒货行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培训会,开展食品协会理事食品安全培训。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进行“一对一”的食品安全法规宣贯,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明确主体责任,提高对食品安全的的认识,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
四、关于“党委总揽全局、系统谋划的能力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10月30日,调整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分管科室以及相关联系所。二是局党委班子于11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提高工作认识,强化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三是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印发《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考评工作资料汇编》35本,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五、关于“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向基层所下沉执法办案中坚力量,强化科所联动、队伍融合。结合10月和11月的中层干部选拔工作,下沉1名中队长、3名执法中队副队长分别到高虹、於潜、昌化、龙岗市场监管所。二是执行科所干部任职轮岗交流制度,特别是机关科室与基础所干部交流,已对13名一般干部进行了交流,新招录9名公务员分别分配至於潜、昌化、龙岗市场监管所以及行政审批窗口,提高干部综合业务水平,加强科所联动、业务融合。三是12月3日,召开联席会议一次,联合发改局、住建局,建立物价备案信息共享机制。理清物价主管部门责任界限,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职能定位进行细化分工,强化联合监管。四是加强全员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对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物价相关知识培训。制定《价格行政执法手册》310本,确保人手1本,主动开展自学。
六、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会议主要范围、决策程序,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二是记录人员加强学习提升会议记录水平,做到记录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保持原意,反应原貌的要求。三是邀请区纪委监委参与我局涉“三重一大”相关会议。
七、针对“企业信用年报工作还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多维度宣传,一方面通过短信,向有联系方式的因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发送催报短信,共计发送3490条;另一方面对2019年因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且有联系方式的3365家个体工商户发送年报催报信函(其中1000余家企业已前期寄信催报),督促指导其履行年报义务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二是引导列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办理注销登记。三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关于做好经营异常类企业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到通知到位、核实到位。通过上述方式,截至目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个体工商户已有803家补报年报,418家注销。7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注销。
八、针对“电梯维保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电梯维保监管不够有力,乘客电梯骤降、困人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2020年12月18日,正式与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签订《临安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明确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在2021年应对临安区内在用电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电梯故障率较高、公共场所的电梯开展电梯安全评估,2021年目标开展安全评估150台。二是对临安区电梯安全监管人员、各镇(街道)负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业务知识能力提升培训,其中组织监管人员培训不少于70人次、镇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40人次、电梯使用单位培训不少于2批次。三是双方针对在用电梯共同组织不少于2次的维保质量专项检查,我局将对违反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电梯维保企业严格进行立案查处。
(2)针对“电梯‘养老’保险、智慧电梯系统安装等措施推进还不够快”的问题。一是截至2020年12月25日,已全面完成2017台电梯“养老”保险工作任务;二是加大宣传,鼓励在用电梯安装智慧电梯系统,2020年12月组织对临安西子电梯、欧姆龙电梯2家电梯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2家企业均已按照《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要求安装智慧电梯系统。
九、针对“涉及老年保健、美容保健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不够持续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全区性的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广告违法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及生活美容行业的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共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116家,行政约谈7家次,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8条,立案查处案件13起,罚没1.89万元,进一步净化全区医疗美容市场。二是在前期整治基础上,继续保持案件查处高压态势,结合日常巡查,严查老年保健、医疗美容领域等违法行为。
十、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偏远地区的食品店仍有销售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的问题。一是开展1次监管人员业务培训。食品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所长、分管副所长、业务骨干均参加,通过集中培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开展1次食品专项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落实各村(社)食品安全网格员巡查责任。扩大餐饮从业人员培训面,结合日常检查方式,加大对农村地区食品经营主体的巡查力度。积极开展农村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重点对旅游景点、土特产店、网络经营等地产食品经营企业、农村偏远地区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检查,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虚假标识、三无、过期食品等。三是排查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置。截至目前,食品流通领域检查经营单位100家次,发现问题24个,立案调查3件,其余均已进行整改。检查餐饮单位182家次,第三方检查1201家次,出动1600余人次,发现问题86个均已闭环处置。
(2)针对“农村宴席的食品安全监管缺位还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抓关键人,加强培训。2020年全区18个镇街就农村集体聚餐和餐饮食品安全为主题开展培训,召集乡厨、食品安全网格员以及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参与。每个镇街均完成新实施培训1场以上,累计共实施22场,培训1800余人次。指导实施农村集体聚餐在线申报、指导。二是抓关键地,规范场所。在省级建设标准基础上,提高家宴中心建设标准。统一标示标牌,实施色标管理。今年新建设农村家宴放心厨房20家,已累计建成60家,覆盖全区18个镇街,并对每个场所规定场所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场地日常运行和使用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三是抓关键环,强化落实。12月出台《乡厨、家宴规范管理制度》,统计汇总明确各家宴中心放心厨房场所管理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联动乡厨协会开展指导,线上线下随机倒查集体聚餐备案情况40余次。对乡厨操作不规范、基层管理人员检查指导缺失或不到位的情况通报到镇街,严格落实备案指导。
十一、针对“网络直播带货、微商等新业态发展中带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新课题,研究不够、措施有限”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网络直播带货、微商等新业态发展中带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新课题研究不够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和提炼,完成了一篇针对新业态发展中带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文章《加强直播带货市场监管的思考》,为今后可能出现的一系列新业态发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打好一定的理论基础。二是结合坚果计量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区网络销售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从事坚果网络销售的新业态主体(包括各类网络销售主体和生产企业)于2020年10月13日和2020年10月14日分别在主城区和两昌片区进行了专题宣传培训,宣传灌输网络直播带货、微商等新业态发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两次培训共400余人参加。三是结合我局当前重点工作,针对网络直播带货、微商等新业态主体涉及被投诉举报的情况,建立了常态化的科、所、队联动的监督惩处机制,通过立案查处等方式严肃监督惩处,起到了一定的震慑和宣传作用,净化了网络消费环境。
十二、针对“农贸市场的常态化监管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农贸市场主体责任,整改期间召开农贸市场管理会议4次,强化市场疫情防控、限塑令执行、垃圾分类等市场管理。二是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力度。各辖区所加大巡查力度,督促落实好长效管理制度以及各项防控措施。整改期间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疫情防控专项督查1次,市场垃圾分类专项督查1次,约谈市场法人2次,组织浙皖农贸城管理部门协调会议1次。三是修改完善《临安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以及各项创建工作贯彻落实的考核要求,组织市场长效管理季度考核1次,完成农贸市场相关管理通报问题整改12个。四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牵头市场举办者和临安农商银行累计投入资金80余万元,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仅用三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天工市场“五化”创建工作,攻克了资金短缺、人员不足、缺乏技术、管理滞后等问题,新增红外测温仪、数据展示大屏、市场触摸屏、客流仪等设施,开展厕所垃圾房改造、新设母婴室、市场服务台,提供AED、政务自助服务、共享雨伞、充电宝等多项便民服务,成功打造了“五化”市场临安样板,顺利通过省五化市场考核验收,对明年的“五化”改造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十三、针对“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把握不够精准,理论学习还不够全面系统,与业务的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把握不够精准,理论学习还不够全面系统,与业务的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一是11月7日,组织180余名干部职工召开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强化担当意识、加强学习贯彻、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二是12月5日,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集中研讨分析2020年度意识形态领域,及时把握形势动态,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三是10月底已在局内网开辟“调研分析”和“文学清苑”专栏,分享展示全局调研文章、思考分析等工作成果,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四是11月6日,12月9日,依托局“三全三化”工作例会,昌化所所长姚小林、锦城所所长王波均进行安全监管经验交流,以案为引,从办案思路、具体操作、疑难点解决等角度详细分析,注重学习成果转化,提高业务指导精准度。
(2)针对“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研究不够深入,应对网络舆情风险处置举措还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2020年11月15日—25日,通过全局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浙大博士政府公共管理资深专家熊卫平就突发事件特别是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媒体应对、舆论引导等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加强全局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及时更新网评员队伍,并构建小组制,选取4名骨干为小组长,分组开展网评工作,并健全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三是将网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管理,引导及时关注社会敏感焦点信息,积极参与正面舆论引导。
十四、针对“宣传上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在12月中层干部及一般干部岗位调整后,第一时间更新科所队单位的信息员及分管领导,继续抓实“信息员夜学小课堂”机制,每季度组织1次夜学课堂,提高信息员信息挖掘、写作及主题策划能力。二是加强与省市电视台、浙报杭报等主流媒体,市场导报、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质量报等系统媒体,及今日临安、融媒体中心等本级媒体的合作及沟通联系,畅通和拓展新闻宣传投递渠道,提高宣传深度和广度。三是注重宣传与业务相结合,打好宣传与政治、文化、业务的各级组合拳,10月以来持续跟进坚果炒货行业专项整治、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餐饮“红黑榜”等系统宣传,累计发布原创公众号、微博等30余条,通过浙江教育频道、市场导报、食品安全报等推送正面宣传10余篇。四是实现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公众号每月推送知识链接不少于4条;丰富宣传形式,通过定制宣传小礼品等方式加强知识科普和文化宣传,引导群众转变理念观念。
十五、针对“部分局领导和科室干部下基层较少,实地调研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临市监(2019)47号文件,成立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走亲连心三服务”领导小组。二是制订“走亲连心三服务”基层走访计划表,班子成员带头调研基层站所,征求对局党委班子、相关科室(单位)、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行政效能、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收集到意见建议共计149条,同时结合服务企业360°活动,班子成员带领相关科所负责人共计走访企业140余家,累计收集问题140个,了解存在问题和困难,倾听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走访基层工作机制。
十六、针对“部分科室对基层所业务指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科所干部不定期交流,加强全员业务知识培训,达到文化融合、业务融合。执行科所干部不定期交流,已对13名一般干部进行了交流。建立科所联络日常机制,所里可以选择上报或要求相关业务科室来所培训或现场指导工作。二是2020年11月15日—25日,通过全局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内容涉及舆情应对、高质量发展、执法办案、价格监管、党风廉政等内容。三是优化整合全局会议安排,新设钉钉会议审批流程,除全体工作会议、座谈会及特殊需开现场会议情况外,一般性的涉基层所会议原则采用视频会议形式。
十七、针对“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临市党(2020)32号《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通过每月计划、总结、晒绩,季度考核测评,及时量化考核公务员平时工作情况,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结合。二是强化纪检监督,针对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工作应付敷衍或屡次提醒整改不到位的,拟邀请派驻纪检组跟进监督,组织警示(提醒)谈话,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纪律意识。三是加强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已轮岗交流一般干部13人,中层干部16人,选拔中层干部17人。新招录9名公务员分别分配至於潜、昌化、龙岗市场监管所以及行政审批窗口。
十八、针对“科室间对接沟通、信息共享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关于做好双随机监管和重点监管工作规范统筹的通知》,明确在“双随机、一公开”一般抽查事项抽查时设置规则,同一市场主体检查次数不超过2次。如我局在布置“2020年临安企业公示信息登记事项双随机抽查”工作中,排除了200家之前其他科室检查过的企业。同一任务执行时间段内,同一检查对象的,任务合并。各科室在重点监管制定专项任务时,相同检查对象探索采用“合并查”方式。近期,信用科在制定农村经营场所涉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的专项任务时,将食品科、餐饮科的专项整合一并下发。二是试点开展“智能查”,线上+线下的数字化监管模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目前已有4家双随机企业通过“智能查”来开展监管。
十九、针对“部分人员日常巡查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每月案件完成情况进行公示,2020年全年共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12件、大要案查处51件、涉案货值573.65万元、罚没815.21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1起,圆满完成市局布置的案件任务。二是12月24日召开全局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培训会,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有效提升人员执法水平。三是12月开始全面开展全区水泥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水泥生产、销售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销售不合格水泥产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移送公安案件2起。
二十、针对“审批科窗口自聘人员比较多、人员流动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窗口人员业务能力素质。窗口每日提前10分钟开展晨会,对相关业务进行强调,对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布置窗口当天工作,并每日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系统性的业务培训,及时利用午休或下班时间开展专项培训。二是为充实窗口人员力量,经局里人事调动安排,12月审批科新进在编人员1名。三是认真落实每日“一事一回访”制度。每个窗口各自梳理当天的办件,并对问题办件进行回访。截至12月底,窗口办结事项满意率实现率回访21338件,其中11月回访有1家评价不满意(11月25日),窗口工作人员当即与办事人(石女士)沟通询问相关情况,了解详情后填写《跟踪回访情况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反馈。
二十一、针对“於潜、昌化两个分中心和龙岗、青山湖两个所窗口人员培训相对缺乏,业务能力相对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多样化、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12月26日开展全局商事登记改革业务培训会,参加人员包括各所审批线分管所长、各窗口(含分中心和所窗口)工作人员和全体审批科工作人员,对电子证照政策、名称登记业务、商事登记政策沿革等进行详细讲解;日常工作中通过微信群、钉钉群、操作视频等形式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二是落实督查制度。12月2日举办注册登记类行政许可案卷质量培训和集中评查,对2020年新设的个体工商户及食品经营许可登记案卷质量进行自查和互查。后续,及时对本次案卷检查基本情况、发现的各类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进行通报。三是推进“师徒结对”制。当前,各窗口(含分中心和所窗口)已落实相对稳定的受理人员和核准员,审批科也分别安排了4名业务骨干进行结对,建立了微信群、钉钉群,遇到注册审批相关问题,各窗口通过电话、微信群、钉钉进行咨询,简单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解答,疑难问题进行讨论。
二十二、针对“许可证办理过程中,有时因现场踏看不及时,导致出现逾期办理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审批中心窗口确保将当天需要现场踏看的的办件通过系统或人工(流转单)的方式流转至各辖区所;八个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一个分管副所长,每日查看流转过来的办件,由副所长分配核查人员,督促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踏看,及时反馈结果。二是审批科对各所现场踏看不及时情况和办件进行通报;受理人员及时于踏看时限到期前期进行专门提醒,避免超期踏看情况发生。近期,没有此类超期情况发生。三是现场踏看过程中,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采取申请人自我承诺的方式,准予通过现场核查,缩短办结时间。11月以来,此类办件3件。
二十三、针对“放管服改革‘后半篇文章’还有不足,对企业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和服务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新设立企业做好“双告知”,即告知市场主体及时办理后置审批事项和通过杭州市联动监管平台将市场主体信息推送告知相关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自整改工作以来,已向其他监管部门发送信息1069条。二是探索开展新型监管机制,一方面引入风险分类监管,双随机任务设置使用信用规则,提高高风险企业检查概率,2020年双随机应用信用规则92.30%;另一方面探索数字化监管,开展双随机“智能查”,有效运用大数据提高检查精准性与有效性,现已有4家企业通知“智能查”开展监管。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服务企业360°活动,局领导带头,各科所队共同参与,重点对新设企业、小微企业等开展走访服务,帮助解决问题,共收集问题198个,解决198个。四是根据工作要求,待2021年企业年报开始后,按时启动启动2020年新设企业的服务清单寄送工作。
二十四、针对“办案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办案超期”的问题。一是制定《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催办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剩余不到20日未能办结的将通过案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催办,对超出办案期限的案件将在内网进行通报(特殊情况除外)。二是指导办案机构对符合中止调查的案件及时办理中止调查审批手续。三是11月份以来,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已被催办的案件17件,除特殊情况外未发现有超期案件。
(2)针对“涉案物品处理程序不到位、自由裁量标准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议1次,各办案机构对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互查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防止在之后的办案中再次出现类似的情况。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会议,在11月份全局的综合性培训中,邀请了办案能手做执法经验交流,特别是针对办案过程中涉案物品的规范处置,要求严格按照《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没收财物管理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12月,邀请了2016年度被评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十大法治人物之一的魏均新老师对全局办案人员和法制员开展了《行政处罚裁量规范特点及其适用》的培训,重点对从轻(或减轻)、一般、从重等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进行了讲解,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利于我局更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法制科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力度,特别是针对5万以上或经当事人陈述申辩后减轻处罚的行政执法案件,严格把关案件程序、事实、证据材料、处罚依据和裁量标准等,对程序等存在问题的坚决作退卷处理。
二十五、针对“深挖细查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综合业务能力培训,直属中队副中队长及稽查办案业务骨干针对执法办案中的棘手问题做专题经验交流,通过交流和现场探讨,解决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实践过程中拿不准、吃不透、想不到的实际问题,对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正方向、明标准、严要求的重要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局法制工作微信群的作用,执法人员对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在工作群及时探讨,法制科科长作为主要解答人,及时解决执法人员的疑问和困惑,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深挖细查的能力。三是年底我局将对今年以来办案质量高、办案能力强的行政执法人员评选办案能手,从而提高办案人员的积极性。
二十六、针对“与相关部门沟通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消保科作为主牵头、法制科等相关科所进行合力协助,进一步完善了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强化了投诉举报处理催办、督办工作力度,特别是对群众反馈不满意的投诉举报件要认真分析原因,提高办件质量。二是建立了疑难投诉举报件处理会商机制,针对重大、疑难的投诉举报件,由承办机构提请消保科组织法制科及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会商,并提出指导意见。三是发挥消保委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重新确定各部门的联络员,通过联络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处理。
二十七、针对“罚没物资处理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定人定岗、专人负责落实罚没物资仓库管理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暂扣、罚没财物出入库登记台账》要素内容,进行登记入库。二是严格落实交接。一是办案人员与仓库保管人员及时交接。办案人员与仓库保管员对于入库的物资当面点清,做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包装与扣押、没收决定书以及所附的财物清单原件一致才能交接入库。三是定时清理。每半年定期清理不宜存放易腐烂变质和其他部门委托报关的物资。10月22日对查获的一批罚没物资进行拍卖,共计拍卖138.96万元。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分局、环卫处等部门的对接,开展更高频次的罚没物资销毁工作。
二十八、针对“子女医药费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7年起已严格按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相关政策执行。二是已集中组织对局所属各单位财务内勤人员开展了1次财政制度的学习,有效提高了财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了制度执行力度。三是已于11月13日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了局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会议培训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了局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能力和全局系统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十九、针对“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11月7日将职工多报销差旅费70元退回,教育谈话2人。二是已安排下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到局财务挂职学习交流,时间不少于4个月。三是已委托钱王会计师事务所对质监中心原负责人张友青(2013.03-2020.10)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已督促质监中心对近三年的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进行一次自查。下一步将督促事务所加快审计进度,此项工作计划于2021年1月底之前完成。
三十、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与杭州钱王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合同,委托其对6项工程往来款进行清理,相关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都已提供。二是制定出台了局往来款管理制度,以加强对往来款的常态化管理,目前此项工作仍处于审计进程中,下一步将督促事务所加快进度,计划于2021年4月底之前完成。
三十一、针对“超范围配发执法手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2018年局党委讨论决定从2019年开始不再租用手机配发工作人员,由在编人员自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手机,只配备工作套餐。二是各基层所和稽查队(除内勤)、各业务科室(除办公室、工会、人事科、机关党委等内设科室)、监测中心(计量检定、抽样监测岗位)列入执法岗位,除执法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停止享受实时保工作套餐。三是经过初筛梳理审核确认,实时保配备确认名单为新办14人,延用172人,共配备186人,终止配备56人。2020年12月25日通知临安公证处按照名单进行实时保账号调整,因计费周期以月计算,并且给调整人员更换号码准备时间,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以新的名单对执法岗位进行流量补助。四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所有实时保账号调整由人事科根据人员调动的岗位不同,进行确认调整,并书面通知知识产权科调整,知识产权科接收通知后,通知临安公证处进行执法人员账号取消、增加。
三十二、针对“工程项目招标方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于3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做到“一项目一跟踪”,已成立由分管局长、办公室、法制科、涉项目科所单位等组成的工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规范实施。二是对于工程项目预算超过(50万元)的,应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三是对于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经局党委会同意后按照局小额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三十三、针对“党建品牌创建力度还显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品牌创建力度还显不够,支部特色亮点不多”的问题。一是年初制定计划、年终做好总结。深耕“蓝卫士”锻造工程,把政治锻造、文化锻造、业务锻造三个锻造做深做实,提升“蓝卫士”党建品牌影响力。二是持续开展模范机关创建,以 “蓝卫士领航市场行”模范机关创建为载体,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深挖基层支部品牌内涵。三是发挥党建品牌示范作用,于2020年11月初成功在临安举办杭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行业党建推进会暨“小个专”党建工作现场会,展示市场监管“蓝卫士”党建品牌和行业党建工作成效。
(2)针对“党建引领作用还不强,党建与业务的融合度不够高”的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开展春训冬训和主题党日活动理论学习,每位党员集中轮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其中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全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传达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上级局的会议精神,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建章立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到业务工作中,重大决策由党组织事前把关定向,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按照年初制定计划、年中评估推进、年终述职考核的要求,实施“蓝卫士”锻造项目化管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考核,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三十四、针对“对下属党支部的指导和管理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不够规范,部分支部缺乏年度工作计划和固定主题党日计划”的问题。一是12月15日,举办了全局党务干部党务工作培训会,加强对下属支部的党务干部党建业务能力培养提升,以后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党务工作培训会。2020年度已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举办两次党务干部培训班。二是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交叉检查和抽查,及时掌握支部党建工作情况,促进支部党建的相互交流和比学赶超,已开展两次交叉检查并指导各支部查漏补缺。三是通过“西湖先锋”系统每月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不规范的及时进行督促和指导改正。
(2)针对“部分支部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党委已于12月初下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按程序严肃执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二是各支部于2020年12月25日固定主题党日期间,针对此次巡察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规范详细的记录。三是根据《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要求成立督导组,对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程序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局领导参加各自联系单位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进行督导规范。
三十五、针对“党委对协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领导挂点制度,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形成局党委统一领导、民个协党总支牵头抓总,各支部密切配合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12月15日召开党务干部培训班,针对基层党务干部能力短板和实际需求,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打造执行力强、规范高效的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三是结合12月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并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十六、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于5月中旬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大会,剖析存在问题,明确当年度工作重点,“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所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压实廉政责任。二是梳理领导班子成员两个责任量化问题数据库,共确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罚没物资进出登记、投诉举报接诉处理、执法人员着装不规范等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点6个,提出整改举措18条。三是局党委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分析研判会,总结分析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改进和防范风险的针对性措施,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目前已召开分析研判会5次。
三十七、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抓手和措施较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结合2019年二次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队、事业单位“三定”方案,重新梳理岗位职权,制定履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于2020年5月中旬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结合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分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三个层面进行查找,结合岗位履职、思想动态变化等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370余个,并根据风险点制订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对2020年11月调整干部结合岗位职能调整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三是2020年11月分二批组织开展全员培训一次 ,邀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从全国反腐的严峻形势给全体参训同志进行了分析,结合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本身进行讲解,深刻讲解利用职务之便三大受贿类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在12月固定主题党日开展《案例选编》警示教育学习,以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警醒公职人员守规矩,在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短信提醒。
三十八、针对“廉政谈话还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按《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执行到位。二是结合10月中层干部选拔工作,由各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和岗位风险提醒,目前已开展谈话30余人次。三是围绕作风效能投诉、投诉举报处理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风险提醒及廉政谈话共计6人次。
三十九、针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12月份开展一次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重点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委组〔2017〕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临委组〔2020〕25号)等文件精神。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记录,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等事项讨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记录详实,做到细致、规范、严谨,防止记录遗漏情况。三是在10月和11月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要求,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廉洁自律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明确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双签字”,出具书面廉政鉴定意见。凡干部任免文件均以局党委名义下发,并按照“一批一档”的要求,做好资料归档。四是2017年7月7日召开的党委会研究讨论考察对象,党委会记录中无某干部,经查询两名党委委员的个人会议记录,均有记录该名干部名字为考察对象,因而判定是当时党委会记录漏记了,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党委会会议内容记录。
四十、针对“干部教育管理偏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于11月下旬开展一次基层单位调研工作,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局党委班子、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行政效能、作风纪律方面的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100余条。二是加强干部职工轮岗交流,轮岗交流一般干部13人,中层干部16人,选拔中层干部17人。三是加强效能督查,实行督查通报机制。为充分发挥效能督查对中心工作助推作用,上半年开展以疫情防控、迎援联动情况、最多跑一次、上下班纪律为重点的各类效能监督检查,下半年重点开展坚果炒货专项督查,加强对全局干部的考核监督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性谈话4次,发布疫情防控督查通报8期、作风效能通报4期、最多跑一次专项通报1期、坚果炒货专项督查通报1期。
四十一、针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11月下旬分二批180人次,赴浙大城市学院开展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全员培训班,内容涵盖稽查办案、物价知识产权监管、党风廉政、质量监管等多方面内容。特别是针对新增职能如价格监管和知识产权监管开展了专题授课。二是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调整,下发《关于上报新一轮“师徒结对”人员名单的通知》,确定师傅16名,通过言传身教、现场指导、案例教学等形式充分发挥老干部职工和业务骨干的示范及传、帮、带作用。三是走出去学,向优秀学,派员参加全省基层干部和基层所长培训26人次,新录用公务员培训11人次,特种设线上培训102人次,药械线上培训40人次。
四十二、针对“对基层关心关爱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走访基层工作机制。二是“一把手”和新录用公务员座谈交流1次。下发临市党(2020)32号《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通过每月计划、总结、晒绩,季度考核测评,及时量化考核公务员平时工作情况,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结合。三是新招录9名公务员分别分配至於潜、昌化、龙岗市场监管所以及行政审批窗口,2021计划招录基层所执法岗位10个。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新制定制度5项,修订完善制度1项,诫勉问责1人,教育提醒2人。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市场监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定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三是严明纪律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区委巡察成果,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四是锤炼铁军队伍,凝心助力事业发展。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强干部人才队伍教育管理,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着力打造一支让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铁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聚焦主责主业,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市场监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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