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深入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和推动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职责,服务、保障和推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创杭州科学发展新局面。
《意见》认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意识。要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和推动意识,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全面履职与服务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做加快构建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保障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的扎实推进,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各项农村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经营农村理念得以牢固确立,确保各项举措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作为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要依靠群众开展监督检查,发挥以民主促民生和以民主促清廉的作用,积极回应和着力解决在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完善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在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意见》指出,优化发展环境是纪检监察工作与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工作的最佳结合点。要按照打造“廉洁杭州”的总体工作布局,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把“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和解决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紧紧抓住影响和阻碍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的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加快完善市场化要素配置机制。要结合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具体实践,有针对性地进行腐败风险预警、岗位廉政教育和监督查处,建章立制,构建有效防范腐败的制度体系。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城乡区域统筹、构建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保证。《意见》强调,要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与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结合点和突破口,按照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开展丰富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镇、村干部作风建设,整合村级监督组织,加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和农村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为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意见》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全面提高服务保障和推动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