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何关新副市长出席了全省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暨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电视电话会议,并就贯彻落实省会议精神,抓好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与会的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向部门主要领导汇报,召开单位党委会或者理论中心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任泽民书记的重要讲话,切实提高对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
二要切实抓好制度落实。要抓好《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我市5月份制定出台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委办〔2010〕7号)和目前正在征集修改意见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等3个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有指导性文件的贯彻落实。
三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纪委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和监督作用;市委组织部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要统筹考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市民政局要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保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的细化措施;市财政局、市农办、市农业局要抓好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贯彻落实;市建委等部门要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其它部门也要各负其职,真抓实干,合力推进我市农村、城市、国有企业三大领域七个层面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四要认真安排下一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做好整体规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我市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下城区、西湖名胜风景区参加了市级分会场会议,其余各区、县(市)均组织了分会场进行收看。淳安县和桐庐县在会上分别就推行民主评议村级财务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流程化监督工作进行了书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