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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第二轮“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
来源:党风室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3:04

  我市将于近期开展第二轮“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评选工作。这是我市继2008年开展创建工作后的又一次全市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旨在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水平。

  此次“示范村”申报将按照“村级自评、乡镇申报,县级考评,市级审核,省级审定和公示,命名表彰”的规范程序开展。根据深化农村“评星晋级”活动的要求,此次评选的“示范村”必须符合“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村级各项事业发展和谐,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切实执行,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的要求,且项目评分在90分以上的“五星村”中推荐产生,共将评选30个省级示范村和35个市级示范村。

  为确保本次“示范村”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全市各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评选活动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各地严格按照程序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做到全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示范村”的评定结果还将与干部使用、各类考核评先、项目资金安排和村干部基本报酬等相挂钩,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共促互进,增强“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效。

  据悉,本次的创建工作还将对第一批省、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进行复评,凡不符合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评选标准的示范村将予以摘牌;被摘牌的示范村不得参与本次及下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