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5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水利水电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6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水利水电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水利水电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分析问题根源,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举措,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协调推进、责任单位主动整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水利水电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部署、带头领办整改、带头检查督办。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整改任务,党员干部队伍工作激情和精神面貌有了显著提升,在全系统上下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干事氛围。截止目前,除个别需要较长整改时限或长期坚持的事项外,基本完成整改事项26项,整改完成率92.8%。
一、关于“系统谋划不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昌北溪、天目溪、昌南溪等中小流域治理项目布局和生态设计环节,注重结合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增加绿道、台阶、亮化等节点设计。二是增加农村河道建设项目生态绿化部分技术审查,将生态功能建设与山区防冲功能相结合,部分区域以生态护坡、生态砌块为主。三是系统谋划天目溪、昌化溪、南苕溪主干流治理,天目溪主干流整治(四期)完成初步设计批复,锦溪(二期)综合整治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库。“十四五”期末项目,太阳溪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可研方案(初稿),藻溪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测量前期,灵溪、藻溪、太阳溪等规划编制工作已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四是编制完成《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沿湖区域防洪防涝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修改完善后,于9月底前报区防指办印发。五是启动青山湖沿湖区域防洪防涝三维AI智能应用平台系统建设,于7月底完成项目招标,计划11月上旬完成测试并运用。
二、关于“破难课题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标准化砂厂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标准清单及“一厂一策”清单。二是基本落实标准化砂厂“回头看”的组织机构和执行机构,夯实区长办公会议研究标准化砂厂“回头看”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联合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砂厂联合检查10余次。四是开展区级以上“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8月23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区级以上“无违建”河道创建“回头看”的通知》,落实无人机对全区21条区级以上河道进行航拍飞检,累计飞检河道260余公里,未发现新增违建。五是起草《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河道巡查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巡查要求,累计组织巡查检查200余人次,拆除新增涉水违建1处,清理涉河便道、弃渣等10处。六是启动全区山塘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调查工作,现已完成镇街调查成果上报,正在组织梳理核实。七是在梳理违建清单的基础上,精准精细研究分析,12月底前分类制定影响山塘安全运行的违法建筑处置方案。
三、关于“监管措施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关于明确临安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临水〔2021〕158号),进一步规范小型水利工程监管,明晰监管措施,规范监管流程,明确监管责任,落实问题闭环管理。二是制定区本级水利项目监督检查计划,下发《关于开展临安区2021年度在建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考核工作的通知》(临水〔2021〕132号),组织完成大麦岭、双干坞、万家园等项目考核14次,及时通报2020年度在建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考核排名。三是开展区级水利工程质量“回头看”工作方案编制,拟委托第三方对已完工验收水利工程进行质量“回头看”,计划12月底前完成。全面复核2020年上级稽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完成率100%。
四、关于“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中共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委员会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的通知》(临水党委〔2021〕21号),调整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明确责任,全面加强党建工作领导。二是经局党委集体研究,撤销原里畈水库、英公水库和水涛庄水库党支部,成立机关第四、第五党支部,5名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机关支部,并根据条线和区域,合理设置支部党员配置。8月中旬,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机关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基层党组织班子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力量进一步加强,邵亚、黄如栋2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支部书记。三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已专题研究年度计划、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战等党建工作5次,12月份将召开述职评议会,党委书记专题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四是加强对下属基层党组织的业务指导,8月19日,举办了新任党务干部培训班,就组织生活记录规范、西湖先锋维护、党员发展等进行培训,并开展党员档案交叉检查。五是编制了《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天目安澜 清水润民”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载体,深入推进品牌创建。
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强化“一岗双责”,已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已组织开展谈心谈话57人次。三是多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8月11日,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原高级工程师陈根秋庭审,8月19日,组织党务干部观看了纪录片《错把岗位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的能力——区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周剑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
六、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专题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及巡察整改工作要点,并对照整改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的不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谈心谈话57人次。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结合职责分工,突出对资金、采购、工程审批、设计建设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谈话提醒,累计完成115人次。三是结合“大反思”行动,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反思清单,夯实了整改基础。
七、关于“对二级库所的检查指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水库体制改革工作,收回二级单位财务权,局财务统一做账、审核、支付。二是机关纪委牵头,8月23日,对天目溪流域管理所开展督查检查和明察暗访,并在机关大楼持续开展作风效能每周一查行动。三是8月19日举办新任党务干部培训班,针对组织生活记录规范、西湖先锋维护、党员发展等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实操能力,并向每个机关党组织发放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一百年》《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等学习资料。
八、关于“农饮水项目推进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工程扫尾。沈家坞供水工程于7月底完成建设,昱岭关供水工程于8月27日开工,11月底前完工。6月22日,联合清凉峰镇组织召开马啸村供水工程协调会议,但因在工程政策处理方面分歧较大,暂未与村民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我们将与清凉峰镇积极沟通,加快推进工程政策处理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二是加强宣传引导。3.22“世界水日”期间,开展“百村千人进水厂”宣传活动,并邀请部分村民参观农饮大楼,多途径多载体提升安全用水意识。5月13日和8月6日,组织召开提升农村自来水入户率座谈会,各镇街分管领导,卫健局、国兴公司等相关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建议。三是农村水务公司健全智慧化监管、全面落实“零次跑”服务、打造“30分钟”服务速达圈等机制,为村民提供更高效、便捷、周到的优质服务。四是起草《关于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入户通水的通知》,于8月15日上报区政府,待区政府决策后,组织实施推进。五是全面启动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了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城乡节水降损、节水标杆示范等六大行动,目前已向省水利厅提交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验收申请,并按规定报送相关支撑材料。11月底前,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等省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九、关于“企业生产用水管控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8月初,启动全区取用水专项排查工作,各镇(街)对辖区内注册企业开展用水调查,摸清了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企业情况,通过经信局“一企一档”信息系统开展排查。后期将针对排查出有自备取水的企业,特别是山核桃加工企业季节性取水情况进行实地走访,分类指导服务。2家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企业,1家已取得取水许可批复,正在进行试运行,待验收发证。另外1家企业已提交取水许可申请,正在进行公示。
十、关于“加班误餐费发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局本级2019年、2020年度发生的25笔夜餐费和91笔差旅费报销项目逐一核对,共清理15人23次出差期间报销夜餐费情况,涉及金额960元。对出差人员多领的夜餐费逐一进行清退。二是局办公室通过多种形式通知明确,“今后值班签到务必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局运管科常态化提醒值班人员及时在值班签到册上签字。
十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委对里畈水库财务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二是里畈水库管理所财务人员于8月1日完成新增固定资产补登记工作(凭证号2021年8月5#)。三是委托杭州钱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里畈水库管理所报废资产——空气源热水器和新飞冷柜残值进行了评估(固定资产评估明细表)。里畈水库管理所于9月3日发出资产处置询价函,最终出售给高于评估价且报价最高的报价方,残值处置款将按要求交入里畈水库管理所银行账户。
十二、关于“报销手续不规范,存在自制酒店点菜单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出差审批制度,在办公系统上推出出差审批管理模块,通过数字化手段对审批流程进行规范、固定。二是财务人员对7、8月的6批次14人出差报销原始凭据逐一进行审核,加强内控执行。三是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对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进行培训。四是局党委针对同一本点菜单问题,对审核把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十三、关于“存在挂账消费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委于7月底对负责会务结算的人员进行警示约谈。二是电话联系交通皇冠假日酒店业务员,明确今后发生的会务费等务必一个月内完成结账报销。
十四、关于“询价采购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委于8月25日,针对防汛物资仓库仓储货架询价不规范问题约谈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流程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严守纪律底线。二是根据《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落实专人对比选企业关联度进行审核。三是计划年底前开展一次内审工作,对年度自行采购项目进行抽查检查。
十五、关于“经费开支讨论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局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讨论流程,明确支出事项、承办科室、资金渠道、金额等,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规范详实记录会议决议。
十六、关于“水政执法服装采购发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制度执行。水政执法队深入学习了《关于规范全省水政监察执法标识服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编制完成了超范围发放水政执法服装的清退方案。计划9月底前,完成清退。
十七、关于“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了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业人员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安全大排查,关闭不安全网络端口,落实70余万资金购置网络安全设备及软件。
十八、关于“视频监控管理机制还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涉事水库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二是各水库管理所建立健全治安联防岗亭、警务室管理等库区安保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建立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维护管理工作联络群,每周2次指定专人对视频监控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完善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维护细则,每年对维护单位进行考核。
十九、关于“涉水违建的拆除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区级以上“无违建”河道创建“回头看”的通知》,落实无人机对全区21条区级以上河道进行航拍飞检,累计飞检河道260余公里,未发现新增违建。二是起草了《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河道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巡查要求,累计组织巡查检查200余人次,拆除新增涉水违建1处,清理涉河便道、弃渣等10处。三是启动全区山塘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调查工作,已完成镇街调查成果上报,正在组织梳理核实。四是在梳理违建清单的基础上,精准精细研究分析,12月底前分类制定影响山塘安全运行的违法建筑处置方案。
二十、关于“砂石整治监督指导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了标准化砂厂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标准清单及“一厂一策”清单,基本落实标准化砂厂“回头看”的组织机构和执行机构,夯实了区长办公会议研究标准化砂厂“回头看”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联合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砂厂联合检查10余次。
二十一、关于“流域所履职能力还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流域所人员力量,戚至辉、张静波两名新招录工作人员定岗到天目溪流域所和昌化溪流域所工作。二是组织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和稽查业务培训。三是通过6月份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4名科室技术骨干下派至流域所任职,增强流域所履职能力。
二十二、关于“干部的选拔任用导向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6月,在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5名基层库所一般干部提拔任用为中层副职。
二十三、关于“专业技术干部的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订《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内部绩效评议办法》,要求科室、单位每年必须完成调研文章1篇。二是规范涉水项目审批流程,完成了涉水项目审批责任分工初稿。三是搭建年轻干部锻炼平台,35周岁以下干部全部纳入水利信息宣传员队伍,强化写、说等能力的提升。
二十四、关于“大禹公司股权处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接国资办等部门,形成初步意见;润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大禹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调解方案已形成,待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即可实施。
二十五、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反馈意见会后,立即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针对28个问题逐项分析,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印发了《区水利水电局党委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7月1日,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制定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3张清单,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十六、关于“中层干部轮岗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6月,在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部分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时间过长的已调整。
二十七、关于“公务接待仍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办公室于7月5日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工作)接待工作业务培训,累计9人。二是财务人员对7、8月已支付的3批次2704元公务接待和23批次15941元的工作接待报销原始凭据逐一进行审核。
二十八、关于“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明确临安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临水〔2021〕158号),进一步规范小型水利工程的监管,并明晰监管措施、规范监管流程,明确监管责任,落实问题闭环管理。二是制定区本级水利项目监督检查计划,下发《关于开展临安区2021年度在建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考核工作的通知》(临水〔2021〕132号),完成大麦岭、双干坞、万家园等项目考核14次,对2020年度在建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考核排名进行通报。三是以流域所为主体,开展水利建设工程交叉检查1次。四是起草了《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河道巡查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巡查要求,累计组织巡查检查200余人次,拆除新增涉水违建1处,清理涉河便道、弃渣等10处。五是启动全区山塘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调查工作,已完成镇街调查成果上报,正在组织梳理核实。六是在梳理违建清单的基础上,精准精细研究分析,12月底前分类制定影响山塘安全运行的违法建筑处置方案。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区水利水电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水利水电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整改,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组织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发展深层次问题。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23618061;邮政信箱: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民街216号601室;电子邮箱:14724620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