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5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7月8日,区委巡察组向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局党组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剖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工作,制定“三张清单”,落实整改任务。
一、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委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落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示范建设。全面启动并持续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开展并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总结典型案例、提炼临安模式。持续培育示范亮点,谋划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二是扩宽两山转换通道。以落实省绿色转化专项奖励政策为载体,组织完成年度绩效评价。学习贯彻《关于印发打响生态金名片绘就“百里富春山居图”拓展“两山”转化通道打造绿色共富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临委办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开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通道》的课题调研。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度杭州市美丽浙江建设工作任务和袁家军书记在全省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大会上的讲话摘要有关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等文件,压实环保主体责任。四是完善体制机制。修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单位职责,全面推行区、镇(街道)两级的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力推动镇(街道)、部门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政府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常态化机制。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培训,今年5月下旬党校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全面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宣传。
二、关于“近年来对临安生态文明建设经验的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力度不足和大生态环保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累生态建设经验。不断总结临安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绿色转化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谋划, 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组织开展首批低碳试点县申报,制定低碳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8月20日,太湖源镇、湍口镇入选杭州市低碳镇(街道、园区)试点名单,下一步争取列为浙江省试点。二是全面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新媒体,在全区上下,以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政策引导、知识普及、新闻宣传,传播“生态文明 人人有责 人人有为”的观念,提升临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成效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六五世界环境日在青山湖畔、太湖源镇、锦城街道新港城小区、天目山镇周云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分别开展了5场生态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参与“两山”建设的热情和能力。三是推进环保设施开放。积极培育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环保设施,下一步将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四是明确科室职责。我局将依照内设机构职责,进一步抓实美丽办、大气办工作,深入研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五是加强牵头协调作用。今年以来,对大气污染防治共巡查交办问题450余个,城管、住建开展工地、餐饮巡查检查点位1500余个,完成杭州交办的卫星遥感裸土点位整改38处和杭州线上线下巡查交办扬尘问题整治200余处;实施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按照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应急措施30余次。同时,进一步加强数字治气,串联乡镇空气站、高空瞭望、道路扬尘监测、工地扬尘监测、地面走航、无人机等检测技术,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关于“推动扬尘治理成效仍不理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临安区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方案》,今年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共巡查交办问题450余个,城管、住建开展工地、餐饮巡查检查点位1500余个,完成杭州交办的卫星遥感裸土点位整改38处和杭州线上线下巡查交办扬尘问题整治200余处,实施了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累计开展应急措施30余次。同时,进一步加强数字治气,串联乡镇空气站、高空瞭望、道路扬尘监测、工地扬尘监测、地面走航、无人机等检测技术,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围绕空气自动站周边等重点区域,推进实施“九大整治”,制定《大气污染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开展扬尘、道路运输、工业污染防治、汽修行业、移动源检查、油气回收整治、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8个专项执法行动。同时配套编制了《临安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了预警处置、会商例会、主动发现、督查检查、问题交办、联合执法、通报排名、约谈问责等8项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对涉气企业的环境监管,截止8月底,共查处涉气违法企业29家,处罚金额134.498万元。
四、关于“部分水体仍不能稳定达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对接培训工作。今年为加快完成7个园区的创建任务,多次与省厅、市局对接协商,争取工作支持。会同区五水共治办多次召开工作布置会,对创建要求及创建注意事项进行培训说明。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对岛石镇喷洞水库、龙岗镇华光潭一级水库、河桥镇沈溪水库、板桥镇居仁水库、太湖源镇夏村水库等5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重新划分,并形成划分方案。对杭州遥感发现里畈水库、水涛庄水库、英公水库、龙岗二级水库及富阳龙王坑水库涉及临安严家山等饮用水水源地20个问题,进行逐一核实,并落实成21条整改方案。截止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12条。三是实施水质提升工作。由区五水共治办牵头,编制《青山湖水质提升整治工作方案》,目前资金拼盘已基本完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形成水体监测数据。完成了国控断面水体走航分析报告和一点一策治理报告;完成饮用水源地底泥和地表水的现场采样及分析,并形成监测数据;完成“十四五”水生态环境规划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待修改完善后会同区发改局联合印发。五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今年以来不间断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工作,截止8月底,共查处涉水违法企业23家,处罚金额285.12万元。今年,全区水环境质量总体平稳。2021年1-8月,全区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4个出境交界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达标率为100%;13个县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Ⅱ类要求,青山水库(县控,湖库)水质为湖库Ⅳ类。
五、关于“对督察件整改销号的精准度不够,牵头形成整改合力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的99个信访件台账资料统一按照市整改协调小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对信访件开展动态督导,共督导点位500余处,下达督办单28件。二是加速整改销号。制定“月调度清单化管理机制”,要求主办单位每月对已销号信访件进行“回头看”检查,对未销号信访件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并将具体情况反馈至督察专班。截止8月26日,99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96件,完成销号94件。三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片区分工落实专人专职对99件信访件开展整改推进工作,对整改进度滞后的未销号件进行了现场督导,并开展现场工作推进会。
六、关于“在长效监管和防反弹机制建设上着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长效机制。制定“月调度清单化管理机制”,要求主办单位每月对已销号信访件进行“回头看”检查,对未销号信访件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并将具体情况反馈至督察专班。二是加强明查暗访。在去年完成第二轮99件信访174个全覆盖督导的基础上,今年以来督察专班每周以“明查+暗访”的形式持续开展督导。8月份,配合区纪委开展了为期3天的专项督查行动,共暗访问题点位22个。
七、关于“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据临安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及相关考评办法,结合我区督察整改工作现状,细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核量化细则,并予以公布。二是加强举一反三排查。今年以来组织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开展举一反三排查3次,排查问题点位148个。
八、关于“主动服务意识和能力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2021年度深化“三服务”暨“服务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环保体检单”,有序开展企业服务工作,成立了5个服务专班,1-8月,走访企业246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161个,完成区三服务办交办任务25件,办理群众投诉问题563件,探索试行“打捆”环评,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完成太阳镇、於潜镇、太湖源镇、天目山镇、锦城街道横溪中小创业园、杭电等普法送法活动,共计培训人数600多人次。三是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VOC总量指标调剂等内容一对一帮扶,截止目前,共审批环评项目112个,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21家。
九、关于“在破解小微企业危废处置难问题上服务举措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省市要求,依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考核要求,对全区10家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执法,截止8月底,共立案查处经营单位1家,拟处罚金额45万元。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告知书》,告知产废企业危废处置单位名录,按市场规律,由产废单位自行比较选择,收回758家产生固废企业的告知回执单,收回2351家一般固废产生企业告知回执单。三是根据无废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按镇街开展了《环保法》及《固废法》宣贯,指导各镇街企业浙江省固废管理平台进行注册,目前全区3235家企业完成注册,1491家企业激活使用,1098家企业上传了危废管理计划。
十、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调整科室职责。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内设机构职责,已将辐射、排污许可等事项从污控科移交审批科办理,实现“两集中两到位”。二是推进数字化改革。在所有办事事项100%网办基础上,对办事指南进行梳理、更新,明确所有事项均可线下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对线下来办理的企业、群众进行引导至网上申报,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数字化工作,对环评批文等实现网上送达,排污许可证等证件类实现快递送达或交给辖区所代送,全力推进“简化办、网上办、就近办、移动办”。三是开展“双随机”执法。三季度“双随机”执法已于7月份进行了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计划在三季度结束时由审批科将行政许可监管对象清单报送监察大队,由监察大队导入双随机抽查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流程对行政许可类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7月份以来开展了涉水企业、建设工地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等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日常信访调处、双随机检查,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6家,罚款金额213.8万元。
十一、关于“个别项目招投标把关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采购流程。已制定《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采购主体责任,明确了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中层科室(单位)负责人及政府采购经办人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科室(单位)采购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增强采购行为的规范性。三是加强规范管理。结合局“亲清”政商关系专项整治活动,对此次巡察反馈的询价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在新修订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审核投标单位股东信息的流程,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十二、关于“对生态环保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印发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环临(2021)58号文件,细化资金分配管理办法。二是加强资金统筹。加强与财政的沟通,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执行部门共同签发资金补助文件制度,明确了项目初选汇总并报局班子会议审议等规定,审议后会同财政局建立项目储备库,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提前纳入储备库,在安排使用专项资金时,根据生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对补助单位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三是开展绩效评价。每年年初按照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相关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临安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和绩效评价,同时落实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十三、关于“应急事件费用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关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处置费用的报销审核制度》,明确报销审核流程、权限,并要求各辖区所和值班组严格执行。
十四、关于“执法手机使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整改工作要求,只为25名一线在编执法人员配备执法手机,其余人员不再配备,其余人员的所有增值服务费用将在2021年10月“实时保”项目合同到期后停止支付。二是每月对一线执法人员掌上执法使用数量进行统计,确保人均3条以上检查记录。8月份双随机及日常监管总共录入掌上执法检查数量80条,人均3.2条。
十五、关于“罚款减免操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审议办法。严格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减免额度在不超过法定最高罚款数额的20%之内进行自由裁量,并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杭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实施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实施《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办法》。二是规范处罚实施。下一步市局将出台《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自由裁量适用的指导意见,意见出台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进行实施。三是出台罚款细则。局内部出台了《环保行政罚款延期缴纳及加处罚款操作细则》,规定被处罚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含15天)书面提出延期缴纳罚款的申请,经我局核准后,按照批准的缴纳方案执行,逾期未缴纳,我局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不再加处罚款,其余情况原则上申请强制执行时均要加处罚款,并按照人民法院的裁定执行,我局不再出具任何说明,目前我局一直按照该《操作细则》执行。
十六、关于“执法立案监管没有形成闭环”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执法立案监管闭环机制,每月由监测站将各所委托监测超标企业报送监察大队、法制及执法分管领导,共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企业立案查处,不立案的由各所提出书面情况说明。7月,监测站已将监测超标企业报送监察大队,对1家超标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十七、关于“日常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执法日志制度,对监察大队、环保所执法人员每人发放执法工作日历,每天记录执法检查情况,做到执法留痕。
十八、关于“少数干部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干部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开展“亲清”政商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部署会,针对违规吃喝、违规借贷、违规插手市场活动等可能存在的8方面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立整立改,并签订承诺书。三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支部委员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观看案件庭审。
十九、关于“个别工作人员廉情档案填报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廉情档案填报不规范的3名同志进行约谈并要求对漏填事项及时进行补录,接下来在年度填报廉情档案前召开填报培训会,进一步重申填报规范和要求,确保填报规范。
二十、关于“班子整体融合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行动。召开巡察整改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工作责任“大反思”,召开班子专题会议,梳理排查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廉政风险、环境风险、环境信访方面存在问题,共收集班子问题10个,制定整改措施17项,进一步堵上廉政风险漏洞,补齐履职短板,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上。二是营造班子干事氛围。每月召开班子会议2次以上,对全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统筹谋划全局工作、督办重点任务进展,营造领导班子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班子会议规则,明确议事清单和议事程序,巩固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二十一、关于“党组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一岗双责”。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别签订廉政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所有机关干部签订作风效能承诺书,进一步压紧压实“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分析会2次,听取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传达部署工作和要求。二是开展工作责任“大反思”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先后召开班子、中层干部专题会议,梳理排查干部队伍在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廉政风险、环境风险、环境信访方面存在问题,共收集班子问题10个,制定整改措施17项,收集科室(单位)层面问题71个,制定整改措施78项,进一步堵上廉政风险漏洞,补齐履职短板。三是严格落实日常廉政谈话和提醒制度。今年以来,对廉情档案填报不规范的3名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并递交了书面情况说明。四是开展日常教育。在元旦、春节、五一采取编发钉钉、微信群提醒等方式进行廉政提醒。在钉钉群、微信群及时发布各种典型案例和案件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勇担当。在班子会、中层会议上对廉政建设做到逢会必讲。
二十二、关于“党建与业务的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党建品牌建设。制定印发《“绿水青山卫士”模范机关创建暨“党建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融合党建业务,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环保督查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品牌创建经验做法受到市局主要领导肯定,并在年初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上做经验交流发言。二是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比拼活动。对标党建双强,紧扣“绿水青山卫士”创建目标,开展“支部大比拼”活动。如机关二支部,创建“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队”品牌,搭建为企业服务的桥梁,开展“结队共建聚合力,政企携手促发展”的党建共建签约,通过与结对企业联合过党组织生活,开展环保业务服务指导,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和实效。三是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按每月组织部有关主题党日要求,结合全局党建工作安排,认真策划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明确主题,认真组织,确保质量,对将无关的活动行程作为固定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和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对会议质量从严把关,严格落实相互批评的要求。
二十三、关于“对编外人员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编外人员职责与义务、纪律与要求、管理和考核以及录用解聘程序。二是已对个别编外人员收入发放进行了重新核准,规范工资、奖金和津补贴发放。三是在对编外人员管理方法中,明确指出编外人员离职后不得以局工作人员名义开展环保业务活动。
二十四、关于“请假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编发请假流程指南,通过钉钉群、OA系统传达学习,对请假流程和请假要求作进一步明确。二是在OA系统中,明确请假事由作为必填项,要求局领导和科室(单位)负责人签批请假单时严格把关。
二十五、关于“内部统筹协作机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天目云生态”数字驾驶舱已通过数据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已完成意向公示。二是已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表,将工作信息、进展、进度进行晾晒,实现“一月一通报”机制,进一步增强科室(单位)间协作能力,推动全局工作提质增速。
二十六、关于“主动关心关爱干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机关干部关心关爱机制。班子成员定期与科室(单位)人员进行谈心谈话,为基层站所一线人员送去防暑用品,增强与基层干部的沟通交流。二是实施青年领航计划。制定《党建引领+团建赋能“绿水青山卫士”青年领航计划实施方案》促进全局青年干部培养锻炼,不断优化青年成长机制;开展“一把手”面对面活动,关心关爱年轻干部。三是积极组织群团活动。已组织开展职工运动会、环青山湖毅行等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
二十七、关于“存在工作漏洞和部分采购项目实施不够规范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采购主体责任,明确了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行为。二是邀请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以及采购人员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升采购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增强采购行为的规范性。
二十八、关于“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够深入严格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考核方案。制定局机关绩效考评方案,进一步营造全局上下争先创优氛围,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狠抓纪律作风。今年以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2次,听取科室(单位)履行一岗双责汇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主动配合办理。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有关问题做好核查和处理。
二十九、关于“在对落后重污染产业整治提升和引导高质量发展上,举措还不够有力和对园区外企业的排污监管和执法力度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坚决杜绝落后重污染产业的落地建设。二是配合区经信局开展完成“一企一档”工作,对其中2496家企业排污许可证信息进行填报,4910家企业一厂一策的审核。配合“平台有机更新”及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对园区内及园区外企业审批、污染防治举措等内容进行核实,完善基础数据。三是今年以来不间断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查处违法企业82家,处罚金额702.4175万元。四是全区18个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目前已完成创建并验收11个,上半年对已完成创建的工业园区逐一进行了回头看,共查找出各类问题110余个,已会同五水办将问题交办至各个镇街,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其余7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工作正有序推进。五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7月已完成第三季度“双随机”企业抽查任务。截至8月30日,执法人员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现场检查102家次。
三十、关于“环境监测能力与周边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7月份监测站现场监督第三方采样点位45个,共派出监督监测人员50余人次,同时派4名技术人员根据方案以“不提前打招呼、临时开展检查”的方式赴杭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发放考核盲样5份,考核结果均合格,相关材料已存档。二是通过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参加杭州地区技术比武以及驻所轮训等活动,提升个体职业素养,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抓好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实施,与发改、管理中心、畜牧中心、消防、电力等部门,就实验楼建设事宜多次进行了会商研判,召开专家论证5次。积极谋划、测算2022年度监测保障经费,确保硬能力提升。下一步加快推进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并同时做好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为实验室的重启做好万全准备。
三十一、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还不够严谨规范”整改
目前处置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要求,严格遵照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5个环节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和任职文件印发等程序。二是对上一轮巡察提出中层干部任免不规范的相关人员已下达免职文件。三是完善内部交流机制,今年以来,已对6名中层干部、4名一般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下一步按计划对任职时间较长的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区委巡察组移交的信访1件、问题线索0条,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0起,给予组织处理0人,纪律处分0人,移送司法0人。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19项。
下一步,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盯整改重点,抓好整改落实,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各项举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意识。二是围绕突出问题,持续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用力深化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做到紧盯不放,逐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病灶,强化治本理念和举措,推动各项整改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生态文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920277;邮政信箱: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4号楼B座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