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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综述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1-19 17:34:06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2015年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综述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是去年以来出现频率极高的一句话。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2015年,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创新执纪审查方式方法,踩着不变的步伐推进正风反腐,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66件,同比增长26.7%,处分党员干部1756人,同比上升27%,查办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

      转变方式 紧盯“六大纪律”开展审查

      “萧山区委原常委楼增明,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四个方面的违纪问题,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这是2015年12月20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上通报的案例之一。

      细心的人不难发现,去年以来纪委发布的通报中,“纪言纪语”越来越多,“纪律”成分越来越重,透露出执纪审查工作的一大变化:聚焦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不能满脑子都是线索和大案要案,不能只管‘极少数’,要回归党章明确的职责要求,监督执纪必须冲着纪律去,将违纪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擎苍介绍,以往对于党员干部的纪律审查往往侧重关注廉洁纪律,以查处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案件为主,一定程度上导致对政治纪律等其他纪律查处重视不够,不利于全面从严治党。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党员干部违反纪律、规矩等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重点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展审查。

      某区一名领导干部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其因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某区原团委书记在本人职务晋升过程中,向组织隐瞒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是教育部不予认可的,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到严肃处理,被撤销党内职务。去年以来,类似的案件数量在杭州呈明显上升趋势……

      在纪律审查方式上,不再“贪大求全”。杭州市纪委要求,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查清主要违纪问题后就及时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在查处杭州市城管办原党委副书记余建中(已退休)案件过程中,由于前期开展了大量扎实的外围取证工作,对其启动“两规”程序后15天便移送司法机关。

      “这么快就能移送司法机关,离不开前期大量细致而周密的准备工作。”市纪委一位负责纪律审查的同志说,前期对线索的调查核实、相关材料的分析研究、证据的收集整理等外围工作花了大量时间精力。在强大的事实和证据面前,被调查人不得不正视、供认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这样的快查快办已经成为当前执纪审查工作的新常态。

      把握重点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形势决定任务。过去一年,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作为阶段性目标,把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落实。

      按照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明确的任务,“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案件”,成为全年惩治腐败的重点。

      2015年,杭州市纪委严肃查办了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共立案176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56人,其中厅局级4人,县处级74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或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95亿元。

      比如,针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响强烈,仍在重要岗位上的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原党工委副书记朱先良,杭州市纪委已查明其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目前,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侦查。

      再比如,查办了某重点工程串标抬标案;淳安县委原副书记、县委政法委原书记余力行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

      同时,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公款存放,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腐化堕落等案件,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除了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惩治态势,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四风”问题列入执纪审查重点,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

      市纪委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面规范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处置,严格执行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制度。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752件5153次,全部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等五类标准进行处置。

      杭州市还调整完善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还进一步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我市开展“天网”“、猎狐”行动以来,已追回外逃人员10人,其中“天网”行动投案1人,“猎狐”行动缉捕9人。

      动辄则咎  挺纪在前成常态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旨在打破非“好同志”即“阶下囚”的状况,既要“咎有应得”,更要“防患未然”。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与之对应的执纪审查必须综合施策,讲究效率。为此,杭州市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用纪律的戒尺衡量和管理党员干部的行为。

      “要不是纪委及时提醒纠正,我估计就要成为被通报曝光的‘名人’了。”回忆起前段时间险些触碰纪律底线的事情,杭州市某局副局长郑某仍然“心有余悸”。

      前不久,有群众反映郑某存在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车的情况,后经查证,原来是由于私家车维修保养,郑某临时借用了下属单位的公车参加了一天的公务活动。由于事出有因,也考虑到郑某向单位主要领导口头报告等因素,市纪委没有给予其纪律处分。同时,市纪委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说明情况,今后严格履行相关手续,避免了类似情况的再度发生。

      “作为体现监督‘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的有效手段,‘谈话函询’越来越成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陈擎苍说,把党纪作为党员干部的硬约束,就要一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指出来、及时纠正,防止从违纪滑向违法。

      据统计,2015年以来,杭州市纪委已约谈、函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员干部187人(次),并为397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一年来,坚持宽严相济的执纪原则,杭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廉政约谈、诫勉函询、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以及调离、免职、降职、责令辞职等多种方式,既对尚未违纪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又对有违纪行为尚未违法的党员干部及时作出处理。

      其中,对大多数轻微违纪行为进行党纪政纪轻处分、组织处理,共给予轻处分936人,占71.2%;其中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852人,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84人。给予重处分288人,占21.9%;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280人,行政降级、撤职、开除公职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