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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哨·铲除“微腐败”:滥发福利踩“红线”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6-01-26 11:08:48

“本来以为钱没进自己口袋,而且经过村班子讨论,肯定不要紧的,哪知道还是违反了规定。以后在集体资金的使用上还是要更加注意,老老实实按照规定来。”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泰村书记施忠兴谈到自己的那个处分,一脸的懊悔。

事情还要回溯到三年前的年初。2013年1月,临近年关,中泰街道新泰村准备召开年终会议。这时,有人提出,大家辛辛苦苦干了一年,是不是可以给大家发点东西慰问一下。

“这一年大家干得的确很辛苦,区里、街道、村里的各项工作很多,也都完成得不错,发点东西慰问一下,表达一下我们的心意也挺好。”一开始,施忠兴想到区里和街道都发了通知,不允许年终突击发钱、滥发福利,觉得发礼物不妥,但经不住别人的劝说,加上觉得这些钱物也不是装进自己的口袋,最后还是决定给与会代表每人发一只电饭煲,每只价值265元。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哪知道到了2015年,东窗事发了。2015年10月初,余杭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区中泰街道新泰村书记施忠兴存在违纪情况。区纪委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最终没有发现举报所称的违纪事实。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在查阅该村的账目时,纪委的同志却意外发现这一笔39220元的公款支出,以专业的目光来看,这笔开支是存在问题的,区纪委随即要求中泰街道纪工委对此展开调查。最终,纸还是没有包住火。

调查发现,这笔支出是以福利费的名义入账的,却打着“党员活动”的幌子。经新泰村的几名村干部和党员证实,这笔支出确实是用于购买电饭煲并在年终会议上发放。

2015年10月末,中泰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施忠兴党内警告处分,区纪委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执纪者说】

有些党员、干部心里觉得,只要钱不装进自己口袋,或者经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在发放福利方面就可以尺度松一点,殊不知这样就触犯到了纪律的“红线”。公款公款,只能用在公务支出和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越过了界,哪怕没有进自己的口袋、哪怕是集体讨论决定,也是错误的,必将受到纪律惩处。(余杭区中泰街道纪工委 李江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