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款竞争性存放金额已近200亿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1-27 16:59:51
竞出效益 保住廉洁
杭州:公款竞争性存放金额已近200亿
记者昨日从杭州市财政局获悉,截至2015年年底,杭州市274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已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累计实行竞争性存放的公款金额达189亿元。
巨额公款一直是各家银行争抢的“香饽饽”,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很容易造成利益输送甚至成为贪腐的“自留地”。2015年8月,杭州市率先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市级各单位公款存放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且“单位原有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存放的公款,应重新组织招标,并于年底前完成;其中,有协议约定的,协议期满后按规定组织招标。”
“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市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已招标公款实现的保值增值和保障廉洁效果明显。”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从具体实践来看,规范公款存放管理,既能有效防范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去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又能盘活存量资金,使财政资金更加保值增值。以我市已实行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的滨江区首期集中招标为例,该区财政局通过邀请21家银行一级支行参加招标,经评委组现场审核后,遴选出18家符合投标资格的支行,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评委组按照高收益率优先的中标规则进行评标,最后共有北京银行滨江支行等11家银行中标,中标总量20亿元,其中最高年收益率6.3009%,最低3.9%,平均中标年收益率4.7246%。通过实行竞争性存放招投标,滨江区首期20亿元财政资金的年收益额达9449万元,相比原预期收益额2300万元增加了3倍多,极大提升了财政资金的收益水平。
“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制度设计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公款存放环境,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同时,较好地解决了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存放谋利问题,实现了防止利益冲突的目的和效果。”该负责人表示,市纪委监察局将继续加强对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的执纪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