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杭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23日)
现将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报告,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杭州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的五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五年。五年来,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化清廉杭州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杭州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行稳致远。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完成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更加有力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紧扣纪检监察职责,一体学习领会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做到以知促行、真知笃行。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重要讲话以及对杭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梳理形成市本级27项、各区县(市)69项具体监督项目,逐项跟进监督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问题。常态化开展公共资源中会所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千岛湖临湖地带违建、临安钱镠墓被盗掘等问题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以实际行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杭州落地落实。
有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一贯到底。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落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筹办、打好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工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健全专项监督机制,对违反防疫纪律、落实防疫责任不力等问题及时调查处置。积极配合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对杭州开展巡视工作,以巡视反馈意见、省委“七张问题清单”整改落实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做好自身整改和整改监督工作。严明“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推动全市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扎实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每年制定政治监督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统筹。出台专项监督工作操作办法,精准开展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整改情况、违建“大棚房”和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等专项监督。围绕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出台监督保障“二十条”。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要求,协助市委制定“五张责任清单”,出台加强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同级监督的实施意见。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建立“四清单”“两档案”“两报告”制度,推动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18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8人。
(二)突出目标引领强化全域统筹,清廉杭州建设持续深化
构建“四责协同”工作格局。协助市委制定推进清廉杭州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重点举措。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协助市委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制定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质效的意见,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共处理1123人。
统筹推进重点清廉单元建设。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持续深化清廉机关、清廉乡村、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国企、清廉民企、清廉交通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示范带动清廉杭州建设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进。充分发挥各牵头部门作用,分领域制定清廉单元建设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茬推进各项工作。市纪委市监委出台保障清廉杭州建设“十大举措”,部署开展清廉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和重点领域系列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推动相关领域查补短板、建章立制。清廉单元建设不断深化,形成了一批具有杭州辨识度、在全省示范引领、有全国影响力的成果。
全面营造社会共建共创氛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等规定,出台加强非公企业清廉建设意见、在审查调查过程中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开展影响亲清政商关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着眼全社会清廉风气养成,出台纵深推进清廉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培育了一批清廉文化示范点,建设了一批清廉文化传播阵地,推出了一批清廉文化精品力作,打造了“小莲清风”“玉琮杯”等有影响力的清廉文化品牌。注重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连续五年开展党员干部“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以廉洁家风涵养党风政风社风。
(三)坚持系统施治强化“三不”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持续释放不敢腐的威慑力。发挥监委成立后体制机制新优势,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举控告22577件,立案12717件,党纪政务处分12108人,移送司法机关512人。通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7亿元。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追回外逃人员12名,实现我市“百名红通人员”清零。强化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完成中央纪委审理系统案例库试点建设任务,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认真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切实保障申诉人合法权利。
持续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力。坚持抓早抓小,制定各级党组织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意见,出台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办法,促进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010人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0.1%、19.5%、4.8%、5.6%。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市本级共排查制定廉政风险清单1225张12121条,形成防控类制度9164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注重发现个案背后深层次问题,督促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全市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596份,督促推动及时补上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
持续提升不想腐的免疫力。推进全市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全覆盖,编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系列警示录、忏悔录,拍摄系列警示教育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组建清廉杭州法纪宣讲团,打造“小莲说纪”品牌,改造提升法纪教育基地。在思想触动和政策感召下,全市共有72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527人主动交代问题。建立实施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教育制度,帮助受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树干事热情。
(四)注重常态长效强化作风建设,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易发多发老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49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78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30人,市本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33起。持续纠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开展“烟票”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和餐饮浪费问题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借贷、违规房产交易等专项整治,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监督检查、政治巡察、审查调查的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整饬政令空转、文山会海、督考过多、推诿扯皮、“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顽瘴痼疾。在全市设立7个基层减负监测点,强化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并查纠问题。2018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05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5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54人,市本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7起。
纠树并举涵养新风正气。注重建章立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津补贴发放等制度,结合杭州实际出台规范廉政账户管理、加强国有房产管理等规定,修订完善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巩固拓展作风建设工作成果。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出台健全完善容错免责机制、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实施“事前备案”制度,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全市共办理备案事项45起,为63名党员干部容错免责,为受到不实举报的276名干部和9家单位及时澄清正名。突出“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率先转变作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五)践行“民呼我为”强化基层监督,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深入开展“强化清廉乡村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全方位监督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专设清廉乡村建设推进组,明晰责任清单,细化落实16项重点工作任务,为乡村振兴注入清廉动能。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跟进监督推动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山海协作等落地落实;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全市共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343件,处理259人。探索推进村(社)主职干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提级监督”,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
深入整治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征迁安置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五年来,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919个,处理党员干部1079人。创新实施“民呼我督”机制,入选全市“民呼我为”最佳实践案例、全省党史学习教育“百法百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严肃查处滨江虞关荣、下沙董纪福等涉黑“保护伞”案件。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8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5人,移送司法机关72人。开展违规享受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政策专项治理,合计退交或取消房产安置(分配)面积1.7万余平方米,退缴或补交各类款项近4亿元,处理66人。
有效推动监督融入基层治理。扎实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率先完成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覆盖,全面建立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构建了贯通市县乡村四级的监察监督网络。扎实推进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出台履职办法、片组协作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化指导手册等,为“老百姓家门口的纪委监委”作用发挥提供保障。全覆盖以来,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450人次,党纪政务处分5862人;全市监察工作联络站共提出监督意见6758条,报送问题信息24435条。建立健全村级“三小”监督体系,推动实现小微权力运行全公开、小型工程建设全纳管、小额资金管理全留痕。深入开展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活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信访包案、下访接访工作,基层检举控告量、重复举报量连续五年下降。
(六)坚守职能定位强化政治巡察,党内监督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圆满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市委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制定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和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把巡察工作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统筹安排常规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市县两级均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准确把握政治巡察“三个聚焦”的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探索“线上+线下”数字巡察新模式,市县两级共发现问题71770个,移交问题线索4068条。
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率先开展巡察上下联动的探索,研究出台建立全市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意见,加强对区县(市)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积极探索联动的方法途径,先后对桐庐县公安局等9个县级重点单位开展提级巡察,组建市县两级专项巡察组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指导区县(市)党委开展“巡乡带村”。圆满完成“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全国试点任务,推动市县巡察工作迭代升级、整体提升。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巡察整改促进机制,推行整改日常监督“十步工作法”,对42家被巡察单位开展整改情况回访检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十二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2109个,完成率95.39%。探索建立成果运用联动办理机制,督促个性问题边巡边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推动实现监督、整改、治理融合增效。
(七)紧扣改革要求强化探索创新,监督治理效能稳步提升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组建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稳步推进市级派驻(出)机构和市属国企、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派驻(出)机构“六个一体化”管理。深入推进市纪委市监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以全省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为契机,着力抓好我市17家开发区(园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健全下级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规范。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修订完善纪检监察业务运行制度、工作流程和法律文书,健全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配合协作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运行。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等方面制度,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审查调查程序体系。完善监察留置措施实施运用工作机制,办理全国首例监察留置案件,多人留置执行模式得到中央纪委充分肯定、列为试点。五年来,全市共采取留置措施554人。根据上级监委统一部署,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
积极探索数字赋能。依托杭州城市大脑的数字治理优势,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数字化改革,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形成“杭州模板”。累计归集基层公权力运行数据900余万条,下发疑似问题线索预警1234条,核查处理53人,挽回经济损失544万余元。全面部署应用检举举报平台,高标准推进纪检监察大数据和智能应用平台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科技水平进一步提升。
(八)持续锻钢铸魂强化自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底色更为鲜明
突出政治引领。市纪委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集体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示范引领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党建责任落实机制,创新“红色廉合体”机关党建模式,在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等一线工作中建强战斗堡垒。持续开展“学先锋、强本领、比担当”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以担当作为诠释对党忠诚。
狠抓能力建设。创新培训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坚持政治和业务、理论和实战、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持续推进全员培训,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累计完成培训10812人次。组织开展“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创新打造“金钉子”夜学平台,建立“薪火计划导师带徒”等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坚持“一池水走活”,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严格监督约束。把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贯穿队伍建设始终,持续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贯通学习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制定严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办案和请托违规办事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约束执纪执法权。坚持关口前移,常态化开展自身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建立特约监察员队伍,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严字当头、刀刃向内,全市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7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92人。
经过五年的努力,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存在薄弱环节,“上热中温下凉”“水流不到头”现象依然存在;“四风”问题病根未除、土壤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禁而未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突出;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有的党员干部缺乏敬畏之心,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周江勇严重违纪违法,对杭州的城市形象造成了极大伤害,对杭州的改革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对杭州干部队伍的思想造成了严重冲击。面对新征程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服务大局能力还不够强,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还不够高,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转变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别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约束不严,极少数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担当方显勇毅,实践始得真知。过去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知责思进、担责力行,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了对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形成五点体会:
——必须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原则,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五年来,我们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放到中央和省市委大局大势中谋划、部署、推进,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请示报告,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一以贯之、毫不动摇,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促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团结一致向前进。
——必须树牢为民理念,维护群众利益,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赢得群众信赖和支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五年来,我们紧扣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期盼,全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纪委监委”,着力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大力推进基层正风反腐,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更好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把监督这一“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纵深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筑牢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
——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依规依纪依法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五年来,我们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找准小切口纠治“四风”,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着力破除制约影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各种障碍梗阻,依规依纪依法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项工作,以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带动工作走深走实。新征程上,我们必须铭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常怀远虑、居安思危”,既要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更要看到短板和不足、风险和挑战,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掌握斗争规律,增强斗争本领,以更加自觉的实事求是态度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坚定稳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必须强化系统思维,注重标本兼治,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通融合。腐败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只有一体推进“三不”,用好治标利器、夯实治本基础,才能增强反腐败工作主动性、系统性、实效性。五年来,我们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积极探索实践标本兼治的有效路径,把“三不”一体理念、思路、方法贯穿惩治腐败、纠治“四风”全过程,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解决一批问题、治理一方环境,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的清廉杭州建设格局。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更加精准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点规律,坚定不移、坚持不懈推进“三不”各项工作,同时强化系统集成、注重协同高效,持续打通“三不”内在联系,充分发挥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让杭州的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
——必须坚持严管严治,狠抓自身建设,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事业发展,关键在人。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对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五年来,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监督制约纪检监察权力的制度机制,勇于刀刃向内,以务实举措和铁的纪律树立杭州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始终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战略工程、长期工程,更加注重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进一步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是杭州举办亚运会、建设大都市、推进现代化的重要窗口期,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化运用党百年自我革命、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深刻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谋划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好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清廉杭州建设为抓手,在维护党的领导、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上忠诚履职,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贯穿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放大全面从严治党新优势,为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不移推动政治监督落实见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找准找实监督的关键点、切入点,增强监督的自觉性、精准性。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国之大者”,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聚焦办好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数字化改革、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
对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四责”协同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格落实“五张责任清单”,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强化责任倒查,以高质量的问责倒逼责任层层落实。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保持条件反射和“零容忍”,坚决向“七个有之”问题亮剑。
(二)坚定不移纵深推进清廉杭州建设。围绕清廉杭州建设既定目标,发挥好协助和监督作用,推动加快形成清廉杭州建设标志性成果,着力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
健全完善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扛起清廉杭州建设政治责任。探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加大督查、考核和问责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扎实推进全域清廉建设,围绕打造机关、乡村、学校、医院、国企、民企、交通等领域清廉单元示范标杆,督促各牵头单位深化推进,逐步形成一套具有杭州特色、契合各自实际、便于落地操作的清廉单元建设标准规范。着力抓好清廉单元建设扩面提质,逐步向全市各领域各行业拓展,实现以点带面、全面共进、全域清廉。
把清廉文化贯穿清廉杭州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挖掘并用好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清廉元素,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广泛开展清廉主题群众文化活动,持续擦亮“玉琮杯”“廉洁好家风”等一批具有杭州辨识度的清廉文化品牌。加强清廉文化阵地建设,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清廉文化数字化传播水平,加大清廉文化传播力度。
(三)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肌体健康的病毒。紧盯大发展大建设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医疗医保、国企、金融等领域腐败案件。坚决整治平台垄断、资本无序扩张等背后的腐败行为,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深化行贿人信息库建设,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加大打击行贿力度。持续开展“天网行动”,推动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建设、整体并进。
不断深化标本兼治,积极探索不敢、不能、不想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深挖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同类案件中的规律性问题,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机制,推动相关责任主体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提升治理水平。深入做好周江勇案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全面彻底肃清周江勇案影响。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和纪法教育,用好“红色资源”和反面典型案例资源,充分发挥法纪教育基地作用,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依法行使监察措施。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修订完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法法衔接相关制度,促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对接。
(四)坚定不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顺应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新期盼新要求,锲而不舍匡正风气、严肃党纪,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在杭州夯得实而又实。
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加大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巩固公共资源中会所整治、“烟票”背后“四风”问题整治专项监督成果。紧盯“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化整为零消化超标准接待等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盯住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
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以及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等问题。坚持“恒温”“恒劲”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并重,定期对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查找相关机制制度漏洞,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完善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执行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实施细则和政商交往“三张清单”,强化对政商交往中的廉洁风险防控,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亲清合力的政商关系。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容错免责和澄清正名工作,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紧扣“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以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督执纪执法回应群众期盼、保障民生福祉。
扎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护航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巩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村级“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上下联动推动常态化“打伞破网”做深做实。
深入推进基层监督规范化建设,全面建强基层监督网络。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探索构建“六位一体”监督体系。持续深化清廉乡村建设,完善“三小”监督、提级监督等机制,推广数字化治理手段,以清廉建设促进基层治理迭代升级。
持续推进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化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完善检举控告各环节操作流程。综合运用提级办理、领导包案、联合办理、区域协作等举措,持续整治“三多”件。加强信访举报综合分析、专项分析,更好发挥信访举报“晴雨表”作用。
(六)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巡视工作方针,增强系统观念,强化上下联动,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更加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把牢“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四个紧盯”监督路径,始终保持政治巡察的权威性、威慑力、推动力。压紧压实政治巡察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研究制定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强化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领域专项巡察,加大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高质量推进市县两级巡察工作。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落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巩固深化“市委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工作成果,强化对区、县(市)新一届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推动形成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市一盘棋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健全巡察联动制度机制,推动巡察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有效对接、深度融合、形成合力。深化巡察作风纪律评估,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七)坚定不移推动监督提质增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不断强化监督的全覆盖和有效性,持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整合运用监督力量,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强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室组巡”协作配合,整体提升监督质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充分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推动纪法情理融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注重关心关爱,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教育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抓深抓实数字赋能,强化权力运行过程的嵌入式监督,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试点任务和场景应用。部署应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数字化多跨协同场景,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新型监督制度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智能化水平。
(八)坚定不移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切实发挥市纪委常委会的“头雁效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引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
注重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探索制定系统性、梯次化的干部队伍建设短期计划和长远规划。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干部内外交流,完善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根据上级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建立健全监察官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
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深化全员培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方法创新,提高干部队伍斗争本领和塑造变革能力。健全完善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载体,强化实践锻炼,切实增强履职本领和责任担当。
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则规定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持续防治“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新征程浩然开启,新时代华章铺展。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书写清廉杭州建设新篇章,为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