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违纪发生在十八大之后的占52.7%,存在高压态势下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现象,如市纪委查处的余力行、余建中、朱先良、楼增明案,都非常典型。”记者从3月30日下午召开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解决依然突出的不收手、不收敛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减存量遏增量 重点更聚焦
“立案审查1766件、纪律处分1756人、挽回和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95亿元。各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会议透露,2015年,基层纪审查力度明显加大。
比如,市纪委派驻机构立案审查73件,上升49%;处分党员干部79人,上升71.7%。乡镇(街道)纪委立案审查1094件,上升75.9%;处分党员干部1075人,上升72.3%。
一串串上升的数据,是过去一年正风反腐的最好注脚。这样的节奏和力度,是否意味着今年反腐的脚步会放缓?力度会减轻?答案是——不会!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后(2012年12月—2016年1月),全市共查处违纪案件4363件,其中违纪问题从十八大之前延续到之后的占10.2%,首次违纪发生在十八大之后的占52.7%,两者相加为62.9%。
“这些数据和案例表明,在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的大背景下,我市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一些党员干部顶风违纪、我行我素,腐败蔓延势头尚未完全遏制,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仍然繁重艰巨。”
市纪委负责人说,“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要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使反腐败从‘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最终走向‘取得压倒性胜利’,就是要通过减存量、遏增量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当然,正风反腐也要讲“精确制导”。既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聚焦六大纪律,又要突出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问题、重点领域。昨天的会议明确了2016年我市执纪审查工作五大重点,即:
一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全面查处违反六大纪律和八项规定问题的同时,突出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
二是关键少数。即同级管理干部中的党政“一把手”。
三是“三类人”。即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四是重点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
五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对此,市纪委负责人说,从杭州的情况看,要重点关注“八个领域、六个环节和两类人”,即土地流转、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惠民资金、旧城(村)改造、“五水共治”、“三改一拆”、项目建设等八个领域;虚报冒领、侵占套取,截留私分、挪用资金,巧立名目、挥霍浪费,违规经商办企业、开展营利活动、出借资金获利,违反“三公”管理规定、私设小金库、收受礼金礼卡,在相关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六个环节;村(社)书记、主任和镇(街)班子成员两大群体。
市纪委特别强调,各区、县(市)特别是乡镇(街道)要抓大不放小,打通“最后一公里”,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让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
不放过每一条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哪些信访、怎样的信访件更有针对性?2015年,杭州市纪委通过厘清工作边界、强化日常管理,积极引导群众了解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的职责、受理范围、举报途径和办信流程,帮助群众提高信访举报质量。
一年来,作为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信访举报工作指标有了不小改观。
“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量、越级信访量三项指标实现同步下降。”市纪委介绍,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收总量8952件(次),比2014年下降了13.7%;检举控告类共7128件(次),同比下降23.4%;越级信访共2739件(次),同比下降36.5%。
此外,全年各级信访举报部门共移送问题线索1314件(次),占线索总量的50.6%,首次超过一半。“这说明,有效信访举报量提高了,信访作为问题线索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突显。”
市纪委要求,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不放过每一条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比如,通过巡视、司法、审计、各类督查、专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以及各区、县(市)基层党风廉政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都要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并有效处置。
把好四道“关卡” 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全面从严治党要着力挺纪在前,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成为常态。
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劝诫和处理,为397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对涉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开展谈话函询66人次。全市立案审查的案件中,给予轻处分的936人、占71.2%;给予重处分288人,占21.9%;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1人,占6.9%。
2016年,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一手抓严惩少数,一手抓管住多数。市纪委提出要把好四道“关卡”:
--针对未病重“预防”,通过加强教育引导,严格日常监管,增强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针对初病正“歪树”,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给予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组织处理,防止“破纪”转为“破法”;
--针对已病治“病树”,对违反党政纪尚未触及法律底线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进行纪律审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针对重病拔“烂树”,对存在问题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在查实的基础上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纪委负责人介绍,把握“四种形态”,实质是针对性质和程度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执纪审查方式,其中做好前“两种”尤为重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该谈话的及时谈话,该函询的函询,该组织轻处分的及时给予组织轻处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组织轻处分成为大多数。
今后,谈话函询、组织处理、教育提醒……这三样“武器”将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同时,杭州将更加注重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把教育党员干部、挽救违纪人员作为执纪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把剖析案件发生的思想根源、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作为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实现以案促教、以查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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