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5-23 08:00:47
5月20日上午,市纪委常委会召开第97次会议,审议《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等有关事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擎苍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修订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制度抓手。检查考核标准要发挥好导向作用,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体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执纪理念,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得到进一步强化和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结合近两年责任制考核情况以及今年市委、市纪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常委会原则同意,并要求尽快下发执行。
会议还听取了第五纪检监察室关于《2016年派驻(出)机构工作考核标准》修订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强调,完善责任考核是提升对派驻(出)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提升派驻监督实效的重要举措。常委会原则同意该考核标准并要求尽快下发执行。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杭州市监察局参加市政府督查问责工作流程》,以及有关案件的审理等工作。(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