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浙纪办〔2020〕53号)文件精神,切实保护我县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现通报三起近期失实检举控告问题,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1.对江南镇华丰村党总支书记许源雄将检举控告人的征地补偿款给予他人的不实举报。
2020年1月,群众实名举报“许源雄将检举控告人的征地补偿款给予他人”的问题。经查:2002年,华丰村进行土地整理致使部分村民承包土地分散,耕作困难。为方便村民耕作,2004年,华丰村对部分村民承包土地进行调整,检举控告人与华丰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同意调换其承包的部分土地。同年,因杭千高速施工需要,检举控告人原承包地块约0.6亩被征用,征地补偿款由现承包人领取,未发现许源雄在反映的问题上有违规违纪行为,反映的问题不实。江南镇纪委向检举控告人作了反馈,并于2020年5月对该反映问题予以澄清。
2.对合村乡后溪村党总支书记胡建富非法获取征地补偿款180余万元的不实举报。
2020年7月,群众实名举报“合村乡后溪村党总支书记胡建富非法获取征地补偿款180余万元”的问题。经查:2020年1月,合村乡人民政府在后溪村实施朝云山旱地改水田项目,并委托后溪村与项目涉及土地村民签订土地租用及青苗补偿协议。后溪村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土地租用及青苗补偿标准,相关村民补偿情况依法公示,该项目不涉及胡建富承包土地,胡建富未获得任何补偿,未发现胡建富在反映的问题上有违规违纪行为,反映的问题不实。合村乡纪委向检举控告人作了反馈,并于2020年10月对该反映问题予以澄清。
3.对新合乡新四村党总支书记阮如芬收受李某某金戒指,违规安排李某某为保洁员的不实举报。
2020年7月,群众实名举报“新合乡新四村党总支书记阮如芬收受李某某金戒指,违规安排李某某为保洁员”的问题。经查:
2019年12月,新四村公开招聘保洁员3人,后2人辞职。经新四村两委合议,同意由参与报名的李某某顺位递补。李某某任新四村保洁员的程序合规,未发现阮如芬在反映的问题上有违规违纪行为,反映的问题不实。经公安机关调查,实名检举控告人承认举报阮如芬相关问题为其道听途说,无实质证据,鉴于其真诚悔过,公安机关对其诬告行为进行训诫。2020年10月,新合乡纪委对该反映问题予以澄清。
当前正值我县村社组织换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严格遵守“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既要坚决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恶意举报行为,又要及时为遭受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为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
中共桐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桐庐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