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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种形态”推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来源:杭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6-10-13 09:27:47

“要把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抓在手上,适用法律措施之前还有党纪处分、组织处理、教育提醒。各级党委必须责无旁贷承担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真正重视起来、认真研究。”日前,杭州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关于推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最新精神。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一德对全市各级党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

除了叮嘱市委班子其他成员好好学习理解“四种形态”,赵一德书记在会上还特意交办了一项任务,要求常委们对照市纪委提交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谈话名单,与分管领域的领导干部开展一次“红脸出汗”的教育提醒,要求真正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真谈真管真严。

党委挑主责 “四种形态”成了热门词

“四种形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进行划分,既针对苗头性问题,又覆盖了各种违纪行为。

“就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及时治‘病树’、拔‘烂树’,保护好整片‘森林’的健康。前三种形态用的是中医,最后一种是西医。”赵一德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解释“四种形态”。

“以前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有一种倾向,认为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只是‘小节’,往往不重视、甚至不追究。带来的后果是,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是‘算总账’,造成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一位市领导对以往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粗放式”管理感触颇深。他觉得,确实有必要加强党员干部的经常性、常态化教育管理,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避免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

“四种形态”的提出,为党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具体方法和抓手。2015年以来,杭州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把功夫下在平时,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敢于批评、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据统计,今年1月-9月,全市共谈话函询843次,组织处理120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又给予组织处理的38人,因情节轻微给予单纯组织处理的1163人。

“一把手”挑担子 日常当好“婆婆嘴”

约谈、函询、诫勉谈话……这些日常监督教育管理方式,是党委实践好“四种形态”,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

一年来,杭州市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有效管用的招数,坚持“一个好的党委书记就应该当好婆婆嘴”,敢于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善于运用谈话批评、函询诫勉,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

“抓早抓小就要体现在发现问题及时出手,而不是对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三缄其口、听之任之。与执纪审查相比,党委主要负责人参与的谈话函询更能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方式也更为灵活。”杭州市纪委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已有48名市管领导干部接受谈话函询54件次,其中所在地方或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被反映人谈话10余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盯着问题不放 从严治党眼里有“事儿”

“党委书记及其一班人就得眼睛里有事儿,发现干部有问题,感觉要出边了,就要找他谈谈话、提醒几句,对问题有个明确的态度和要求,问题严重的或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防止小病拖成大病。”

去年以来,杭州市各级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劝诫和处理。

在全市各级党委“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直接奔着问题去,面对面红脸出汗,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内政治生活更多了一些“辣味”和锋芒。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各级党委班子成员普遍做到把自己摆进去,坦诚剖析自己存在的问题,真正拿起手术刀进行自我解剖。


此外,精准执纪,不枉不纵,也是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应有之义。在今年的换届工作中,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在处理各类举报反映时,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反映属实的立即喊“停”,防止带病提拔。2016年以来,全市澄清诬告、错告等反映不实的问题441件次,有效地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记者 郑莉娜 通讯员 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