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局级纪检员、监察专员黄伟带队,来杭调研我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叶怀贯,杭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擎苍以及有关县(市)和市直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座谈调研。
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局级纪检员、监察专员黄伟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擎苍
座谈会上,黄伟对我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传达了中央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她强调,要继续深化思想认识。一要紧跟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我们党一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充分体现了随着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实践发展,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再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三个“永远在路上”的发展也体现了这一点。我们要在思想认识上紧跟中央要求及部署,深刻领会贯彻中央精神,切实把党管好治好。二要深化对党委主体责任内涵的认识。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15年10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第一次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和深化。相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涵更加丰富,其中加强党员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就是主体责任内容的一个重要方面。总书记在六次全会中提出,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党委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的监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三要深化对纪委监督责任内涵的认识。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是主责,纪委(纪检组)是专责。要正确处理好主责与专责的关系,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方针政策路线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是党章赋予我们纪委的职责。
黄伟要求,要不断推动责任落细落实。一要推动落实责任全覆盖。从纵向上看,2014年中央主要抓省部级,王岐山同志亲自约谈省部级党委(党组)书记,强力推动省部级落实主体责任;2015年巩固省部级落实主体责任成果,推动地市级和国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今年在巩固深化的基础上向县乡和基层延伸。从横向来看,主体责任向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以及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等组织扩展,这也是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报告的要求。《问责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党的工作部门既是问责主体,又是问责对象。二要创新工作抓手。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虚化、空转的问题。各地各部门积极实践,探索约谈、责任清单、履职纪实、述职述廉、检查考核等工作载体,落细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地生根。要坚持认真总结,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三要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深化问责工作提供了基础。要督促各地各部门制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问责条例》相对宏观,给省市地方出台实施办法留有余地。各地情况不一样,要根据实际进行细化,结合工作开展,逐步推进完善。要盘点问责情况。每年都要进行总结梳理,盘点分析,决不能将制度束之高阁。要强化通报曝光。要筛选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发挥震慑作用。(陈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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