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安排,定于2020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对经济开发区(富春江科技城)管委会、县人民法院、县审计局、县社科联、县委党史研究室、桐庐邮政管理局(民营快递发展中心)等六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县农业农村局、县林水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供销总社等四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
一、巡察任务(常规巡+回头看)
(一)常规巡:
围绕市县巡察“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及不正之风问题,重点了解以下方面:
1.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一是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二是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三是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情况:一是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二是重点了解担当尽职、为民服务情况;三是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四是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五是在了解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一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二是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意识形态、机构编制和法治建设情况;三是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等。
4.县委要求巡察了解的其他方面情况。
(二)回头看:
1.逐条对照检查上轮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2.按照常规巡察“三个聚焦”要求,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从上一轮巡察至目前仍存在的老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监督检查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
4.县委要求巡察了解的其他方面情况。
二、巡察方式(“1+N”)
按照“1+N”(即1个县委巡察组+若干个专项检查组)组合式巡察模式开展,县委巡察组按照巡察重点,通过召开情况汇报会和查阅账册资料、征求意见、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组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通知被巡察党组织作出说明、专项核查、走访了解、商请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同时,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分别派出选人用人、意识形态、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等专项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并将专项检查报告报相关巡察组。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1.巡察期间设立电子邮箱和电话,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点击“清廉桐庐”微信公众号下方中间“巡察反映”进入反映界面。
3. 扫描右方二维码进入反映界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我们反映与巡察内容相关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1-56988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