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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桐庐县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10-11 10:04:37
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桐庐县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滕晶晶)根据省委统一部署,昨日上午,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桐庐县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海超向桐庐县委书记方毅传达了省委书记车俊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会上,省委第九巡视组组长岑国荣就即将开展的巡视作了动员讲话,王海超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方毅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省委第九巡视组副组长胡晓春、施锦焕及巡视组全体成员,桐庐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杭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擎苍及省委巡视办、市纪委、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桐庐县近5年退休的原四套班子领导、正县级老同志,县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办公室主任,巡察组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所辖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双直管单位正职列席了会议。

岑国荣指出,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举措、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九大把深化政治巡视作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对深化政治巡视,强化政治监督作出详细部署,为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巡视工作的内在要求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要求细致谋划、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本轮巡视工作。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为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浙江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岑国荣强调,省委巡视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的要求开展政治巡视,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紧扣被巡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深入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特别是加强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以及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情况,切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浙江的生动实践。

王海超强调,巡视是党内自上而下监督的重要方式,目的是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省委巡视组要坚持巡视工作方针,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巡视根本任务,切实发挥巡视的政治导向作用。桐庐县委要摆正姿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既要主动、真心地接受“政治体检”,又要以本次巡视为契机,增强党性、改进工作,真正把政治巡视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桐庐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切实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认真监督省委巡视组工作,共同推动本次巡视任务圆满完成。对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干扰和阻挠巡视工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方毅在表态中说,省委巡视组对桐庐开展巡视,是省委对桐庐发展成果的“把脉问诊”,是对全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桐庐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对桐庐广大干部群众的关心厚爱,对于促进我们更加自觉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实现转型跨越绿色崛起,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全县上下要知行合一讲政治,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确保巡视工作达到预期效果。要全力支持强配合,把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自觉主动接受巡视监督检查,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严格遵守纪律规矩。要直面问题抓整改,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以开展“锻铸季”为载体,把巡视工作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贯彻落实县委“一个中心、五面大旗”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奋力推动桐庐转型跨越绿色崛起。

动员会后,召开了党委工作汇报会,省委巡视组听取了桐庐县委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据悉,省委巡视组将在桐庐县工作两个多月。巡视期间(起止时间:7月9日—9月18日)设专门值班电话:69910515、69910363(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开设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桐庐县A0108号邮政专用信箱,邮编:311500)、专门联系信箱(分别设在县政府综合楼一楼大厅和机关食堂一楼入口处)和专门电子邮箱(swxsz9@zjsjw.gov.cn)。根据省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现任及近五年调离或退休的桐庐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