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干部年年出去考察没人管的!”“还是党员好啊,福利多,至少每年都可以出去玩一趟。”看似普通的闲聊,却成了浙江省杭州建德市第十三巡查组在莲花镇徐家村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多方查证发现,该村主要负责人伙同村两委有关人员、村报账员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走访、外出考察旅游等开支,最终,该村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两委有关人员及报账员受到警告处分。
杭州市这种基层巡察,被居民群众比喻为到社区开“专家门诊”,为百姓拍身边“苍蝇”。纪委还要求建立“挂号销号”机制,列出问题清单,分类处理,销号管理。
“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巡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杭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擎苍说,一方面参照巡视工作盯住了基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另一方面督促县级党委发力,尤其是发挥县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
杭州市纪委统计,2015年,全市查处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1564人,占查处总数的89%。从查处的“群众身边的腐败”看,涉及乡科级以下干部165人,占查处总数的96%;从近三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情况看,涉及乡科级以下干部108起、145人,分别占到查处总数的84%和85%。
“不仅要让群众看得见‘战果’,还要让群众参与其中,感受到‘过程’。”杭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春雷说,对落实整改不力或反弹回潮的,要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记者 方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