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要闻 > 杭州新闻
【廉政经纬】“公开招标”打破公款存储“潜规则”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12-06 17:21:51

公款因其规模大、周期长、信用度高等特点,历来都是银行吸储的重点对象,而提供工作岗位、支付高额回扣、解决银行编制等,都是银行抛出的常见“谈判筹码”。一些领导干部则为了谋取私利,时常和银行各取所需,完成貌似“双赢”的合作。公款存储利益输送“潜规则”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相关案件也时有发生。

“一把手”谋私利揭示监管盲区

2009年至2014年间,杭州市下城区东河沿线改造工程指挥部原党组书记诸葛锦华伙同他人将东河建设开发公司的公款1亿多元,存入指定的银行,由急需贷款的企业提供高额贴息费。几年间,贷款单位所支付的贴息款400余万元都被其非法占为已有。


该类案件多发的原因,最重要的一点是对公款存放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一些单位日常存在大量现金流,但是对这些公款的存放,一直以来没有形成制度,这就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漏洞,也给了诸葛锦华等人可乘之机。在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单位的一把手,往往完全掌控着公款的存放权。


扎牢“制度篱笆”阻断利益通道

为了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2015年,省市先后出台了《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和《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特别是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中第八章就明确了“以权揽储”有可能违犯廉洁纪律的情形,将被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如果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杭州市出台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杭州市级各单位公款存放必须公开招标,这样不仅有助于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同时还可以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效益,规范资金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款竞争性存放除考虑利率外,还建立了“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经济发展贡献、综合收益水平”等四大类考核指标体系,该四项评分指标的权重之和占85%,而剩下的15%为灵活性指标。


今年6月,上城区决定,对全区区直各单位公款存放情况开展全面调查,对此前各单位在银行设立的718个账户信息和资金存放情况进行审定。此次审定要求全区各个行政事业单位对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且日均余额超过100万以上的公款,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重新确定开户银行,对未跟随单位基本户的食堂、工会、党费等账户,必须跟随基本户,变更开户银行,对未通过年检的银行账户及时撤销。区财政局对各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每周向区纪委汇报账户整改落实情况。随后,上城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30份,对不符合要求的198个银行账户限期整改,其中需公开招标账户78个,需跟随基本户变更账户的86个,需撤销账户34个。截至11月25日,上城区需公开招标账户已基本完成招投标任务。


像上城区一样,目前全市13个区县市和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都已经按要求开展了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20日,杭州市市本级总计共有145家单位230个账户完成了招标工作,涉及资金三百多亿元,单位招标完成率达到100%。截至9月底,13个区县市账户总余额540多亿元,应招标金额430多亿,已招标金额440多亿,招标金额超过了应招标金额。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招标”抓住了防止公款存放中出现利益输送的牛鼻子。公款竞争性存放,不仅让财政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更为重要的是,从制度上防止了领导干部插手公款存放而导致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从而扎紧了规范用权和保护干部的制度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