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金钱诱惑心理失衡,他把歪主意打到环卫工人身上,虚构员工名单套取工资300余万;自认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他“自立门户”,挪用800余万公款,违规经商办企业。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环卫站原站长何福祥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发布消息,该区丁兰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环卫站原站长何福祥涉嫌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此前,江干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何福祥开除党籍处分。
何福祥工作经历丰富,曾经做过企业总会计,当过厂长,还当过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2002年3月,开始担任丁桥镇(现更名为丁兰街道)环卫站站长。用他自己的话说,“自己知难而进,为丁兰地区的城市化推进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然而,走上领导岗位后,面对金钱的诱惑,何福祥心理逐渐失衡,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蜕变,产生了做事谈价格、工作讲条件、服务论报酬的错误思想,将手中权力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
2015年10月,江干区纪委收到关于何福祥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随即安排专人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何福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经商办企业、伪造个人档案以及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浮出水面。
由于环卫工人流动性较大,环卫站工资发放对象并不固定。何福祥见其中有空子可钻,于是将歪主意打到了环卫工人的工资上。2007年4月,他指使环卫站出纳范某某虚构10名员工,虚列工资用于套现。范某某按照何福祥的指示,在制作环卫站工资表时,除真实员工工资表外,还编造虚假员工姓名制作了另一个假的工资表。为了套取更多的现金供自己使用,2008年5月,何福祥又让范某某在工资表上增加了6个假名字。
2008年,因工作需要,丁桥镇环卫站出资成立了杭州大强保洁有限公司,何福祥兼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他故技重施,指使公司出纳赵某某虚构18名员工,以虚列工资方式套取资金。
虽然大强保洁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但何福祥俨然将自己当成了私企老板,经常与其他公司老板吃吃喝喝,“联络感情”。与那些出手阔绰的老板相比,何福祥越发觉得自己的收入少得可怜。
为充分利用自己在环卫领域的人脉资源牟取私利,何福祥想到了“自立门户”,违规经商办企业。他与人合资注册成立杭州永蓝绿化有限公司从事营利活动,根据出资比例占60%的股份。随后,他又以个人及其配偶的名义,注册成立杭州永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然而,十八大后,随着正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何福祥渐渐感到了压力。2013年5月,想着自己即将退休,为安度晚年,防止东窗事发,何福祥便让范某某、赵某某停止造假套现。就这样,2007年到2013年间,何福祥共贪污环卫工人工资300余万元。此外,他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800余万元进行营利活动。
在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四风”的持续高压下,何福祥无视纪律要求,依旧我行我素。2015年6月,他带领丁兰街道会计徐某某、环卫站办公室主任沈某某等人赴桐庐县游玩。对于旅游花费,他觉得既然是组织员工放松,那么所有开支自然是由单位报销。但考虑到市里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他便想到了用参加会议的名义,在自己一手掌控的大强保洁有限公司报销,共计报销住宿费、餐费等3820元。此外,何福祥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
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何福祥一开始仍然觉得“付出与收入就得成正比,这些钱是自己这么多年付出应得的,组织未给,自己取之”。经过反复谈话教育,他才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在忏悔书中写道:“对不起家人,愧对组织的信任与培养。”
“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能想着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江干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何福祥正是抱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思想,千方百计运用手中权力牟取私利。然而,“伸手必被捉”,何福祥即便退休了,仍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