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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10-11 09:57:35

 

坚守责任  强化担当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6)

赖 明 诚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淳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总结2016年我县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县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持续深化“三转”,保持政治定力,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监督执纪多项工作走在全市最前列,党风政风明显改善,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

(一)从严加强纪律约束,规矩意识显著增强。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严肃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维护政令畅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服务保障G20峰会专项督查368次,发现问题130个,提出建议20条,问责617人,通报曝光17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明县党代会和县“两会”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开展乡镇换届纪律专项督导检查,建立换届信访快速核查机制,严把拟提拔考察对象、“两代表一委员”推荐人选审查关,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换届环境。

(二)持续强化压力传导,“两个责任”落实有力。创新推行主体责任记实述绩制度,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进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述绩,探索试点主体责任“十个一”载体,确保依照清单履职尽责,情况记录全程留痕。不定期抽查上报记实情况,对落实主体责任记实述绩要求不到位的5名县管干部予以约谈。探索以县纪委全会形式听取主体责任情况报告,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县特邀监察员代表进行现场评议,听取重点单位所有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现场点评并交办问题,达到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效果。定期梳理汇总各乡镇部门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抄送分管联系县领导,同时抄告相关单位,督促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年度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突出“两个责任”考核重点,强化日常检查考核。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全县共对911人实施了“一案双查”责任追究。

(三)纵深推进作风建设,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风建设在坚持中不断深化。建立健全乡镇部门自查、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大数据定向督查、县纪委分片抽查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效果。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检查,组建7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县面上进行有针对性的督查。坚持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处理党员干部26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为手段、问效为目的,围绕服务保障G20峰会、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创建、政府投资项目等重点工作,开展大范围、高频次检查,深入整治“三不”问题,有力助推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2016年,全县共开展明察暗访3720次,就“三不”问题处理党员干部184人,下发“三不”问题典型案件通报5期。督促推动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放,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明公车改革纪律规定,确保公车改革顺利实施。

(四)深入实践“四种形态”,执纪效果日益显现。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6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773件,初步核实634件次,谈话函询160件次,了结457件次,立案303件;给予纪律轻处分213人、纪律重处分82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重点查办了县府办原正局级组织员、应急办主任童月山严重违纪案,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余严华严重违纪案,县水务公司经理方伟明等多人严重违纪窝串案等,形成了有力震慑。用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党纪政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及时进行处理。全县共问责和轻处分党员干部466人,占处理总人数的85.0%,“四种形态”的综合运用走在全市最前列,有力提升了执纪审查的综合效果。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强化执纪审理工作,开展全县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办案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执纪审查核实性谈话、信访谈话室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执纪审查安全有序。

(五)精准聚焦突出问题,基层腐败深度治理。围绕服务保障G20峰会、县乡换届等中心工作,全面开展涉纪信访积案“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创新完善领导包案、重点督办、协作办信、部门协调等信访办理方式,大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全年涉纪信访持续大幅下降。2016年,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386件次,同比下降43.97%,降幅居全市首位。2015年率先全面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察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巡察工作,对23个乡镇和27个重点职能部门开展综合巡察,对国有企业、政府经济开发平台开展专项巡察。巡察共发现问题471个,其中问题线索125条,给予党政纪处分75人,作风效能问责75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工程、以权谋私等行为。绕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小官贪腐等现象加强监督执纪,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基层干部贪腐典型案件,全年共立案处分农村党员干部219人,作风效能问责农村党员干部166人。

(六)深挖力推特色亮点,宣教工作全省领航。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准则、条例“一对一”宣讲,“板凳党课”讲党纪和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解读宣传新党纪条规,营造良好氛围,掀起学习热潮。聚焦我县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亮点工作,加大对外正面宣传力度,全年在省纪委通报的媒体上刊发稿件近百篇,位居全省县、市(区)首位。特别是基层作风巡察、村级财务监管、“板凳党课”讲党纪等做法成效在人民日报等媒体刊登,极大提升了我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力开展我县已故优秀纪检干部余延安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新华社内参《国内动态清样》、中国纪检监察报、中新网等诸多主流媒体都对余延安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成立余延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先后走进省市纪委机关、全省11个地市进行宣讲,杭州市委以最高规格专题举行余延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余延安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宣传相关工作,省委专门下发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向余延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中央纪委专程来淳采访挖掘报道余延安同志先进事迹,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就学习宣传余延安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我国首部以纪检干部为题材的长篇纪实报告文学《平凡的坚守——忠诚卫士余延安》出版发行,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反响强烈。

(七)创新完善体制机制,队伍建设优化升级。结合县乡纪委换届,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着力强化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县委巡察工作,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选拔调配巡察机构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县委巡察办和四个巡察组正式挂牌运行。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启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派驻机构履职细则、廉情报告等制度,有效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2016年,各派驻机构共开展正风肃纪1292次,专项检查632次,发现问题679个,提出意见建议624条,提醒谈话1381人次,党政纪处分20人,作风效能问责42人。巩固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成果,深化单列考核机制,推动乡镇纪委履职尽责。2016年,各乡镇纪委共查办案件203件,同比上升7.4%,特别是自主突破案件81件,同比上升76.1%;作风效能问责186人,同比上升5.1%,乡镇纪委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均居全市最前列。深入开展“讲忠诚、补短板、解难题、促提升”活动,着力补齐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制度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加大培训力度,实施项目化管理、“捆绑联动”机制,创新运用执纪沙龙交流研讨等载体,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对履职不力纪检干部予以约谈,严防“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尚需进一步解决。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四风”问题更趋隐蔽;一些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一些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还不够到位,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仍需不懈努力;面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少数纪检干部思想政治水准、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二、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县纪委全面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纪律检查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纪委全会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坚定秀水富民路、建设康美千岛湖”精彩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一)聚焦纪律建设,严明纪律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作为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忠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在党内搞小圈子、拉帮结派、阳奉阴违等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坚持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加强对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各项规定落地见效,保持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

严肃党的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调配调整、任职履新有关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干部在调整履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重点围绕村级组织换届,强化信访快速核查,严肃换届纪律,维护选风选纪,加大查处力度,以铁的纪律保障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圆满顺利完成。

加强对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省市县委重大决策、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对提升康美环境、发展康美产业、优化康美生活、锻造康美团队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加强对有关扶贫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二)聚焦体制改革,扎实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抓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紧跟省、市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围绕试点目标、任务和要求,密切联系淳安实际,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原则,在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县监察委员会的基础上,坚持积极坚定、稳妥审慎,做深做细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人员和工作的全融合,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坚持内涵发展,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强化监督制约,形成与执法、司法机关既有机衔接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按照管理权限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对改革试点过程和结果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中的具体问题,为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作出淳安贡献。

全面推进巡察工作。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制制度,以乡镇、县属部门单位为重点,延伸到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认真抓好新组建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等部门收集线索,梳理分析作风建设、选人用人、侵害群众利益、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拟定年度巡察计划,及时启动今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巡察要突出政治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大纪律”为尺子,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工作方式,提升巡察效果。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在去年率先开展党风廉政巡察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实践,力争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巡察工作“淳安经验”。

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巩固派驻全覆盖改革成果,总结完善派驻监督工作经验做法,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拓宽发现问题渠道,积极配合巡察、审计监督和专项检查,抓好问题线索处置,增强监督的精准度、时效性。落实廉情报告、工作报告等制度,延伸监督触角,加大对下属二级单位和综合派驻单位监督力度。县纪委作为派出机关,要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派驻机构要找准职责定位,对派出机关负责,及时报告廉情,认真负责调查处置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都要严肃问责。

 (三)聚焦隐形“四风”,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高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加强执纪监督和通报曝光,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不断采取新招数,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持续深化“三不”问题整治。高度聚焦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服务事项以及重大项目建设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加大明察暗访、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震慑。坚持惩治和保护并重,建立完善容错免责、澄清保护、问责干部再使用等机制,对反映失实的问题及时予以澄清,对造谣诬告者进行责任追究,把信任和监督、保护和激励有效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担当有为。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回头看”,全面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对制度实施情况作出客观评价,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制度措施加以修订,建立健全更有针对性、时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挖掘整理、宣传和运用家规家训,深入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形成党员干部从严治家良好风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传承余延安精神,用优秀文化中向上向善的基因,带动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

(四)聚焦“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提升执纪审查综合效果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辩证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结合所在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区别不同情形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在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上多下功夫,抓常、抓细、抓长,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落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制度,综合运用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措施,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四种形态”要求贯穿执纪审查各个环节,总结完善运用“四种形态”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集体研究、请示报告、备案留痕、协作联动等机制制度,强化运用“四种形态”的综合效果。

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和节奏,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对查办腐败案件工作的新要求,做好监督、调查、处置等工作。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行使赋予监察委员会惩治腐败、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权限手段。健全完善集体会商、多方共同参与调查、听证形式反馈、法律工作者指导等信访办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探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线索处置、证据运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总结发案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系统整理、充分利用忏悔录,多途径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扶贫等领域专项整治,集中筛选问题线索,严查“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绝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村监会履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村级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促进基层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五)聚焦问责追究,持续加压推进,不断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强化压力传导。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规定,围绕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对责任主体的新要求,健全责任报告、记实述绩、问题抄告、检查考核等制度机制,抓住“关键少数”,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延伸监督触角,抓好县属国有企业、政府建设平台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

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党内问责制度,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和专项检查制度,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六)聚焦队伍建设,从严监督管理,用铁的纪律打造延安团队执纪铁军

强化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换届后县纪委和新组建县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着力抓好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机关干部队伍和县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营造心齐气顺劲足的工作风貌。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深入推进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深化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单列考核机制,确保人员专职、工作专业、精力专一。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增强队伍活力。改进干部考察评价工作,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强化能力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践行“四个意识”和“四个人”要求,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定力。推进“学思践悟”常态化,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掌握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权威声音和最新精神。特别是针对监察委员会组建后职能整合和换届后人员调整情况,通过学习研讨、实战培训、轮岗交流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强化监督制约。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不回避、不护短,从严要求、从严查处。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准确理解和把握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等监督执纪工作规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审查全过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加强“一案双查”,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问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扛起责任,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断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坚定秀水富民路、建设康美千岛湖”精彩开局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