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力谱写新时代淳安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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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 明 诚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淳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纪委决策部署,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全面从严、始终从严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一)纪律规矩更为严明。把坚决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日志式”管理、“进访解”活动、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等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专项督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督查,并将扶贫领域作为县委巡察的重点,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4起,处理2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加强村社组织换届纪律监督,建立换届信访举报问题快速核查机制,严肃查处3起违规拉票、干扰换届秩序的案件,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村社组织换届环境。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协助县委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和形象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加强对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件和反馈问题的督办监察,问责处理10人。
(二)改革创新更添动力。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按照省、市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各项任务。2017年2月,县监委正式挂牌组建,全县从检察机关划转编制13名,实际转隶12人。监委成立后,第一时间优化配置内设机构人员,实现集中办公,开展集中培训,厘清各室工作职责,推进人员、机构、业务、感情全面融合。着力规范监察业务流程、监察法律文书和配套业务文书,县监委全面履行监察职能职责。建立完善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推动“纪法”“法法”有机衔接。用足用好监察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成功办理全市扶贫领域首例监察留置案件,屏门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余建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该案被市纪委市监委推荐为监察体制改革优秀案例上报省纪委省监委。将各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授予部分监察职能,实现监察职能横向拓展。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巡察工作开展。高标准完成巡察机构组建,建立巡察干部人才库,协助县委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年—2021年)和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突出政治站位和政治巡察,加大巡察力度,巡察利剑震慑作用有力彰显。全年共开展4轮24家单位的常规巡察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748个,移交问题线索161条。通过巡察整改,督促被巡察单位完善制度102项,清退、收缴资金635万余元,实施谈话教育970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约谈提醒59人,作风效能问责47人,党纪处分11人。
(三)责任体系更趋完善。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列出责任清单,细化明确要求。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对分管联系单位班子成员的个人事项报告审核把关,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掌握并督促指导做好整改工作,定期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重要事项处置、重要信访处理、谈话函询记录等签字背书、留下痕迹、固化责任。在乡镇部门层面明确履行主体责任“十个一”和履行监督责任“6+X”责任清单,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织和派驻机构负责人对照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创新完善主体责任当面报告形式,23个乡镇、10个部门“一把手”逐一当面报告并接受评议,探索以提问质询的方式听取重点部门全体班子成员开展“一岗双责”记实述绩情况。以建议书的形式向61个乡镇部门交办问题,督促限期整改。修订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更好地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一案双查”,全县共对8起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11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处理。
(四)作风建设更富成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查纠力度,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持续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紧盯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通报典型案例,持续保持高压。聚焦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易发多发问题,创新运用专项督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处理党员干部45人,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聚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三不”问题专项整治,全县共查处“三不”问题199起,问责250人,问责人数同比增长37.4%。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全县共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起21人。
(五)执纪审查更有力度。发挥监委成立后体制机制方面的新优势,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县纪委县监委共接受信访举报381件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317件;党纪政务处分313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推动准确恰当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1213件,同比增长56.9%,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89人次,同比增长64.0%;其中,第一种形态861人次、占72.5%,第二种形态271人次、占22.8%,第三种形态28人次、占2.3%,第四种形态29人次、占2.4%。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查询、信息比对、线索传递、陪护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完成全县865名县管领导干部和1858名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审查调查。加强和改进审理工作,严格规范审理流程和制度,严格落实涉刑案件“先处后移”,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六)基层治理更上水平。以化解农村基层重复、越级涉纪信访为重点,建立完善信访办理质量评估、疑难信访集体会商等机制,落实办信主体责任,大力强化专项督查,助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全年共受理重复信访85件次,重复信访受理数在2016年同比下降42.9%的基础上,再次同比下降36.6%。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问卷调查、面上排查、专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农村“三务”公开特别是村级财务逐笔明细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下发线索通知单15份。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县共查处问题16起,处理2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起5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给下姜村亲笔签名的十九大首日封及省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按照把下姜村打造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样板的要求,围绕省市县委关于下姜村及周边区域发展的有关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1+4”规划同部署、同落实,深入实施下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工程。
(七)宣传教育更具特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征集家规家训700余条、家风家教故事300余篇,营造了“树立廉洁好家规、培育廉洁好家庭、弘扬廉洁好家风”的良好氛围。拍摄推送反腐微剧《兄弟》,相继在浙江新闻APP、廉洁杭州、淳安发布等新媒体持续热播,刷爆朋友圈。持续加大我县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亮点工作对外正面宣传力度,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共刊登新闻稿件9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6篇),继续位居全省县、市(区)最前列。特别是单列考核、党员亮家风活动、公款竞争性存放、处分后党员的关心教育、严纠“四风”等做法成效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浙江日报等媒体刊登,
(八)自身建设更加过硬。继续弘扬余延安精神,深入开展队伍建设月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精气神。制定实施关于“全面融合、全面提升、全面过硬,锻造内外兼修监督执纪‘铁军’”的意见,落实“六个一”制度,创新探索“3+X”交流协作机制,实施捆绑联动、项目化管理和区域协作,推进深度融合,加强队伍融合的做法成功入选全省监督执纪问责特色工作选编。第一时间部署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活动,掀起学习热潮。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和首届“审理能手”比武大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传达学习中央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通报,探索问题线索“室务会”集体分析研判等机制,深入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决防止“灯下黑”。通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围日益浓厚,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质升档,多项工作走在省市最前列。
回顾2017年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新时代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压力传导不足,动真碰硬不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农村基层、扶贫等重点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仍然存在;监委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需持续强化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予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和推进“坚定秀水富民路、建设康美千岛湖”战略的接续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纪委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作风建设,聚焦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扎实推进清廉淳安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淳安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为加快推动“两山”高水平转化和康美千岛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从严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监督。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行为;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查处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行为。加强对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继续加强对执行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境界和政治觉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讲政治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培育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重点,坚决查处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让选人用人风气更加清朗。
(二)从严推进体制改革,积极构建运行有效的监察工作机制
持续深化改革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继续发挥先行先试优势,不断巩固深化拓展,积累更多淳安经验。严格执行省市委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即将颁布的国家监察法和修订后的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修改完善监察业务流程图,健全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程序,探索职务违法行为的监督调查处置办法。继续深入试用各类监察措施,研究制定异地远距离留置工作指南及相关配套制度。研究细化监察问责适用情形和问责措施,探索监察建议的使用。扎实推进办案设施建设,规范核实性谈话和一般性谈话场所使用。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和衔接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
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协助县委健全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三)从严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积极探索专项督查和特邀监察协调发力、常规督查与明察暗访相互融合的监督方法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高压之下出现的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回潮复燃。下更大功夫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照“10种新表现”,切实加大对乡镇部门反映强烈的会议多、台账多、检查多、文件多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实现县委提出的“新一年会议、文件、台账、培训、检查等数量要力争同比下降三分之一”的目标。畅通纠“四风”举报渠道,利用淳安电视台《焦点时分》和《今日千岛湖》曝光“四风”问题,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对“四风”问题多发的乡镇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狠抓“关键少数”,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率先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
持续深化“三不”问题整治。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干部“日志式”管理、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发展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严肃查纠一些领导干部回避问题,不敢担当、慵懒无为的问题,以及一些党员干部不作为、不落实,生冷硬推、胡乱作为的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基层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明晰责任权限,优化内部工作
流程,着力破解“中梗阻”。将“三不”问题作为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把整治“三不”问题和干部能上能下结合起来,注重在基层一线、中心工作、重大任务中考察、发展和选拔干部,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或经教育提醒、诫勉处理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予以组织处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继续按照容错免责的精神,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让广大干部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
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完善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结对帮扶等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文艺巡演、举办廉政小品大赛、拍摄推送廉政微剧、打造下姜村党风廉政品牌,营造浓厚清廉文化氛围。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廉洁好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家教家风,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营造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情况、问计于民。
(四)从严惩治腐败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持续高压反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深入整治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投资入股、违规插手工程等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房产开发、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格执行涉刑案件“先处后移”,探索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定性会商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通过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推进以案促改,加强和改进工程建设等案件易发多发领域的信息公开和监管机制建设,扩大治本功能和综合效果。
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完善问题线索传递、排查、分办机制,促进问题线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法规范使用12种监察调查措施,依法维护监察调查措施特别是留置措施的权威。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度,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办案装备标准化建设,全力夯实办案基础。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加强办案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扎紧防逃篱笆,加强动态信息收集,定期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严格执行出入境证件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有效遏制人员外逃和赃款外流。
(五)从严开展巡察监督,充分彰显巡察利剑震慑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聚焦执行党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开展巡察,重点检查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基层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认真查找“四风”新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突出问题。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消薄增收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重点问题开展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统筹安排3轮22家单位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探索实践“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巡察,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常态化推进巡察工作“回头看”,统筹巡察人才库和巡察机构干部力量,深入实践“一事一授权、一次一任命”等机制,增强巡察效果。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工作要求,在巡察工作中增强与市委巡察机构联系对接主动性,实现工作一体联动、成果一体运用、队伍一体建设。
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完善巡察反馈、移交和情况通报机制。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建立整改不力问责制、整改全程跟踪制,探索问题线索跟进制,通过下发交办函、督办函、上门了解、按时报告等方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严肃问责。探索巡察工作的干部画像功能,对巡察发现班子成员中的正面典型和反面不足,画好“干部画像”,作为县委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
(六)从严践行“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实践“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所在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解后向被函询人反馈澄清,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体现党的政策。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要防止一谈了之、以谈代查,又要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加大核实力度,对敷衍塞责、欺瞒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把“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应用到监察工作之中,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强化纪律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培训和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必修课。用好典型案件反面教材,强化警示教育,注重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充分发挥余延安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加强阵地建设,把纪律教育和清廉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讲好正风反腐的淳安故事。
(七)从严整治基层腐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政策执行情况和农村各项改革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纠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等行为,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拓展对乡村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监察的途径和方式,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惩治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要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并通报曝光。加强对党务、政务等各类信息公开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农村“三务”公开检查不放松,以阳光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推进下姜村党风廉政提升工程,注重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实现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推进。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我县低收入农户增收和集体经济薄弱村消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拓宽反映问题渠道,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优先研判处置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帮扶项目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对在脱贫攻坚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严肃问责。
(八)从严强化压力传导,全力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牵好主体责任“牛鼻子”。落实党中央、省委有关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责任清单、定期研判、廉情抄告、抓早抓小、签字背书、履责报告等制度,强化县委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和主抓直管。深化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十个一”工作机制,推进县属部门下属单位、国有企业、基层站所、村(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认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种好监督执纪“责任田”。县纪委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等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纪检监察组织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专责监督和协助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乡镇纪委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落实履行监督责任“6+X”工作机制,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派驻机构要聚焦职责定位,探索信息化监督、联动交叉监督等做法,增强派驻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的监督作用。统筹监督执纪有关力量,整合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的监督资源,深入实施项目化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统一领导、统分结合、务实高效的新型监督模式,增强工作合力。
用好问责追究“撒手锏”。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市县委相关制度规定,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对问责工作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九)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全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对党忠诚、政治过硬。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进访解”、“践行四个人、争当排头兵”和“感恩总书记、奋进新时代”等主题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工作、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
提升履职能力。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认真学习党章,深入开展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法纪贯通意识,增强专业能力。依托每周一学、每月一课、执纪沙龙等载体,健全干部学习培训机制,加大执纪执法实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统筹县纪委县监委机关、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力量,深化人员融合、业务磨合,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培育优良作风。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密切联系群众中提升工作成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支部建设,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让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生活大熔炉中经受锤炼。敢于刀刃向内,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以零容忍态度解决好“灯下黑”问题。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无私无畏、勇于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歇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快推动“两山”高水平转化、奋力谱写康美千岛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