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前,私下里有人称他为郑总;落马后,大家给他起了个绰号叫“老板局长”。作为一个党员干部,他竟然通过亲友挂名的方式开办了11家公司,掌控的资产规模近亿元。
2016年10月,淳安县科技局原局长郑百成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法院认定郑百成受贿82万元,挪用公款300.3万元,贪污198万元。
白天是官员,晚上是老总,郑百成正是迷失在了这双重身份里,最终走上不归路。
迷恋财富,走向堕落
郑百成1962年出生。1980年,参军入伍并入党。从一名普通乡镇干部,到专管员,再到乡镇副职,直至乡镇主要领导,郑百成可谓一路顺风顺水。此时的他自我要求很严格,无论是2000元的拜年礼金还是10万元的红包,他都会毫不犹豫地退回去。
然而,郑百成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并没有坚持到底,由于经常和商人企业打交道,他对权利和金钱的观念也开始变质,内心起了波澜,一面想经商办企业,一面又舍不得放弃手中的权利,脱离公务员队伍。
2002年,郑百成兼任茶园经济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2005年担任坪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这时的他开始一心想着发财,对几个企业老板送上门的礼金也来者不拒。
2003年,郑百成开始实施自己的财富计划,他以妻子的名义和哥哥方某、妹夫汪某合伙投资300余万元建设了王阜郑中水电站。其后,他又以妻子的名义投资了白马官川电站、建德石鼓电站。后来,他又与人合伙购买挖掘机,在自己管辖的开发区做工程,还在开发区入股了3家企业。
撒了这么大的投资网,难免会出现资金紧张,郑百成多次向开发区内从事工程承包建设的单位及个人提出借款要求,总金额高达700多万元,而且没有利息约定。
而这些工程老板们,正是看中了郑百成手上的工程款支付审批权,才会答应了这笔看似赔本实则稳赚不赔的买卖。郑百成受贿的82万元,也大都发生在他在开发区工作的这段时间。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郑百成的几笔受贿中,基本上都存在中间人的身影,这其中有他的亲戚也有朋友。收受赃款的路径几乎相同:商人首先将好处费交给中间人,中间人将款项以出借的名义打入郑百成亲友开设的水电站公司,然后水电站将钱以还款的形式打入中间人账户,最后由中间人取出现金交给郑百成。
郑百成曾经做过一段时间乡财政总会计,因此自作聪明地设计了这个复杂的“受贿路线图”,可悲的是他竟然不知道,线路的终点是牢狱。
胆大包天,作茧自缚
直至案发,郑百成先后创办了11家企业,其中有一半是专门进行资金运作的皮包公司。
“开始的时候是私心,想办企业赚钱,后面走上了不归路,回不来了,是一种虚荣心,好像人家说起来某人有本事,企业都做得好。”郑百成这样剖析自己的心理。
随着胃口越来越大,郑百成还把手伸向了开发区的土地。2007年,郑百成和他人合伙成立了杭州淳诚实业有限公司,表面上他的亲戚周某是法人,暗地里将公司的运营全部操控在自己手里。
2007年7月,郑百成通过淳诚实业公司和开发区签订投资协议书,约定开发区供地约120亩。当年10月,他先以公司法人周某的名义,向开发区管委会缴纳土地预付款100万元,但由于公司注册验资资金不足,次月,他又以周某的名义向开发区管委会打报告申请借用了这笔钱。郑百成大笔一挥,审批自然顺利通过,直到当年12月,公司验资通过后才归还。
2008年3月,淳诚实业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了约定地块122亩土地的使用权。缴纳土地出让金时,郑百成用开发区管委会下属投资公司的资金,为淳诚公司垫付了200.3万元。之后,淳诚公司归还了80.3万元,余款120万元一直未支付。直到案发后,淳诚公司仍拖欠土地出让金80多万元。
此时的郑百成,心思早已不在本职工作上了,而是习惯性地“走”到哪“吃”到哪。2008年5月,郑百成从开发区调到县科技局任党组书记、局长。科技局看似不起眼,却掌握多个科技补助项目审批权,这让他再次看到“商机”。
2013年,郑百成又以他人挂名的形式投资成立浙江国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他指使国曲公司员工虚构了国曲公司和杭州某公司的技术转让项目,就连合作协议上盖的杭州某公司的公章也是造假的。虚假的投入经费、虚假销售利润、虚假产值……靠着拿省市县三级多项科技补助资金,郑百成侵吞财政补助款198万余元。
亡羊补牢,追悔莫及
天下没有完美的骗局,真相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正当郑百成为自己的财富计划铤而走险、并且屡试不爽时,一次审计让他彻底乱了方寸。他决定争取主动,立即到纪委说明情况。
然而,他只是避重就轻地说明了经商办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事,并没有把严重的问题说出来。尽管预感到自己即将会接受组织审查,郑百成还是对金钱恋恋不舍,开始想方设法弥补漏洞。
因为害怕事情败露,他找到之前虚假技术转让的公司,告诉他们要补签一个协议,盖一个他们的公章。此外,他把15万元还给了之前洗白赃款的中间人郑某,还带着自己的哥哥一起去找行贿人冯某还钱。他象征性地把10万元交到冯某手中,冯某当即又把钱交还给郑百成的哥哥。这样,郑百成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只是打了纪律的擦边球。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无功的。
纵观这起案件,郑百成经商办企业的过程就是私欲不断扩张的过程。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受党的培养多年,没有很好地为党和人民工作,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都与经商办企业有关,经商办企业的过程也是他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的过程。
“我害了自己的家人,儿子,还有才一岁多的孙子,最对不起的还是组织多年的培养。”身陷囹圄的郑百成后悔不迭。
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正是因为自己办企业,就很容易使手中的权力变成“生意”。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一心想着自己发财,哪里还有精力为群众谋利益?郑百成就是典型的例子,他的下场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