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我县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县委以上率下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挺纪在前,忠诚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政治监督落细落实。聚焦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具体化常态化开展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和复工复产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深入开展扶贫开发和协作专项监督,对乡镇和扶贫责任部门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结合村级巡察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21起,问责处分29人。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工作,有效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二)正风肃纪精准发力。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处理30人,县本级通报曝光8起14人。先后开展了违规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发包)问题专项检查、制止餐饮浪费专项监督、经济运行专项检查,开展“烟票”背后“四风”、人防系统腐败、挪用公款问题专项整治和公共资源中会所整治“回头看”。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63人次,第一、第二种形态占“四种形态”总数的92.5%。对5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
(三)改革创新纵深推进。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成派驻公检法纪检监察组编制划转和人员选配,全面实施“六个一体化”管理。推进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全覆盖设立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之间协作配合,依纪依规依法开展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明确“规范取证、告知权利义务、精准条规引用”等7项规范性要求,指导提升基层办案质量。探索实践“四种形态”转化运用,对3起案件的处理由第四种形态向第三种形态转化,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三不”机制一体构建。持续高压反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检举控告236件次,共立案206件,党纪政务处分204人,采取留置措施7件7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线索、案件清结工作稳步推进。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全县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1份,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了制度机制。在全县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活动,拍摄推送“纪委来了”系列视频,编发“纪法小课堂”系列微信,以案释纪释法。相继召开清廉村居、清廉企业、清廉医院、清廉学校建设专题现场会,打造龙山岛海瑞祠等清廉文化点,外宣工作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五)巡察监督提质增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完成三轮对17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开展县属国企“机动式”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开展县委第三轮对156个村(社)的巡察。改进加强巡察力量配置,把精准发现问题作为提高巡察工作质效的主攻方向,线索成案率明显提升。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实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五方联审”制度,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全年已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2387个,其中已完成整改2205个,整改率为92.4%;督促完善制度68项,清退、收缴资金224.6万余元;党纪政务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六)清廉乡村深化拓展。持续深化“三小”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切实加强小型工程项目监管,有效规范小额资金拨付。严明村(社)换届纪律,出台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廉政审查实施办法,查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4起,处分13人。实施信访举报分级分类约谈,落实县纪委常委包案化解,开展县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值班接访,着力解决基层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县共处置乡镇、基层站(所)、村(居)干部问题线索414件,立案67件,处分66人,采取留置措施2件2人。
(七)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在全员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开展了“清风淳安·钉钉直播大讲堂”在线授课、上挂下派岗位练兵等培训模式。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派驻机构党支部,推动党建工作提档升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细不实,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日常教育管理不严,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难止,“四风”问题反弹隐患不容忽视;部分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有的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顶风违纪;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有的在思想认识上与形势发展和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有的对机制措施、途径载体、方式方法探索不够,能力水平不足。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任务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纪委全会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规范化法治化为鲜明要求,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清廉淳安建设,为全力开创特别生态功能区新局面、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一)聚焦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不断优化政治生态
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贯彻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县乡两级领导班子换届纪律,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换届风气问题风险排查,坚决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强化监督保障执行。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聚焦高标准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位建设、高品质民生、高效能治理、高水平创新六大领域重点工作举措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持续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深化政治监督“四清单”“两档案”“两报告”工作,做好政治生态廉情评估,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全力推进清廉淳安建设。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强化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助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落实。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乡村、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等清廉单元建设,努力实现清廉淳安建设全域推进、全面共进。
(二)聚焦标本兼治,强化一体推进,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行业和环节,紧盯工程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严厉惩治不收敛不收手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以投资、借贷、理财、交易等貌似合法的市场行为输送利益问题,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腐败治理,推动开展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高度关注、着力防范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强化日常管控,持续扎牢防逃篱笆。抓稳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严守安全底线。
扎牢监督权力的“篱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完善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医保基金等领域监督管理的机制制度。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在把好政策策略中用好“四种形态”,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发挥“四种形态”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教育,推动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
拧紧源头教育的“开关”。开展“奋斗百年再出发、永葆清廉展风采”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克己奉公。制作拍摄清廉教育主题微视频,打造“小鲍说纪”品牌栏目。针对性地召开案例剖析会、警示宣讲会,组织观看警示片、现场庭审,以案示警。聚力培育清廉文化示范点,弘扬清廉家风,提升廉洁素养,营造知法守纪、廉洁明理的清廉氛围。
(三)聚焦“四风”问题,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对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问题整治力度,严防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利用行业协会“打掩护”违规报销开支等隐形变异问题。强化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执纪,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行为,严纠层层加码等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激励保护担当作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行为查处工作,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大力倡导扎实干事、科学作为的作风,让转作风、树新风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督促落实防止利益冲突、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等各项制度规定,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坚决查纠干扰和阻碍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在审查调查过程中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审慎合理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聚焦基层治理,强化监督首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保障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村级“三资”管理、涉黑涉恶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健全基层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基层监督工作格局,巩固提升清廉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将重心逐渐从“规范”转向“效能”。加强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更好发挥“前哨”作用。深化完善“三小”监督体系,依托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数字赋能清廉乡村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做好信访举报处置。深化“三清三提升”活动,持续开展“三多”信访件攻坚清淤。开展“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坚决防止信访举报办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完善领导包案、片组办信等举措,不断提升办信质量。督促乡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农村涉纪信访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减少涉事信访向涉纪信访转化,全力做好化解稳控,力争把信访举报量遏制住、降下来。
(五)聚焦职能定位,强化巡察监督,充分彰显利剑震慑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好巡视工作条例,围绕“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开展政治巡察。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高标准推进常规巡察,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提升专业化水平,关心爱护巡察干部队伍。
加强联动协同。进一步加强巡察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积极探索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的途径和方式,推动巡察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有效对接、深入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协同配合机制,优化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巡察质量。
提升整改质量。严格执行“五方联审”制度,落实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强化问题督察督办,推动问题销号清零。探索建立整改评估机制,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推动改革相结合,在深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加码。
(六)聚焦改革创新,强化贯通融合,持续释放治理效能
持续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规范和强化对开发区等平台的派驻监督。坚持纪法双施双守,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探索实施“查审联席会议”制度,规范高效干净运用执纪执法权,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深化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质效,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贯通融合各类监督。统筹衔接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推动信息、资源、力量、成果共通共享。强化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巡察机构、驻在部门机关纪委、乡镇纪委监察办的协同配合,实现贯通融合,提升监督质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探索建立与组织、司法、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和成果运用,推动构建“大监督”格局。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有序推进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稳步推进数字赋能。加快建设智慧监督平台,强化大数据综合运用和分析研判,助力日常监督执纪。规范运用检举举报平台和政治监督大数据系统,实现对纪检监察业务、流程和数据的全面覆盖和闭环管理。
(七)聚焦全面过硬,强化自身建设,从严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突出政治引领。带头加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思想锤炼、党性锻炼、作风砺炼,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守政治定位,强化政治担当。
提升专业能力。坚持系统化、专项化、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用好钉钉直播大讲堂、实战锻炼、以案代训等培训载体,创新教学模式,打造讲师团队,评比精品课程,全面提高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从严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十二个严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进一步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使命,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力开创特别生态功能区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