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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让“三不”问题拖城市国际化的后腿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6-28 09:31:13

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是作风建设中的顽疾。当前,杭州站在新的更高起点开启建设世界名城的新征程,更加迫切地需要一支担当有为、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出台《关于深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推动杭州高起点上新发展的意见》,正是体现了市委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持续发力,多措并举,决不让“三不”问题拖城市国际化的后腿。


连续三年 开年首会问诊“三不”

2015年初,市纪委公布民意调查情况,在回答“对我市党员干部中哪些作风问题最不满意”时,有65.33%的人认为“相互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有63.17%的人选择“遇到难题不敢担当”,分列第一、第二位。当年,市委修订《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将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纳入问责情形。

2016年,我市以“零容忍”的态度向庸政懒政怠政开刀,“三不”专项整治动真碰硬,全市共查处“三不”问题206起,问责342人,党政纪处分49人,市纪委对12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17年,成立市级层面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牵头领办任务,对12项整治重点任务进行分工,每个任务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完成时限,整治“三不”问题进一步升级。

每年春节假期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第一个会议,就是深化作风建设大会。自2015年开始,会上问诊“三不”问题已成为“规定动作”。

今年也不例外。在2017年首场逾万名党员干部参加的大会上,参照往年模式,再一次自揭作风“病灶”,“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三不”典型问题被犀利曝光。

56次抽查交警部门咨询电话,48次无人接听,接听率仅为14.3%;

乘客反映多年、媒体长期关注的出租车拒载“顽疾”,至今仍未解决;

工人许还乡费时一年多时间,周折于桐庐、萧山两地的相关部门,才拿到拖欠的工资;

……

这些 “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随后被逐一“紧盯”整改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一德强调,深化作风建设,既要驰而不息纠“四风”,又要锲而不舍树“新风”,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下更大功夫,从严推进“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坚决查处各类为官不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


聚集重点领域  “三不”突出问题亟待整治

为从根源上破除“三不”问题,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党代会重点课题调研部署,市纪委组成专题调研组,查找重点领域“三不”问题及主要表现,着重从干部个体、制度机制、社会环境三个维度客观分析产生“三不”问题的原因,探索当前纠正“三不”问题的因应之策,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调研发现,经过两年多的专项整治,杭州市的“三不”问题已经有好转,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相比,破除“三不”问题的任务依然繁重。尤其是一些重点领域的“三不”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在深化改革、创业创新中的“三不”问题——

类型一:安心于“太平官”。面对改革发展重任,表态信誓旦旦,但在接受任务时强调困难多,对待工作时考虑利益多,缺乏敢闯、敢试、敢干和不怕丢帽子的担当精神。特别是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一些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相对严重,对工作按部就班,对创业小进则满。

类型二:擅长于“和稀泥”。在改革推进中只想“革别人的命”、不愿“革自己的命”,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该拍板的不拍板,该参与的不参与,明明是自己分管的工作,或是层层请示汇报,或是非要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就是想把责任、难题、压力推给别人。

类型三:习惯于“老套路”。存在路径依赖,喜欢按照老经验、旧习惯、老办法想问题、做工作;或是“等靠要”思想严重,凡事等着上级出政策,领导出主意;或是当甩手掌柜,主动研究不透,措施办法不多,不抓具体走形式。

在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推进中的“三不”问题——

类型一:贯彻落实不够到位。尤其是“中梗阻”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当“二传手”,只喊口号不抓落实,搞“运动式”、“一阵风”,本该一抓到底的却不断“翻烧饼”。有的耍“滑头”,把蒙混过关、应付交差作为工作出发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么当算盘珠子,不催不办、不拨不动,往往拖到领导过问、媒体曝光,才有所行动。

类型二:牵头统筹不够到位。在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推进中,牵头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够,项目化推进不够有力,形不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特别对于参与部门敷衍塞责以及部门间推诿扯皮等情况,既缺乏敢抓敢管的担当,没有督促参与部门落实责任;也不善于借势借力,把问题藏着掖着,错失借助领导协调来推动工作的时机。

类型三:协作配合不够主动。一些部门本位主义严重、部门利益至上,缺乏全局观,过多强调客观原因,主观努力、协作配合不够。

在行政管理、政务服务中的“三不”问题——

类型一:死抠条文程序。打着依法行政的旗号,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解读法律,用法律条规为自己的慢作为、不作为背书。尤其是对群众反映的棘手事,不是想着怎么办,而是翻条文、找依据,来证明与己无关。一些部门把自己设定的办事流程当作硬杠杠,比如要求来办事窗口的群众,扫二维码,上政务服务网走程序,却不给现场办理。还有少数有审批权的部门设置一些复杂的审批前置条件,给群众和企业办事带来不应有的麻烦。

类型二:相互推诿扯皮。特别是对一些责任边界上的难题、烦事、棘手的事,部门之间、地方之间、部门和地方之间相互踢皮球、推诿扯皮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类型三:管理链条脱节。一些部门缺乏系统思维,整体管理能力不强,导致治标不治本,问题反复出现。比如简政放权后,上级部门指导不力,上下衔接不顺畅,基层对下放的权力接不牢、接不好,群众办事“两头跑”情况仍然存在。

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中的“三不”问题——

类型一:日常工作不够规范。首办(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落实不够到位,马上办、限时办、等便民利民措施有待改进。

类型二: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一些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基本工作制度不健全以及流程不规范,履职尽责自由度较高。如在“三改一拆”中,有的基层单位只管拆违,忽视防违,导致新的违建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倒位。

类型三:群众工作不够深入。比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信访,心存顾虑,担心一旦接受脱不了身,不正面回应、积极解决;再比如,有的拿群众当“挡箭牌”,工作中只要有一个群众提出反对意见,就搁置不做。


找准问题“症结” 整治“三不”必须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三不”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的主客观因素。

从干部个体的维度分析,“三不”问题产生有思想素质的原因、能力水平的原因,最根本还是理想信念“总开关”的原因。     

“官本位”思想作祟:有些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有些干部觉得“为官不易”,就当起了“甩手掌柜”和“敲钟和尚”。

为官从政动机不纯:有些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公仆意识,在党中央大力度反腐“重拳”之下,少数“想捞好处”的干部就失去了工作动力。

能力跟不上新形势:有些干部在社会的快速变化面前不能迅速调整自己,对待工作“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

从制度机制的维度分析,“三不”问题产生有制度设计的原因、干部管理的原因,最关键还是选人用人“总导向”的原因。  

干部激励和评价机制不完善:用人凭资历、待遇看工龄还是客观存在,特别基层干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感觉还比较普遍,导向上的缺陷为“三不”问题存在提供了土壤。

单位权责不够清晰:单位内部权力运行机制不够合理,权力过于集中、过于分散并存。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以及牵头部门与参与部门间的关系还没能完全理顺,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体制上的障碍为“三不”问题存在留下了空间。

监督问责力度不够:《问责条例》出台后,对“三不”问责的启动程序、问责原则、问责内容、责任主体等还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有的“三不”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很难界定其错误在哪里。

从发展环境的维度分析,“三不”问题的产生有社会因素的原因、干事氛围的原因,最重要还是区域发展“总实力”的原因。  

社会因素:主要是负面舆论和恶意炒作使一些干部模糊了视线、增加了困惑。

干事氛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体制使得乡镇一级干部普遍面临较大工作压力。地方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办法还不多,基层干部难免产生倦怠感。

区域发展:实践表明,一个地方发展势头好,实力增长快,这个地方干部的信心就足、干劲就好,“三不”问题相对就少。反之,“三不”问题相对就会比较多,久而久之就会陷入恶性循环。

“三不”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这,也是市委出台《意见》的用意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