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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贪不断终铸大错 副局长“小拿”成“巨贪”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7-17 15:41:02

胡耀文,2003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后,先后担任江干区城管办副主任、区城管局副局长等职务。一份看起来普通的为官简历背后,却藏着一个关乎贪腐的秘密。2008年至2015年,短短几年间,胡耀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08300元,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273041元,构成贪污罪。2015年12月,胡耀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6年8月9日,江干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胡耀文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谁都没想到,胡耀文的贪腐不归路,是从一只“小小”的垃圾袋开始的。

难抵诱惑 受贿黑手伸向小小垃圾袋

2011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杭州市区的居民小区全面推广。杭州市城管委经招标后,共有10家垃圾袋供应商中标,被列入中标名录,而各区城管局可以在名录中自行挑选企业作为本区供应商。为了让自己公司的垃圾袋得到使用,部分供应商选择了用钱开路,向胡耀文行贿。

在行贿的中标企业中,有的是希望塑料袋能被选用,选中了之后又希望能提高使用量,而一些小企业则是希望通过行贿能进入定点供应商名录。给胡耀文行贿的企业中,数额最大的是浙江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负责人赵某在两年多时间里,先后8次行贿现金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一般数额也不多,5000元左右,小公司的话也就1500到2000元,也有1000元的。一些小公司的目的也不全在中标,只是想先进入这个圈子。”胡耀文说。据调查,2012至2015年期间,胡耀文收受的与垃圾分类相关的贿赂,总计16万余元。

为了能让自己的受贿行为更加天衣无缝,胡耀文甚至设计了一套完整的流程,目的就是让江干区的垃圾袋选用看起来显得更加公平和透明。“我搞了几个指标,包括产品质量、送货及时等等,让居民打分,分数高的公司才能入选,其实是内部早就定好的。”胡耀文坦言。

雁过拔毛 顶风违纪不收手

胡耀文不仅从分管的垃圾分类工作中收受好处,而且雁过拔毛,他所分管的环卫保洁、亮灯、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他都要从中捞取油水。

据调查,胡耀文的贪腐领域非常广泛,其曾为杭州某文化传播公司违规设置围挡墙商业广告提供便利,先后收受购物卡35000元;为某环卫站经费拨付、工作考核等方面提供关照,先后6次收受环卫站站长所送现金、超市购物卡19000元;为杭州某清洁有限公司承接江干区道路保洁业务提供关照,多次收受现金、超市购物卡57500元,以及电视机3台;为市场内乱摆摊位、违停行为提供帮助,先后8次收受某市场负责人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16000元;为浙江某实业有限公司获取市政亮灯工程补贴提供帮助,接受该公司负责人为自己的房子提供装修,装修费用35000元。最终法院认定的受贿金额,定格在了508300元。

纵观胡耀文受贿的全过程,覆盖了他的职权范围多个领域,时间跨度也是从2008年持续至2015年,长达7年之久。而在十八大以后,他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对于收受的购物卡,胡耀文除去日常花销,就把剩下的折价卖给了黄牛,仅此就获利20多万元。

从1000元,到1万元,再到几万元,胡耀文的胃口越来越大,从超市卡购物卡到现金,他都来者不拒。期间,他也曾有过短时的犹豫和瞬间的后悔,但是最终利令智昏的他,还是没能控制住伸出去的手。“前面拿了后面不拿,怕人家以为不采用他的垃圾袋了,我不敢不拿,怕他说出去以前拿钱的事情。”在后来的审讯中,胡耀文这样说到。

利令智昏 费尽心机贪公款

除受贿外,胡耀文的另一项罪名是贪污罪,涉案金额是273041元。从受贿到贪污,这个界限,一念之间,就被打破。

2011年,胡耀文让下属以综合服务费、考察费的名义,将江干区城市管理监管中心的公款253814元转至某旅行社。此后,江干区城管监管中心组织过两次异地会议,共花费了35000多元。2012年9月,胡耀文不再兼任江干区城市管理监管中心主任职务,在旅行社余下的这笔钱,也随着监管中心等机构的撤并被人遗忘了。看着这笔似乎被遗弃的钱,最终,侥幸和贪欲战胜了理智和自律,这笔钱还是流进了胡耀文的腰包。

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间,胡耀文以监管中心开支的名义,多次动用留在旅行社账户里的公款,先后安排朋友、家人到国内外旅游,共计使用公款八万多元。就这样,这笔公款成了胡耀文自己的“旅游基金”,成了他和朋友、家人私人享乐的资金来源。“钱已经打出了,账做平了,我就开始想侵占了,反正也没有人知道,我就开始动脑筋了。”对于当时的想法,胡耀文依然记得很清楚。

此外,胡耀文还以数字城管平台设备维护费的名义,指使下属通过设备维护单位购买了一批数码产品,供自己和单位几个工作人员私人使用,共计39000多元。胡耀文的心思实际上是和很多迈入贪腐之路的人大同小异。“有人送他10万20万的,他不敢拿,他觉得几千就算组织知道了也是小问题,而且都是熟人介绍的。”

悔之已晚 小贪不断终害已

胡耀文也曾感到过害怕。就在胡耀文案发前不久,又有业务单位的负责人将4万元现金送到了他家楼下,他将钱从家里拿到了办公室。据胡耀文自己交代,那时候,随着反腐形势的日趋高压,他开始感觉到了压力。

“我从家里拿到办公室,放了半个月没有打开,想上交,我办公室对面就是纪检组组长,一念之差。”胡耀文回忆说。然而事实却与胡耀文的招供有违,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工作人员在他的办公桌抽屉里,找到的却不是4万元,江干区纪委工作人员称:“只有两万,其他两万已经被他使用了。”

胡耀文可以说是一个“大贪不敢、小贪不断”的典型,既想凭借手中的权力捞点好处,又怕拿得太多被查处,于是以各种名义每次收点所谓的礼金礼卡。殊不知,积小成多,雪球会越滚越大,最终他还是成了大贪。“我的心态在作怪,每次帮忙都要人家感谢,贪得无厌,心里觉得理所应当,以为没人知道,觉得其他人也这么干的。”胡耀文自认为的小拿小贪,小打小闹,只是让他在贪腐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罢了。

胡耀文在接受组织调查时忏悔道:我深深知道,他们看上的是我手上权力带给他们的巨大利益。权力向谁倾斜,谁就能获利。事情往往是这样的,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从收受他人一张1000元小卡,到后来1万元大卡,甚至几万元现金,攀比和侥幸心理最终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