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全面推进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新修改的《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政治巡视定位、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巡视监督内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和市县巡察制度等五个方面,是这次修改工作的重点和亮点。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坚决落实《条例》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
一、提高认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部署要求
要按照中央部署加强组织学习,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条例》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全体巡察干部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精神实质。
要对标《条例》,坚决贯彻。结合西湖区巡察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向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把“四个意识”体现在思想和行动上;找准政治定位,要充分认识到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职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对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保持政治定力,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按照西湖区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的要求,咬定目标任务不动摇,保持力度和节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利剑向基层延伸和拓展,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结合实际,推动区委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要突出监督重点,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区情实际,围绕扶贫帮困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五大行动”、城中村改造、剿灭劣Ⅴ类水行动等,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脱离群众以及“雁过拔毛”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促进巡察监督向纵深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保持政治定力,通过统筹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执纪监督等多方力量,采取“一托二”的形式,争取四年左右时间内完成区委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任务,再用一年左右时间开展巡察“回头看”,增强巡察震慑效果,彰显党内监督的韧性。要探索巡察整改问题督查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强化成果综合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都要纠正、纠错、纠偏,一件一件抓,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加强领导,促进西湖巡察机构队伍建设
遵循区委主体、区委巡察机构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严格巡察干部队伍标准条件,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队伍中。加强巡察干部教育培训,稳定巡察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管理监督,发挥 “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体巡察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不断提高队伍战斗力。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通过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实效。(西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