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推动各地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圆满完成“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任务,提升杭州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市纪委于近日启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情况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的时间为2017年8月至12月,重点为第三季度。
把准职能定位,落实督查内容
此次专项督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主要督查两方面内容:一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成员单位,承担改革任务的各区、县(市)和相关市直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在落实市委“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决策部署中的履职尽责情况,重点关注工作推进不力、牵头主办责任和协同配合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是各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过程中的作风和效能状况,重点关注权力事项清减、信息壁垒打通、多部门协同办理事项推进等工作中各自为政、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失职失责问题,以及“中梗阻”问题。
督查安排无缝对接,时间节点清晰明确
据了解,此次专项督查分为三个阶段:8月28日至9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责任单位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发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驻”的优势,加强对驻在单位(综合监督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督,掌握进展情况,摸清问题症结。9月11日至9月底为重点督查阶段,成立由市纪委领导带队、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出)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项监督组,选取若干改革进度滞后、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和单位开展重点督查,着力发现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10月15日前为整改落实阶段,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由各专项监督组及时向被督查单位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落实。被督查地区和单位应当按要求落实整改,并及时向市纪委反馈整改情况。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同时,要求各区、县(市)纪委参照市纪委模式,同步开展专项督查,切实推动本地区改革任务加快落实。
提高思想站位,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改革任务。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整治“三不”问题的切入点和重要内容,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专项督查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认真开展督促检查,推动相关职能单位履职尽责,高效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对督查发现的责任不落实,工作庸懒散拖、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失职失责行为,将予以严肃问责。对问责后仍不改进、再次发生作风效能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