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中共中央纪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决定,授予北京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等97个单位“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授予亓光森等50名同志“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对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李振等288名同志予以嘉奖。此次,杭州市西湖区纪委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本网将西湖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胡光伟在9月8日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上的发言予以摘编,以飨读者。
先进集体代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胡光伟发言。何韬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纪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中央纪委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为西湖区连续两年入围“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市辖区”前十五强,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强化“两个责任”,不折不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到底
区委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每年主动向杭州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责情况。区纪委积极创新载体,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探索推行廉情抄告制度,定期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抄告分管区领导,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编制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对不认真履责、不如实记录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连续4年召开评责会,逐一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面对面提问评议,实现区属73家单位评责全覆盖。严格“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仅去年就对6名履责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区纪委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一线,集中精力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如期完成区监委组建和转隶工作,并按新的运行机制全面履职,实现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强化“探头式”监督。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下级纪检组织负责人实行“掉队约谈”,去年以来已约谈17人。
着眼城区基层,以“钉钉子”精神把监督执纪工作抓到位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西湖区是省委省政府所在地,区纪委始终牢记肩负的重要职责,把引导督促全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打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分5期组织全区548名区管干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组织全区3万余名党员参加党章党规党纪“廉考”。围绕参与筹办G20杭州峰会等重大政治任务,重点着眼“保规范廉洁、保项目推进、保节俭办会、保问题整改”,不断加大督查力度,着力强化政治和纪律保障。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在今年村社组织换届中,查处并通报曝光4起拉票贿选行为,取消5名候选人的候选资格,坚决把“米缸里的虫子”挑出来。
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纠“四风”。紧盯重要节点,完善举报核查、包干督查机制,加大查处“四风”问题力度,利用新媒体开设“‘四风’问题随手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力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第一时间关停景区内高档餐饮场所,并建立常态巡查机制,防止反弹回潮。过去只向少数人开放的场所向游客敞开了大门,高档餐饮变成了百姓餐桌,实现“还湖于民、还园于民、还景于民”,得到群众点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重点难点工作的推进作为检验干部作风的“试金石”,一月一督查、一案一问责、一事一通报,倒逼党员干部强化担当,探索形成“一锤一锤钉钉子”的“一抓到底法”,入选省委“工作十法”。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委把运用“四种形态”作为履行主体责任重要内容,区委书记和区委班子成员带头履行约谈职责,今年以来已约谈区管干部41人。区纪委积极探索柔性化处置办法,特别是高度重视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今年1月至7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73人,为去年同期的1.2倍。同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5年以来立案查处区管干部15人,形成了不敢腐的有力震慑。
坚持眼睛向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实基层纪检工作力量,对11个镇街纪(工)委书记实行单设专配、专职专用。探索成立区委巡察机构,下设一办三组,完成对镇街、村社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940余个,之后处理党员干部36人。着力解决“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违纪案件34起,约谈13名党员,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
忠诚干净担当,坚定自觉把执纪铁军的政治担当扛起来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坚持把政治过硬放在首位,结合实际开展“讲忠诚、补短板、解难题、促提升”活动,引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业务过硬作为基本要求,建立“网上日记”、执纪周报、月度讲堂、季度点评等一整套“闹铃式”工作制度,通过比学赶帮超,在实践中锤炼监督执纪的看家本领。把作风和纪律过硬融入日常,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线索处置、审查审理等工作规程,制定“监督执纪十不准”负面清单,树立起严格自律的标杆,坚决防止“灯下黑”。
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既是荣誉在身,更是永远在路上的新起点、再出发。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嘱托,保持政治定力,对党绝对忠诚,更好地为纪检监察事业奉献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