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面总结吸纳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既保持相对稳定,又更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释放出党中央不断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不断创新的巡视运行和工作机制,使巡视利器日益锋锐。
牢固树立巡视巡察政治定位不动摇,要高举政治巡视的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和国家始终沿着正确航向前进。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两个责任”虚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关键问题,切实体现政治标准,找出政治偏差。
将市县巡察制度写入《条例》意义重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视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构建,体现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留盲区、没有死角的坚决态度,这也是党中央“厚植执政之基”的一贯要求。突出基层特色,紧盯扶贫领域、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上优亲厚友、侵占挪用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紧盯“雁过拔毛”“小官大贪”“乡匪村霸”等腐败问题,以及庸懒怠惰不作为、推诿扯皮慢作为、滥用职权乱作为等脱离群众的问题,增强基层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
下步,我市将着重在巡察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完善。一是健全巡察监督“五个三工作法”。改进巡察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和公开等工作,做到“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提升巡察监督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二是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巡察“1+N”模式。对即将开始的4个镇街巡察,将巡察的触角延伸到其所属的工程项目多、专项补助多、群众反映多的若干个村级党组织,深挖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压实责任。将巡察结果作为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评、选拔任用的考核依据,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持续释放巡察震慑力。四是打造巡察铁军。常态化“案例教学”“一人一课”等方式,加强岗位练兵。坚持“三个一”问题线索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干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建立巡察正副组长人才库、专业人才库,优化队伍能力结构。健全巡察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打造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的巡察铁军。(建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柴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