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市一级巡察工作全面启动之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公开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基层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指明了方向。联系临安实际,新《条例》的颁布至少在三个方面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第一,为基层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新《条例》颁布前,巡察工作是借中央巡视工作的“东风”借势发力,新《条例》颁布后,巡察工作完全属于依规依法而行,工作起来更加理直气壮。第二,为聚焦基层“微腐败”治理明确了政治定位。2016年,临安市部署开展了基层党风廉政巡查工作,通过巡查暴露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仍易发多发、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新《条例》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为我市部署开展的村(社区)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明确了政治方向。第三,打通了基层党内监督通道。从纵向看,打通了巡视巡察一体化通道,巡察工作可以更好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从横向看,巡察机构、派驻机构、镇街纪(工)委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依存,力量、资源可打通使用。
贯彻新《条例》必须要有新动作、新作为,临安市将认真贯彻新《条例》要求,精心筹划,重点推进两大举措,更好地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一是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巡察,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临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全面推进和完成87家单位的巡察工作,把巡察工作作为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促进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二是深入推进村(社区)巡察。以镇街异地交叉巡察为主要方式,计划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完成18个镇街93个村(社区)的巡察工作,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要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督促被巡察单位压实政治责任,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建章立制,不断提升基层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发挥基层巡察治本作用。(临安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