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12月4日,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杭州市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推动作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决策部署,坚持把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推动作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违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推动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违规违纪不良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量逐年下降趋势明显。
从严查处震慑效应彰显
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比例逐步提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效机制,“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力度逐年增强,彰显了强有力的震慑,不敢的目标初步实现。
五年来,市纪委先后14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12起。2015年以来,全市共有46名领导干部因纠治“四风”不力被“一案双查”追究“两个责任”。
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一年接着一年干,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有效带动了全市作风整体转变。
五年来,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会员卡清退等各类专项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全市56家高档经营场所全部转型处置到位,近5万名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累计清理整治高尔夫球场项目6个;9.4万余名党员干部职工递交了零持有会员卡报告书。
制度笼子越扎越牢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全过程,不断扎紧扎密作风建设制度“笼子”,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
十八大以来,我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及时出台市委“30条意见”,并以此为总则,在国内差旅、公务接待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细化、便于操作的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