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攥紧反腐败“铁拳”
来源:杭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8-01-08 11:22:01

清风劲吹,一场更加广阔深入的改革扬帆起航。

2016年1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并确定浙江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杭州市作为试点地区省会城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备受关注。

一年多来,杭州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把开展改革试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遵照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从紧从实抓好组织实施,积极坚定、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党委挑主体责任

强力有序推进改革

“这是党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杭州作为省会城市,改革成效如何在全省有着重要的示范影响,一定要坚决扛起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政治责任,以高度自觉的担当,一步一个脚印按照既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一德说。

收到改革任务开始,杭州市委态度坚定,牵头抓总,第一时间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市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编办等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安排专人对接落实,切实提供各项保障。针对改革试点时间紧、任务重等问题,牢牢把握检察院人员转隶、监委班子选举、监委组建挂牌等重要节点,梳理40多项具体工作,抓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

2017年2月17日,杭州在全省率先完成13个区、县(市)监委组建、转隶、挂牌等工作。同时,市、县(区)两级实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对党委全面负责,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监察委员会不设党组,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同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兼任,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4月18日上午,杭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打好了改革试点的开局之仗。


从“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

整合反腐力量

揭牌仪式仿佛一声令下,换下“检察蓝”制服的43名原市检察院干部,与纪委机关调整交流的29名干部,16名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划转至纪委机关的干部,分赴各部门报到。

“第一天转隶组建会议、公布明确岗位,第二天搬迁调整,第三天上岗办公。”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陈覃清晰地记得这个“难忘的人生时刻”,之前他的身份是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从那时开始,他成为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

第一时间实现集中办公,拉近机关干部的“物理距离”;第一时间开展集中培训,“纪”“法”一起学,补齐各自短板,推进执纪执法观念融合;第一时间明确班子分工、厘清部门职责、研究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转隶组建后,“第一时间”的做法,推动改革试点进入快车道。

“打好组建开局仗,只是迈出了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推动机构融合、人员融合、业务融合和感情融合,实现‘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才能确保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擎苍说,杭州市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以来,把“全融合”的理念贯穿改革始终,实现人财物科学集约配置,使改革效益最大化。

据了解,市、县两级监委从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三个部门划转编制259名,实际转隶人员239人,其中市级43人,县级196人。

在机构设置方面,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共同设立综合部门、信访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审查部门等,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机构整合后,检察院转隶人员与原纪委人员混编后进行统一调配,确保机构合理、人岗相适。

在人员调配方面,杭州市纪委常委会态度鲜明:把转隶人员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市纪委、监委机关各执纪监督部门配编5人,执纪审查部门配编9人。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保障,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部门的机构数、编制数分别达总数的75%和77%。


“留置”取代“两规”

先行先试释放改革效能

时不我待。如何 出新路探索经验,改革需要行动中体现成效。机构人员职能全面融合之后,杭州严格对照全覆盖的要求,蹄疾步稳地扎实开展改革试点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

2017年3月17日,全国首例监察留置措施由上城区监察委实施,涉案人员余某某系杭州市某事业单位职员,并非党员,涉嫌贪污。

为落实“以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这一重大改革举措,杭州市在上级明确的工作指南框架下,落实和推进留置场所建设,探索制定留置措施操作流程、留置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规范留置措施使用。截至12月底,全市已实施监察留置措施31人。


此外,为加强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确保“纪法”“法法”衔接到位,市监委会同上述机关研究明确了监察措施执行、移送起诉、刑事审判等方面的衔接问题。目前,平均留置时间约43天,比原来纪委、检察院两家合计平均办案时间缩短了2/3。

国家监察机构的建立,实现了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改革后,杭州市监察对象达到18.9万人,较改革前增加12.7万人,监察对象的范围明显扩大。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2358件,同比上升14.1%;处分党员干部2323人、同比上升15.2%,463名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改革效能逐步彰显。

重任面前全力以赴、使命必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是中国特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杭州市也在继续勇于探索,大胆实践,进一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新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