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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出台《意见》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来源:杭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8-01-14 09:12:38

管党治党的责任如何明确细化,常态化责任落实机制有哪些“规定动作”,考核、问责的板子怎么拍……日前,杭州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为杭州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工作指南”。

“一人一单”“一年一单”

责任“跟着”领导走

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

“原来不知道怎么抓,或者忘了要抓什么,现在许多地区、单位结合本地实际,责任具体化,并以文件形式明确下来。”负责牵头起草《意见》的市纪委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明确“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的做法让各地党组织和负责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于如何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抓手,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更加具体有力。

《意见》明确,要健全清单式责任分解机制,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应当履行的责任具体化,形成“一人一单”的责任清单和“一年一单”的问题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责任实现了具体化,问题整改举措和整改时限必须明确并公开,将有助于权力与责任切实统一起来。

“清单内容并非一成不变,必须根据工作职能转变、工作任务变化、领导班子人员调整和所在地区单位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市纪委负责人说。

连续两年考核排名靠后

主要负责人要被约谈

“想到了才做,忙起来就忘……这样落实主体责任的严肃性和实效就会大打折扣。”结合以往的案例和教训,市纪委负责人说,只有通过落实常态化机制,辅之精细化的责任督查、科学化的责任考核等,才能实实在在逐级传导压力,确保全市党员干部上下同心将主体责任向“实”处落笔。

为此,《意见》明确,要健全完善“6+X”机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6”即六项常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定期研判、全程纪实、线索传递、廉情抄告、抓早抓小、签字背书;“X”即若干创新机制。《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举措机制,不断提升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效。

此外,实践发现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为此,《意见》要求健全逐级报告评议制度、精细化责任督查机制、科学化责任考核机制,意在将压力层层传导,将效果压实。

《意见》还明确,主体责任考核要实行末位约谈,并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教育培训、提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其中,对连续两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以及“一票否决”的地区和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由上一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组织对其开展面对面约谈。

“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坚决落实“一案双查”

2017年8月,市纪委专门发布了一组数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杭州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2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并对14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从问责对象看,各级“一把手”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处级领导干部占比超过四成。我市各级共44名“一把手”因履责不力受到追责问责。

近年来,杭州市加大问责力度,不少典型案例已成为压实主体责任的“反面教材”。《意见》明确坚持失责必问,尤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坚决落实“一案双查”。

在实名通报方面,《意见》要求加大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因失职失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原则上均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

“《意见》针对当前我市各级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形成责任分解、落实、报告、督查、考核、追究六大机制,以严密有效、环环相扣的制度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市纪委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