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管党治党责任,为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工作指南”。
责任“跟着”领导走,任务更明晰。《意见》明确,要健全清单式责任分解机制,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应当履行的责任具体化,形成“一人一单”的责任清单和“一年一单”的问题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清单内容根据工作职能转变、工作任务变化、领导班子人员调整和所在地区单位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
“6+X”机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6”即六项常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定期研判、全程纪实、线索传递、廉情抄告、抓早抓小、签字背书;“X”即若干创新机制。《意见》同时明确对主体责任考核实行末位约谈,并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教育培训、提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其中,对连续两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以及“一票否决”的地区和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由上一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组织对其开展面对面约谈。
严肃问责,为落实责任戴上“紧箍咒”。《意见》明确将问责作为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利器,坚持失责必问,尤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在实名通报方面,要求加大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因失职失责受到处分的,原则上均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杭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