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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正风反腐成绩单】深耕监察体制改革“试验田” 反腐效能彰显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2-05 14:04:13

2016年1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并确定浙江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杭州作为浙江的省会城市,改革试点工作备受各界关注。一年来,杭州市委、市纪委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坚定、审慎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张优异的答卷。


多措并举促转隶人员深度融合

2017年2月17日,杭州在全省率先完成13个区、县(市)监委的组建、转隶工作。4月18日上午,杭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市、县两级实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对党委全面负责,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脱下“检察蓝”、转战“新战场”,在见证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我和同事们也在书写着新的历史篇章。“杭州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黄胜贤表示,回忆转隶当天的情景,一股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总会在他的心底油然而生。


此次改革,杭州市、县两级监委从该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三个部门划转编制259名,实际转隶人员239人,其中市级43人,县级196人。


机构挂牌、人员组建,只是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为加快推进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思想、工作、业务等方面的全面融合,杭州市纪委快速启动了纪检监察业务专题集中培训,同时从2017年6月开始举办年轻干部夜学班。通过全员集中专题培训和年轻干部每月一至两次的夜学,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将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融会贯通,提高了队伍战斗力。


据杭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振丰介绍,在机构设置方面,合署办公后的市纪委监委,共同设立了综合部门以及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等部门。检察院转隶人员与原纪委人员混编后进行统一调配,确保机构合理、人岗相适。


“通过“两支队伍”的融合,推动机构融合、人员融合、业务融合和感情融合,实现“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张振丰道出了机构改革的初衷。


先行先试 勇当改革“探路者”

作为专门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杭州市县两级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充分发挥了先行先试的“探路者”作用。


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当属由杭州市上城区监察委于2017年3月17日开始实施的全国首例监察留置措施,涉案人员余建军是杭州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贪污。


余建军既不是中共党员,也不是上城区的干部,监察体制改革以后,按照属地管辖的规定,应当由上城区监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而在当时,该市乃至全国也没有一家单位办理过留置案件,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学习借鉴。此时,上城区监察委员会才刚刚组建一个月零四天,区纪委原有干部和区检察院转隶干部还在磨合之中,尚未形成具有战斗力的稳定团队。而另一方面,从法律依据讲,虽然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十二项调查措施,但具体的操作细则尚未出台,甚至连办案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书都没有模板。但是,上城区纪委监委克服重重困难,通过33天的艰苦战斗,终于将这起全国监察留置首案成功办结。


5月16日,余建军涉嫌贪污一案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余建军有期徒刑15年。同时,杭州市纪委、监委对此案启动“一案双查”,对涉及失渎职行为的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处分。至此,全国第一例监察留置案件顺利划上了句号。


“第一是融合,当时转隶刚刚完成;第二是创新,很多程序都没有现有的流程和细则,我们大胆探索;第三是践行,这个案子很好体现了我们对监察体制改革的践行。”上城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田涛用融合、创新、践行三个主题词总结了监委工作人员在查处余建军案中的表现。


这起案件从立案调查到法院审判,先后完成了立案、调查、结案、移送、起诉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办案时间大大缩短,效率显著提高。这样的“高效率”充分体现了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法之间的无缝衔接,监委与公检法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使改革真正达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预期效果。


杭州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提升了办案效率,一些曾经搁置的难案、悬案也随之迎刃而解。2017年8月,潜逃22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翁跃年被西湖区监察委从宁波抓获,成为杭州监察体制改革后追逃成功的第一案。“我们迅速集中力量,成立追逃专案组,全面分析研判,精准锁定了翁跃年长期隐匿的落脚点。”西湖区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冯佳斌认为,该案的破获凸显了统一集中、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机制优势,极大震慑了外逃人员。


监委的成立,实现了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改革后,杭州市监察对象达到18.9万人,是改革前的3倍。2017年,杭州共采取留置措施31人。留置时间人均43天,而2016年“两规”用时加检察机关侦查用时人均129天,缩短了三分之二,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与党内的巡视监督、派驻监督一起,形成了三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但如何真正把改革后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还需要进一步积极探索。在未来,杭州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创新,继续为全国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更多的杭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