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昨日召开,一起来看看2018年杭州反腐路线。
2018年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的部署,按照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要求,重整行装再出发,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优化政治生态、加强纪律建设、全面改进作风、持续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进清廉杭州建设,为当好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排头兵、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杭州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重点抓好八个方面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和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行为;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查处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行为。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坚决查处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
(二)加大压力传导力度,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廉情分析、约谈提醒、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主抓直管工作机制,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督促强化监督责任。市纪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区县(市)纪委的领导,督促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专责监督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精准用好问责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抓住典型、公开曝光,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
(三)全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充分释放改革效能
持续深化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即将颁布的国家监察法和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工作程序,探索完善职务违法行为的监督调查处置办法。
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四)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锲而不舍正风肃纪。下更大功夫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照“10种新表现”,深入开展“三不”问题整治,重点纠正查处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百千万”蹲点调研、“四提一争”活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改进下访接访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五)统筹整合执纪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三支力量,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
突出政治巡察。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执行党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腐败问题。
强化派驻监督。市县两级纪委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把派驻监督工作和派驻机构队伍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一体部署、通盘考虑,加强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真正做到对派驻机构既“派”又“统”,增强派驻机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归属感。
深化执纪监督。健全“定期会商、任务交办、协作联动、蹲点服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统一领导、统分结合、务实高效的新型监督模式,整合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的监督资源,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
(六)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决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
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实践“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要用好党章赋予的纪律处分权,强化日常监督执纪, 做到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
(七)坚决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迈向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房产开发、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抓好追逃防逃工作。紧盯重点人员、重点案件不放松,持续推进“天网”行动,继续抓好“百名红通人员”重点个案追逃劝返工作,加大对中央挂牌督办的其他外逃人员的追逃力度。
(八)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严肃整治帮扶解困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帮扶解困工作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惠农资金打主意、伸黑手等问题。
强化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对在帮扶解困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严肃问责。
全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排头兵
(一)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
(二)着力提升专业化水平。
(三)弘扬“严细深实”作风。
(四)保持清正廉洁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