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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正风反腐成绩单】谱写全面从严治党杭州篇章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2-13 16:50:12

江河入海,不舍昼夜。激浊扬清,气象万千。

回望2017,是杭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这一年,市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引向深入;这一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始终从严的氛围进一步形成;这一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杭州试点落子先行,为在全国推开试点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素材;这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打虎”“拍蝇”力度不减,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有力推动了全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关键词:政治建设

去年,杭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22名党员干部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党纪处分。

同时,杭州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省、市党代会精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城中村改造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开展换届风气专项检查,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39起,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22人。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和反馈问题的督办监察,约谈公职人员109人,问责53人。

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聚焦被巡察单位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2017年,市委巡察组共开展5轮巡察,巡察单位34家,发现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293个,移交问题线索29条。

关键词:监察体制改革

2017年2月,杭州在全省率先完成区县(市)监委组建挂牌;2017年4月,完成市监委组建并挂牌。转隶组建后,杭州加强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确保“纪法”“法法”衔接到位,并着力规范监察权运行,制定监督执纪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20余项、监察法律文书和配套业务文书92类,完善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

改革后,杭州市监察对象达到18.9万人,较改革前增加12.7万人,监察对象的范围明显扩大。试点期间用足用好监察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成功办理全国首例监察留置案件;共对31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办结案件中被留置的监察对象100%移送起诉。调查对象平均留置时间约43天,比原来纪委、检察院两家合计平均办案时间缩短了2/3。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改革效能逐步彰显。

关键词:主体责任

2017年,杭州市委出台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健全责任分解、落实、报告、督查、考核、追究机制,形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闭合回路”。市纪委常委会逐一听取13个区县(市)和20家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述责述廉,现场点评反馈问题104个。对各地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覆盖的检查考核,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2017年,4个地区和17家市直单位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被扣分,全市共有49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责。

在市委的率先垂范下,全市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在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上,形成了“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关键词:作风建设

深化作风建设,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

去年,杭州出台了《关于深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推动杭州高起点上新发展的意见》,修订出台《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顽疾打出一记重拳。


去年全年查处“三不”问题423起,问责69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同时,继续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加大查处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2起,处理党员干部242人,市纪委通报典型案例30起。

关键词:执纪审查

2017年8月,潜逃了22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翁跃年被抓获归案,成为杭州监察体制改革后追逃成功的第一案。12月,潜逃9年的周骥阳被成功抓获,成为杭州首个被追回的“百名红通人员”。过去的一年,我市追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发挥监委成立后的体制机制新优势,我市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53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947件,立案审查2358件,同比上升14.1%;党纪政务处分2323人,同比上升15.2%,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人。通过审查调查,为国家、集体挽回和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19亿元。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共查处问题105起,处理148人,市纪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起。

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杭州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市委出台各级党组织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意见,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供制度保障。

2017年,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730人次,增长44.1%;其中,第一种形态5306人次、占68.7%,第二种形态1648人次、占21.3%,第三种形态387人次、占5%,第四种形态389人次、占5%。

关键词:队伍建设

正人者必先正己,打铁必须自身硬。

过去的一年,市纪委把对党忠诚放在政治建设首位,以党建引领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思想凝聚、队伍融合。一方面,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另一方面办好“纪检干部大讲堂”,开展年轻干部“夜学”,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自我监督。2017年,全市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5件,谈话函询44人次,党纪政务处分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