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自身亦官亦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纪律的要求似乎可以降低一点。殊不知,党纪面前所有党员一律平等,并不存在不受纪律约束、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在杭州市区富阳区,就有这样一起国企党员领导干部只把自己当作“生意人”,忘记党员身份,最终走向腐败深渊的典型案例。
曾是“勤政廉洁的好干部”
2017年8月,富阳区监委对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建福依法采取监察留置措施。这是该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第一起采取监察留置调查措施的案件。
据调查,2011年至2016年间,孙建福利用富阳区鹿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妻子,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111万余元。2017年12月,孙建福因犯受贿罪,被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案非常具有典型性。第一,它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而且是富阳区最大的建设平台——城投集团;再者,从整个案发情况来看,可以说是干部级别与涉案金额都比较大的一起案件。
翻开厚厚的案卷记录,一份干部履历表赫然在目,上面清晰地记载了孙建福从部队到工厂,由乡镇街道到国有企业任职的经历。1981年10月,年仅17岁的孙建福应征入伍,并在部队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92年,通过县人武部专武干部招考进入环山乡政府工作。因工作努力,成绩突出,2001年3月被提拔为环山乡乡长,2003年8月担任乡党委书记。短短12年时间,孙建福就由一名普通专武干部成长为乡党委书记,这在基层并不多见,也足以证明他工作的勤奋努力。
早年的孙建福,不仅在同事群众当中口碑良好,甚至还传有一段“廉政佳话”。2008年,富阳特种纸厂因陷入资金困境,在时任鹿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孙建福的多方协调下,企业起死回生。而当企业负责人送上8.8万元的感谢费时,他认为,帮助辖区企业解决困难是自己的职责所在,及时果断地予以退还。
从农民的儿子成长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孙建福的前半生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励志故事。
思想蜕化终致底线失守
然而,职务的升迁并没有让孙建福加深对权力与责任的理解,反而使他的思想出现了蜕化。长期暴露在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面前,慢慢地,孙建福变了。
方某是孙建福在企业工作时的同事,2010年,孙建福调任鹿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后,多年不联系的方某主动上门拜访。原来,经营工程打桩业务的方某对几处房产打桩工程觊觎已久,她找到孙建福是希望他帮忙介绍业务。孙建福知道这忙不可能白帮,马上给某房产公司老总打了招呼,让方某顺利地承接了三个楼盘的打桩工程。果不其然,为表示感谢,方某很快就送来了10万元现金作为“报酬”。方某知道了孙建福这个位置的份量,以后为自己介绍业务可方便多了,于是先后送给孙建福及其妻子好处费25万元。
就这样,孙建福越陷越深,帮忙向其职责范围相关的建筑公司或下属单位推荐保温材料、商品混凝土、工程勘探、石材等等五花八门的业务,事后都会得到丰厚的好处。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职位影响插手工程建设,为他人介绍业务,是孙建福受贿的主要方面。在他受贿的100余万元数额中,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就达70余万元。
2011年9月,孙建福担任富阳区城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第二年转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城投集团是富阳区规模最大的投资建设平台,也是区委区政府推进城乡形态和环境生态建设的主阵地,承载着大量的政府性工程项目和流转资金。这个阶段,找他的人无疑更多了。
钱某是孙建福多年的朋友,一起合股做过生意。2014年,城投集团为建设富阳城市内环快速路征用了银湖地块,其中就有钱某公司的土地,其征地补偿款达上亿元,由城投集团支付。钱某为了早日拿到该笔资金,到孙建福的办公室送上了10万元现金。而此时的孙建福对于钱的认识,只有“大”和“小”的差别,完全忘了“公”与“私”的区别。孙建福坦言,5万、10万对于他来说都是小钱。扭曲的金钱观带来的是对纪律和法律的漠视。孙建福在收到钱某的10万元现金后,立即指示公司财务尽快拨付补偿款。
由于钱某的关系,孙建福还与方某公司的总经理周某、副总经理孙某都很熟悉。孙某、周某分别在2012年、2013年为两家银行拉存款,孙建福不经任何程序就叫财务在这两家银行开户,分别存入4000万元和1.3亿元的公款。事后,孙建福收取两人的好处费共计8万元。“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对于孙建福来说,犹如挂在墙上的一张废纸,可见其纪律与规矩意识淡漠到何等地步。
有道是:“贪一滴,占一点,点点滴滴是深渊”。熟悉孙建福的人都知道,他热衷于打“杭麻”,每场输赢上万元。而“麻友”们也会带着请托事项来打牌,孙建福则会“急事急办”、有求必应,该帮的不该帮的都一一电话搞定。身边钱不够时,就或借或拿地向做工程的“麻友”开口。
病态家风下的“家族式腐败”
办案人员告诉本网记者,孙建福在富阳范围内多次购买了排屋,并且在之后的两三年装修入住,他的家庭成员也开始追求奢华生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身为“一把手”的孙建福,很多违纪行为都发生在十八大后。他非但没有把握好自己,还伙同妻子、舅子、妻妹等亲属合谋“做生意”,自己暗中当好幕后“董事长”,上演了一出出“夫妻共上阵、亲属来加盟”的敛财闹剧。
2011年,孙建福到城投集团任职,他频繁利用其工作资源和职务影响进行营利活动。其营利行为具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自己不出面,让妻子、舅子、妻妹或朋友来做门面,自己当幕后“董事长”。二是从来不会亏。只要其参与合伙经营的,一投一个准,百分之百能获利。三是抓大不放小。不管小项目大工程,只要他力所能及,兼容并包、一概吃进。
2011年8月,孙建福以其妻子名义出资50万元,与鹿山街道一名村干部和某建材公司总经理合伙做泵车租赁业务,至2015年,孙建福累计获利数十万元。2011年10月,当孙建福得知钱某公司要在自己辖区内建设码头时,主动找到钱某,提出要以其妻子妹妹的名义投资10万元。2015年8月,孙建福得知朋友徐洪玉要开办驾校,提出投资100万元入股10%。为了避嫌,孙建福这次借用了妻子哥哥的名义。
孙建福的妻子也曾是一名中共党员,但在孙建福违纪违法的道路上不仅没有拉他一把,及时提醒,反而同流合污,成为孙建福敛财的“经纪人”。孙建福的大量违纪违法行为,都是与其妻共同完成的。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6年间,孙建福共收受11人16次贿赂,共计人民币111.95万元,而其中不少是通过妻子收受的。孙建福的违规经商,也基本上是由妻子找身边人代理的。
除了这种打擦边球搭车式的入股经商,孙建福还有“空手套白狼”的独特手段。2016年7月,孙建福与其合伙人徐某某商议要开办一家物流公司,地址就选在城投集团一个即将要被征迁的地块,他提出要在其中占股30%。为避人耳目,由孙建福妻子的闺蜜凌某为其出面。而之后,孙建福想方设法为该地块在拍租土地以及场地平整、政策处理等方面提供“贴心”服务。截止案发,他并未实际出资一分钱。
法律的底线频频被破,在纪律的红线面前,孙建福更是成为色盲,熟视无睹。据调查,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颁布八项规定以来,孙建福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每年中秋国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庆假日,频繁收受下属、工程建设方、银行等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礼卡等,金额合计达29万余元。2016年10月,孙建福儿子结婚,他也是大肆操办并违规收受礼金。
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主动配合组织调查,这些都是党纪对党员的明确要求。而在孙建福看来,个人报告可以避重就轻、甚至瞒而不报。对待组织调查,可以罔顾左右、试图蒙蔽。据查,2014年至2016年期间,孙建福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将其一套别墅的购入价由390万元改为275万元,隐瞒差价115万元。2016年至2017年,富阳区纪委、监委对孙建福有关房产和家庭收入等问题进行谈话函询时,孙建福也没有如实向组织报告说明先后处置8处房产和真实的家庭收入情况。孙建福一方面在区纪委、监委谈话时矢口隐瞒,另一方面,感觉事态不妙,立马授意妻子两次出售其收受的礼卡17万元,并将收受的13箱茅台酒转移至亲戚处藏匿。
孙建福背离组织,一意孤行,企图瞒天过海蒙骗组织并对抗组织审查,辜负了组织的良苦用心。2017年6月,在富阳区纪委监委调查期间,他先后和多名行贿人联系统一口径,并陆续退还了几十万元的受贿款,企图掩盖收受钱款的事实。
面对大量的建设工程和大笔的资金,如何守住底线,当好一名清廉无私的国有企业“守门人”,是对每一位国企领导人员的现实考验。孙建福在参加工作初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也曾经拒绝或退还以感谢为名的财物。但近6年来,他理想信念动摇,自甘堕落,经常不参加党组织的学习活动,思想逐渐空虚,外毒入侵之时,自然不堪一击。思想上的蜕化导致经济上的贪得无厌和生活上的腐化堕落,久而久之,必然导致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