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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掀起学习宣传监察法热潮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4-16 10:00:58

“一线教师算不算监察对象?”

“有哪些情况我们必须配合监察机关?”

……

4月11日,得知“运河清风”微信公众号推出“监察法微测试”的第一时间,杭州市长阳小学校长刘志华将测试题链接“扔”进了老师们的微信群,没想到话题火爆程度一点不亚于“学校里的那点儿事”。


杭州市人大代表、市劳动模范、长阳小学校长刘志华第一时间组织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学习讨论

不到24小时,3300人次参与测试,这次拱墅区纪委利用新媒体面向全区所有公职人员的“微测试”,刚一启动好评如潮。不少参与的同志表示,平均五分钟内就能完成答题,用时虽短,知识点却很受用。

拱墅区的做法是杭州市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监察法的一个缩影。自监察法3月20日正式颁布施行以来,杭州市立即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行动,抓好抓实监察法的学习宣传。


米市巷街道、祥符街道、康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党小组认真学习《监察法》

杭州作为首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杭州市委高度重视监察法的学习贯彻,统筹安排宪法与监察法的学习,以集中学习与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带头深入学习监察法。同时要求,全市上下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的热潮,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监察法上更深一层、更实一点。

学习宣传监察法,从关键少数抓起。4月3日下午,杭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宪法、监察法专题学习会,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擎苍围绕监察法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监察法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对监察法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监察机关的性质、留置调查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区别等作了专题解读。


拱墅区纪委区监委干部成立留置点临时党支部,趁晚上工作之余,学习探讨《监察法》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4月10日下午,杭州市纪委监委研究室办公室里,现场讨论气氛活跃,研究室党支部“微论坛”专题集中学习监察法,支部党员逐一谈学习体会。

作为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市纪委监委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透一点。最近,委机关各部门以支部或部门为单位,分别组织深入学习讨论,特别是审查调查一线部门,多次组织学习讨论。为帮助大家开展学习,委机关第一时间联系出版社,专门订阅发放《国家监察法释义》等学习用书,并及时整理编印《监察法学习资料汇编》发放全体干部,人手一册,方便学习。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在深入学习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省纪委监委网站“我学监察法”系列专栏活动,发表学习体会文章。

反腐倡廉、人人有责,监督和每个人都密切相关。为使全社会广泛知晓监察法,在杭州市纪委监委的牵头下,多个部门联动起来,共同研究制定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融合各种资源、平台的优势,与普法、党员干部培训等工作结合起来,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


拱墅区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集中学习讨论《监察法》

市委宣传部统筹安排市级层面的学习宣传活动,刊载监察法及解读释义文章,发表相关评论,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监察法的浓厚氛围。市普法办把监察法宣传写入2018年全市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全市层面作出部署。将监察法列入新任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范围,将于今年5月、12月各组织一次考试,重点提高“关键少数”的重视和理解程度。

学习宣传监察法,不仅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杭州市还计划实现对所有监察对象学习宣传的全覆盖。据介绍,杭州市今年将重点推进落实“八个一”活动。比如,举办一次面向市管干部等“关键少数”的主题讲座;成立一个百人宣讲团,送课下基层;开展一次监察法专题测试,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并将各单位考试通过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