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湖区纪委监委第一个监察留置案——浙一建深圳分公司财务科负责人陈某某挪用公款一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大法庭开庭审理。西湖区纪委、监委组织了西湖区几大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和财务人员共计100余人到庭旁听,把“庭审现场”当成教育课堂。
去年10月,西湖区纪委、监委在查办浙一建下属公司财务人员陈某某挪用公款2700余万元的案件后,举一反三,推出案后说纪、案后立制等载体加强公职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实现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转化。
据了解,西湖区纪委、监委在案后向涉案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反馈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款项亏空、账目不清、票据混乱等问题,引起涉案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财务监察、款项追回、权限修正、轮岗轮训等8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协助涉案单位出台加强税务管理、财务规范、印章管理等6项制度文件,督促细化分工,将有关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和个人;案件主办人员亲赴浙建集团,向集团及各分公司、子公司300余名财务人员开展廉政专题讲座,讲解国企反腐败形势、职务犯罪法律问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内容。
西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就是在案件查办后,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和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真正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孙美琴 冯佳斌 郑莉娜)